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消防員殉職檢討出爐 行政院公安改革做半套
蘇內閣莫成幫凶 移除違章工廠未爆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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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0
2019年10月,大雅兩名消防員在農地違章工廠大火中殉職。時隔一年,2020年12月31日內政部消防署的「臺中市大雅區中和六路工廠火災消防人員殉職事故原因調查報告」出爐。報告中提出水源運用效率不佳、無線電無法有效溝通、指揮不當等問題,而對未爆彈般的鐵皮違章工廠造成的不利救火條件,如缺乏平面配置、化學品資訊、道路狹小、水源不足,雖未深入探究,卻是中央行政單位首度承認違章工廠導致殉職!但調查報告並未以部會層級高度,重新審視我國災害管理在前端減災作為,民間團體認為並無法降低消防員命喪火場的風險與危機。

蔡政府任內共有八名消防員因為火場資訊不足而殞命,因此《消防法》在2019年火速修正,卻未徹底落實「資訊權」、「調查權」。而之前修正的《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以下稱《毒管法》)及《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稱《工輔法》)一個是要改革化學物質的源頭管制及揭露,另一個則是不再讓違章工廠繼續新增,這三個牽涉火場救災安全的「公安三法」,卻都沒列入調查報告應追蹤列管改善事項。

工輔法:蔡政府「即報即拆」承諾跳票  違章工廠仍是未爆彈

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研究員蔡佳昇嚴正表示,大雅消防員殉職地點就是農地違章工廠。政府無法掌握違章工廠數量、產業類別、污染、災害消防風險,一直以來是台灣環安、公安、食安管理的大黑洞,鐵皮違章不只缺乏安全的建築規劃,容易塌陷的特性更是增加消防員葬身火海的未爆彈。2017年的農地資源盤查有13,859公頃遭違章工廠佔用,2019年最新的盤查竟成長到18,417公頃,短短兩年新增4558公頃,約175個大安森林公園大小的農地鐵皮違章工廠,威脅全台消防員生命。

2017年蔡政府喊出「2016年5月20日即報即拆」政治承諾。2018年行政院曾執行「保護農地行動方案」,農委會從農發基金提撥預算,與經濟部透過空拍圖比對出第一波拆除名單,各縣市政府拆除17間工廠,但隨著院長更替,人去政息。2019年修正《工輔法》,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違章工廠,需立即依法「斷水斷電及拆除」。但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今,地球公民基金會協助民眾檢舉201間違章工廠,卻僅3間斷電、7間拆除,竟僅5%強制停業。我們依據稅籍資料估算,台灣每年新增4000~6000間農地違章,蔡政府「即報即拆」承諾明顯跳票,不僅無法為農地流失止血,還未能拆除威脅消防員生命安全的未爆彈。

毒管法:化學管理基金一日不出爐   化災防救體系無法建立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黃子芸指出,雖然本案是一般的工廠,無涉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的危害,但從化學物質治理、資訊揭露和社區知情的角度來看,違章工廠在欠缺政府管制下,不論是對消防救災的緊急應變人員或是對周邊社區,都隱藏極高的風險。

首先,《毒管法》自2019年大幅度修法以來,陸續修正各項子法,但第47條至第49條所規範的「化學物質管理基金」,其用途包含化災現場處理、應變人員人力建置,對於化學災害緊急應變網的基礎建設有至關重要的作用,理應在《毒管法》生效一年後施行,但直到今天化學物質管理基金的子法內容完全付之闕如,無從得知將如何徵收、管理應用基金。我們要求化學局應盡快將基金如何運作之草案進行預告,以便推動化災減災與預防整備的完善。

其次,環境法律人協會長期參與公民監督六輕促進環境權行動平台共同推動「社區知情權制度」的建立。違章工廠獨立於政府管制之外,充斥資訊黑洞,對於周邊社區民眾存在極大的風險。近年化學局持續推動毒化災防災簡訊系統的建置,就該簡訊內容來說,為落實社區知情權,應與一般的細胞簡訊單純告知災害有所差異,必須傳遞毒化災風向影響範圍、何種物質洩漏、建議民眾採取什麼應變方式等資訊。政府主管機關應儘早將這項制度建立完善,在災害發生的第一時間傳遞給社區民眾正確的資訊,才能達到防災避難的效果,維護周邊社區民眾的安全。

