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簽團協爆毀約 工會狀告勞動部

2020/11/13
苦勞網記者

罷工贏了,團協卻沒履行?美麗華高爾夫球場2018年爆發為期12天的罷工,當時因為球場解雇18名場務部員工,其中有15名是美麗華工會會員,工會為捍衛工作權、反對公司使用外包而發起罷工行動,最後逼資方簽下團體協約,被解雇工人事後也順利復職,但現在卻傳出公司違反團協,重新使用外包,讓工會再度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並呼籲勞動部應該監督企業落實團協。

美麗華企業工會到勞動部陳情,要求勞動部監督資方履行團體協約。(攝影:張智琦)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的場務工人於2018年初集體發起罷工,事後勞資簽下團體協約,罷工才宣告落幕。團協中明確規定,公司同意在場務不會用外包派遣取代正職員工,如遇到大量人力需求也需要跟工會協商;若2018年起有盈餘,也會優先對員工調薪及發放年終獎金。然而,現在工會控訴美麗華球場跳票,在3月就片面引進外包人員,根本視團協於無物。

美麗華企業工會理事長黃文正表示,公司3月片面引進外包人員,完全沒有和工會協商,團協形同「廢紙一張」,讓工會感到非常不滿。黃文正說,現在球場約有30名場務人員,應該補到40名正職才夠,但公司卻用外包來代替這些人力,導致他們無法加班,損失加班費之餘,也因外包人員不會加入工會,工會運作也大受影響,對此他們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希望裁決委員還公道。

黃文正也提到,因為疫情關係,很多原本到國外打球的客人都回到國內,現在美麗華球場每天客滿,生意很好,但工會成立後已經兩年都沒發年終,直言今年有盈餘公司不該再不發,團協中也規定有盈餘就要優先發給員工年終,呼籲資方履行。

桃產總理事長莊福凱批評,政府不斷鼓勵勞資簽訂團協,還提供工會申請簽團協的獎金,但是資方違反團協時,政府卻袖手旁觀,讓勞工自己面對。華航工會秘書長朱梅雪也說,美麗華罷工時他曾到場聲援,強調勞資表面簽訂團協沒有意義,重要的是有沒有落實,政府應該做好事後監督。

工會針對美麗華違約,除了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也提出民事訴訟。事實上,在美麗華勞資簽訂的團協中也有規定,如果公司違反團協使用外包,公司要賠償勞方600萬元違約金,且工人可以重啟罷工。

勞動部針對本案則表示,裁決委員會將在調查和召開詢問庭後作成決定,雇主未履行團協,如確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將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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