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沒有死傷的工安事故沒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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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7


東南水泥的承包商炯德營造,於四月一日進行槽體拆除工程,因便宜行事造成工安事故,所幸沒有人員傷亡。但要進一步查詢東南水泥、炯德營造過往的工安事故紀錄,竟只查得到有死亡的職災紀錄,沒有公開完整的工安事故紀錄。今(7)日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台灣勞工陣線與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勞動部負起管理責任,修補工安管理機制漏洞,建立重大工安事故通報機制,以進行有效管理,預防職災發生;並建立工安事故資訊揭露機制,落實資訊公開,同時確保求職者、廠商及社區居民的知情權。
勞動部只管職災,不管沒有死傷的工安事故?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過去台塑六輕、林園工業區常發生爆炸事故,卻查不到歷年工安事故紀錄,故在行政院政府資料開放平台提報工安事故紀錄開放的需求,勞動部卻回覆「無資料,尚未蒐集建置,無法開放」。進一步追問為什麼沒有蒐集建置,勞動部表示,他們管的是職災,沒有死傷的工安意外不歸他們管。曾虹文問,那些沒有造成死傷的工安事故,到底歸誰管?記錄在誰手上?
 
曾虹文說,環保署公開東南水泥違反環保法規的紀錄相對完整,相較之下,違反勞動法規的紀錄無法符合民間需求。不知道是勞動部沒有工安事故資料比較荒謬,還是推託沒有職災的工安事故不歸勞動部管比較荒謬。難道發生爆炸、火災、倒塌等重大工安事故,復工前不需要進行安全衛生檢查?如果要,怎麼可能沒有資料。到底是勞動部怠惰失職沒有確實進行安全衛生檢查,還是卸責不願彙整資料進行公開?或是整個工安管理機制出現漏洞,並未授權勞動部管理沒有死傷的重大工安事故?希望勞動部講清楚,也希望勞動部負起責任,修補工安管理機制漏洞,彙整工安相關資料、建檔並公開。
 
完整揭露工安資訊,更能有效預防職災發生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所有的職業災害議題,最重要的工作就是預防,以保障工作者的健康與安全。勞動檢查的功能除了在災害後了解事情發生的原因,以避免未來再次發生外,更積極重要的是在尚未發生災害事故前,就能透過勞檢將潛在職場的危害因子排除,讓職災不會發生。近來我們在新聞事件上常看見許多大型工程或企業發生工安事故,縱使未造成人員傷亡,卻也凸顯其職場安全衛生設施或措施失靈,更是造成現場勞工健康安全疑慮的嚴重危害因子,有關單位應有效掌握相關資訊,並進行監督管理。

但黃怡翎認為,目前對於未造成死傷之工安事故,亦無公開資訊揭露之建置,導致許多事業單位發生如爆炸、火災或化學品洩漏等嚴重的工安事故層出不窮,只因事故未造成人員死傷,就未能有完整資訊揭露,如此次的炯德營造也是長期紀錄不良的違法慣犯。今年五月一日新制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上路,其中對於職災的預防工作投入更多資源,並課予更積極的任務,勞動部也應將嚴重之工安事故視為重要的職災警訊,建置積極有效的管理機制並公開揭露,以有效為勞工的健康安全把關。
 
企業主動揭露工安資訊,落實公司治理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這次因承包廠商拆除作業嚴重違規,雖幸運地未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但卻導致清明連假前夕交通大亂的重大意外事件,突顯台灣輕率的工地和職業安全意識,以及長期以來廠商慣性違法的僥倖心態,未來政府應以更強烈的執法,以有效杜絕類似的重大社會危害。因此,除了依法處分違法事業單位之外,政府應強化工安及職業災害事件的資訊揭露,讓社會大眾更能掌握這些違法廠商的資訊,例如,這次承包拆除工程的烔德營造,過去在職災事件上紀錄相當不良。除此之外,東南水泥(1110)作為一間上市公司,理應在公司治理上,對於各項風險管控有更謹慎的態度,未來亦應一併強化資訊揭露,以促進良善的公司治理文化。
 
多元管道通報工安與紀錄,才能建立職災預警機制
民進黨立法委員洪申翰表示,本次東南水泥的拆廠意外,凸顯了廠商過往的草率作為,這種粗糙的施工品質,沒有任何人可以接受。這是主管機關長期的怠惰、放任、縱容產生的結果,這是一個工安崩潰的文化才會發生的事情,令人不可思議。

洪申翰認為,以目前的制度設計,因為發生工安事件沒有勞工傷亡的話,雖然可能會有一些機關間的橫向聯繫,但並不會在勞動系統中留紀錄,更不用說統計,難道沒有死傷的工安事故就不是事故了嗎?勞動部缺乏資料、沒有紀錄,讓人完全不能接受。如果勞檢單位也沒有勞檢到、管理的機制與密度出現了大漏洞,勞動主管機關當然也不知道哪些廠商或工地是勞工罹災風險特別高的,就很難建立職災預警的機制。這些工安事件應該要有完善的稽查制度以及紀錄,才可以有效做到職災預防,希望勞動部要負起責任。
 
本日出席機關代表回應
勞動部職安署林志展副組長表示,重大的工安事故,如先前的六輕爆炸與東南水泥、炯德營造的意外事故,都有於意外發生後進廠稽查,只要有違法事實都會裁處後公開於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上開放查詢。若有死傷的部分,則會公開於重大職業災害公開網上。目前資訊公開的法令依據為職安法49條的規定,依法會公告企業名稱與負責人的資料。在資訊公開的部分,只要有進廠稽查、做出處分,就會依照103年後職安法的規定進行公開。

內政部消防署吳俊德警監視察說明,目前消防署處理各項事故,依據的是行政院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如果民眾有報案給地方消防局,當災害達到一定標準,就會通報到消防署。像六輕的爆炸事故,或這次的東南水泥事件,也有同時通報相關部會做處理。但若沒有死傷或達到重大災害的標準,或沒有被通報的事故,消防署這邊就不會有相關資料。

結論
重大工安意外層出不窮,不能只靠好運避免傷亡,資訊揭露才能掌握企業的系統性風險,從源頭減少職災發生。呼籲勞動部,應負起工安事故的管理責任,修補工安管理機制漏洞,建立火災、爆炸、倒塌等重大工安事故通報機制,以進行有效管理,預防職災發生;同時也要建立工安事故資訊揭露機制,落實資訊公開,確保求職者、廠商及社區居民的知情權。後續我們也將持續追蹤勞動部盤點現行稽查制度以及彙整公開工安事故紀錄資料的進度。希望勞動部不要再繼續推託與卸責。

 
參考資料:提報工安事故資料開放需求的頁面 https://data.gov.tw/suggests/13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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