消防法:國家承認制度殺人,請蘇內閣履行修法承諾,不再犧牲消防員生命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暨大雅案調查會委員李宗吾表示,從新屋大火、敬鵬大火至大雅大火,其殉職原因之一,即是國家對於違章工廠、建築及救災資訊在法制上不完備,其執行力道不足所致。本次報告中更是國家首度承認制度殺人,農地違章工廠成為殉職原因。而在過去殉職案亦提及的無線電使用、現場安全管制等消防制度問題再次出現,更是反映中央、地方消防單位「昨日公祭,今日忘記」的態度。長年以來本會與環團,早已要求政府應要改革災害應變中前端「減災」的勾稽查核、資訊盤點,而非只是在消防員殉職過後,砸重金購置裝備與經費,卻不追蹤列管改善事項,減少災害的發生。

其次,本案係依循調查權精神所召開之調查會,然而過程當中卻受到內政部與台中市政府消防局在調查上的消極應對,不願進行現場人員詢問,亦不肯針對報告提出更加完善的佐證資料,作為委員實感遺憾。且因應調查權法規要求,在調查報告提出改善建議事項之後,調查會應追蹤改善建議事項進行,但本會迄今仍未收到任何本案中所提及違章工廠(內政部、經濟部)、消防制度(消防署、台中市政府消防局)之業管單位,對此報告提供任何回應,內政部亦無邀集委員商討追蹤列管方式。本會不希望在犧牲這麼多殉職消防員,促成修法後,政府的改革僅是多一本紙張而已。

交通大學土木工程系副教授單信瑜說明,消防員救災出現危險不是在豪宅,也不在科學園區,而是在農地工廠,這些就地合法的違建本身,不良消防救災條件並沒有改變。昨天是消防節,蔡英文總統特別提到生命三權,但卻沒提到殉職的消防員,修法後不執法是罔顧安全,難道立即斷水斷電做不到嗎?真正的做法不是輔導工廠,而是依法執行,不然消防員裝備更新的速度,趕不上風險增加的速度,消防救災要有前端的風險控管,讓消防員救災有所選擇,社區、周邊安全有所保障,才能讓社區、工廠勞工、消防員都有安全,調查報告的微弱呼籲,希望經濟部、內政部、環保署、農委會各部會能聽見。

大雅大火殉職謝志雄消防員家屬謝偉智表示,我知道消防員本來就會有危險,但是這些危險無法避免嗎?2016年政府提出拆除違章工廠計畫,之後就沒有下落了,是不是2016年有執行這個計畫,2019年是不是就不用出大雅違章工廠失火的救災任務,就不會導致殉職,因此,希望調查報告出來後,政府可以重視基層消防人員的訴求,救災制度可以改變,請大家不要又忘記了。

因此,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共同呼籲:

1.    落實《工輔法》即報即拆:請蘇內閣提出「即報即拆農地違章行動方案」,召集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環保署、財政部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協助地方政府解決人力、資源有限問題,更應該確保跨部會之間資訊(如環保署—化學品管制、污染裁罰;經濟部—工廠登記;內政部—違章查處、消防安檢;農委會—農地資源盤查;財政部—稅籍登記)的對齊。地方不作為時,內政部應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拆除違建,經濟部依《工輔法》代行斷水斷電,建立中央、地方聯合拆除農地違章SOP。

2.    落實《毒管法》災害前端的稽查並完善告警機制:環保署儘快提出「化學管理基金」相關法律草案及建立完善的毒災告警制度,落實社區知情權。

3.    落實《消防法》資訊權、調查權行政院應該要求調查報告中的相關部會提出專案報告,以利調查會依法進行改善事項追蹤。

聲明團體: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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