【新聞稿】市府勞檢做半套,勞工權益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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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今年發生多起桃園市政府到事業單位現場勞檢時,未依勞動檢查法22條同時通知工會陪同之情事,也因為勞檢員未直接通知工會,導致公司有空間得於勞動檢查完成後才通知工會。今年6月29日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於佳格公司實施職業安全衛生輔導訪查,檢查完後才通知工會幹部,並要求工會幹部簽名。7月14日桃園市政府於江申公司實施勞動檢查,該公司工會幹部同樣於檢查完後才接到公司通知。佳格 (即桂格燕麥之公司) 工會理事長吳崇宇痛批,根本是先跟資方處理好了,形同叫工會背書!

依據勞動檢查法第 22條,勞動檢查員進入事業單位進行檢查時,應主動出示勞動檢查證,並告知雇主及工會。事業單位對未持勞動檢查證者,得拒絕檢查。依據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勞動條件檢查注意事項第四條第二項「執行勞動檢查不得事前通知事業單位檢查時間及項目。但情形特殊,且經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第五項「事業單位有企業工會者,執行勞動檢查時,應告知工會派員陪同。」桃園市政府已有違反前述法令之虞

111年5月家樂福工會就已經遇到這類情形,桃市產總當時就已經發函至桃園市政府,批評「委由公司通知工會,只是讓公司有空間延後通知工會,勞檢處僅通知公司,不直接通知工會,同等於事先告知事業單位」,這種行為實際上就是在限縮工會的陪檢權!不僅如此,五月過後、六月、七月都發生如佳格食品企業工會、江申工業企業工會反應遇到勞檢處檢查完畢後工會才被通知的情形。但明明桃園市政府就能自行通知各企業工會,甚至桃市產總亦已向市政府反應過,但至今仍未有改善,顯然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的程序上出了很大的問題。難怪許多勞工反映勞檢根本還是很難讓違法問題改善,在根本的公平性就有瑕疵!

桃園市政府的勞檢要改進的不僅如此。今天同時有茂興通運司機出面控訴,他在工作期間公司要求其違法超時工作、亦苛扣加班費。范姓司機表示,工作期間常常凌晨出門,晚上十點才能回家。查閱勞動部歷來勞動檢查方針多訂定「辦理汽車客運業(公車與遊覽車)與汽車貨運業之聯合稽查」(一百十年度勞動檢查方針)為重點,但茂興通運長年超時問題,目前不見桃園市政府有開罰紀錄,顯然市府勞檢執行上應該加強。

桃園市中壢區議員候選人林佳瑋表示,過去她曾揭露桃園市的十大違法企業,其中第一名就是客運貨運業的桃園客運,但運輸業的血汗還有非常多的黑數。經查閱,茂興通運為建興貨運集團旗下公司,建興集團還包含摩爾物流、建昕交通、泰興交通、建興運通、茂昕交通、泰昕汽車。依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上述公司中已有107年新竹縣政府裁罰建昕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積欠加班費、未給特休、加班超時」、105年桃園市政府裁罰茂昕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加班超時」等紀錄,如今更有桃園的茂興通運司機出面陳情,顯見該貨運集團的違法問題須要被嚴格審視。過去屢屢發生過勞司機釀成車禍的悲劇,我們非常擔心,桃園的貨運司機超時問題未解決,更是桃園道路安全的未爆彈。桃園勞檢處的怠惰如果不改善,只怕有更多桃園勞工申訴無門,繼續被無良雇主欺壓!

111年10月14日在桃市產總與貨運倉儲產業工會於於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於11月初函至桃園市政府,要求桃園市政府能夠針對茂興通運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查處,請桃園市政府切莫懈怠,應積極處理!桃園市中壢區議員候選人林佳瑋表示,市府勞檢如果繼續做半套不改善,未來將會在市議會監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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