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年06月20日 上午10:00 -10:30
【地點】立法院中興101會議室
【記者會流程及發言名單】(按照主持安排發言)
10:00-10:05 開場
10:05-10:300 發言
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
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黃嵩立(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
Dmytrii(在台烏克蘭裔尋求庇護個案)
(持續確認中)
主辦單位: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
出席團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在國際情勢持續惡化、各地衝突不斷的情況下,有許多尋求庇護者被迫離開家園,更被剝奪了國籍和基本權利,如教育、醫療衛生及人身自由等,生命受到嚴重的威脅。然而,礙於台灣至今仍未有難民庇護相關的國內政策,導致許多難民庇護個案,都必須改以其他各種就業、就學等方式,在台灣居留。簽證期限一到,可能遭遇遣返,或者面臨在台逾期停留,難以在台灣享有任何合法權利。
以近期的烏克蘭戰爭為例,即便政府提出暫緩出境的人道救援方案,即便這項措施保障尋求庇護個案暫時不會被要求返回戰亂或可能遭遇迫害的家鄉,暫時性措施的問題仍持續浮現,無法解決根本性問題。不僅暫緩出境的政策辦法並未公開透明,更未提供尋求庇護個案工作權利,使當事人經濟收入全無,並承擔著面臨未來極高不確定性的身心壓力。
因此,多個國內人權團體包含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以及在台烏克蘭尋求庇護個案將召開記者會。本次訴求在難民法通過之前,政府應修改既有的法規並落實,例如《就業服務法》第51條關於已經獲准居留之難民,或在《入出國移民法中》將不遣返原則法條化;正視已經在境內的尋求庇護個案,實踐已內國法化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保障管轄權境內的外國人基本權利的義務。台灣若能在國際上扮演關鍵的角色,建立一套可以保護各國人權捍衛者與難民的庇護機制,對於台灣政府來說,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