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因應近日新冠疫情變化,呼籲加強藝文紓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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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5月1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即日起至 6 月 8 日共4週,提升疫情警戒至第二級。對於個人及外出、集會活動、營業場域、大眾運輸實施相關限制措施,並且限制藝文活動室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進行。國內大型集會、音樂、戲劇、美術展演等,都可能隨著疫情起伏而相繼延期或取消。

2020年2月因疫情導致大多數藝文展演活動紛紛取消的衝擊,眼看就要再次發生。面對目前防疫措施對藝文活動所造成的衝擊,藝創工會呼籲政府應立即提出配套方案,減輕對藝文產業的經濟影響:

  1. 文化場館應減免或補貼受疫情影響藝文單位租金、權利金及規費,並且退還演出團隊因疫情取消演出場次已繳交之場館費用。
  2. 針對已在執行文化部與國藝會補助案的藝文團體,若受疫情衝擊,應放寬活動延期及計畫變更。

2020年藝文紓困振興經費已用罄,文化部儘快籌措藝文紓困3.0資金

為防範疫情惡化,文化部應開始籌措藝文紓困3.0資金,延續去年藝文事業與自然人的「各類型藝文事業減輕營運衝擊補助」、「各類型藝文自然人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藝文艱困事業補助申請」…等紓困補助方案。

2021年4月3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文化藝術獎助及保障促進條例》第11條便規定「對文化藝術事務有重要貢獻之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發生緊急危難、災害或重大變故者,主管機關得予以必要之協助。」此時正是落實新法內容的重要時機。

限制人群聚集活動所造成的衝擊不只限於舉辦「戶外500人以上,室內100人以上」的藝文團隊,疫情逐漸嚴峻的同時也影響社會大眾參與藝文活動之意願,許多中小型的藝文展演活動,也連帶遭受到影響。

2020年文化部透過行政院特別預算與移緩濟急,共獲得藝文紓困振興預算達52.2億元。然而依照文化部公布資訊,藝文紓困振興截至目前為止已補助減輕藝文單位/自然人衝擊29.03億元、藝fun券與振興計畫共16.9億元、貸款利息補貼6.8億元與其它補貼0.34億,一共53.07億餘元,已經超過2020年編列的總紓困預算。

若是文化部不儘早籌措藝文紓困3.0資金,藝文產業與藝文工作者恐將面臨更大的衝擊。

擴大「防疫共同體」,長期居留的藝文工作者也應納入紓困

台灣有不少長期居留的外國藝文工作者,但是去年藝文紓困1.0、2.0都因為文化部明訂僅「中華民國國民」可以獲得紓困,因此去年沒有獲得任何紓困。

藝創工會也呼籲政府應重視長期在台灣從事藝文工作的外籍工作者,去年疫情衝擊下與我們一同度過,也是「防疫共同體」的一員,不應該被排除在藝文紓困政策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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