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面對晨光亂象 教育部應全面普查
國小晨光時間運用情形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email protected]
2019/09/27
近年來各縣市國小晨光時間爭議日增,特別是今年九月初新竹縣議員余筱菁、台北市議員黃郁芬等陸續接獲家長陳情彩虹生命教育有諸多教材違反基本教育法的宗教、政治中立原則與性別平等教育法和施行細則裡定義的性別平等教育。這也是本協會成立以來相當關注的議題,為了更了解晨光時間的運用以及家長對這些活動規劃的態度,於八月底起發起「全台晨光時間網路問卷調查」,總共回收250份問卷。 首先,本調查發現了國小學童晨光時間的家長參與有嚴重的性別傾斜現象,除了填卷高達91%是母親之外,填卷者的配偶沒參加過晨光時間者也高達86%,顯示有高比例國小學童家長參與是由「母親代理 父親缺席」的情形。從資料可見(詳見附錄),晨光時間的志工雖然主要由家長擔任(55.4%),但有高達23.6%是由校外志工組織(含彩虹媽媽、大愛媽媽、慈濟媽媽、讀經媽媽等)進班帶活動。在校外志工組織中,又以彩虹媽媽比例最高。另有家長反應參加晨光時間必須被迫參加彩虹媽媽的培訓課程,或是加入彩虹志工團。也有家長對於校園家長志工管道被系統性壟斷,無法接受,並且表示非常憂心。 依據我們初步調查分析,調查中七成以上的家長反對宗教團體進入校園協助晨光時間(76%)同時也擔心宗教團體入校會對年幼子女傳教(74%)。高達八成以上的父母,對於晨光時間是誰在帶孩子學什麼,十分關切(82.8%)。除了教材內容外,同時有69.6%的多數家長,認為晨光時間入班志工,需受過相關教育課程以及資格審查。然而,多數參與調查的家長(77.2%)反應,目前他們子女就讀的國小,均缺乏志工規範。 校園教育除專業學科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訓練公民獨立思考的養成能力,得以進行公民社會公共議題的思辨與討論,面對差異具有理解與同理的態度,學習如何參與、尊重與共識。 晨光時間的安排,目前被許多志工團體系統性壟斷了參與的管道,相當不妥。晨光時間所安排的活動內容,不僅沒有專業教育者審核把關,也與現行教育相關法規相牴觸。學校對於志工資格、倫理以及與相關教育專業的把關,付之厥如。 國民義務教育時期,公民教育精神,著重在培養孩子獨立思考的能力,但是目前由宗教團體所主導的活動以及授課方式,卻出現灌輸孩童特定信仰價值為主要目標的教材內容。無論所欲傳遞的價值為何,這樣以單一宗教價值觀傳遞的訊息,嚴重牴觸本會維護下一代多元教育之宗旨,甚至有害於孩子發展獨立思考,建立民主,抵抗威權的人本精神。我們樂見社會各界關心校園教育,也肯定志工入校協助對學童多元學習與發展的意義,但請尊重孩子的教育專業與多元學習,國民義務教育學校,不應成為任何特定商業利益、政治或者宗教團體的活動場域。 前述亂象,雖教育部國教署已在104年3月30日、106年2月14日及108年9月17日三次函釋所屬學校與各縣市政府,但顯見一次又一次毫無改善效果,且日益嚴重。在此,本會提出六點聲明: 1. 落實《教育基本法》第六條規定:校園教育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 2. 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教材內容並應破除性別偏見、避免性別歧視及尊卑觀念,呈現性別平等及多元之價值。 3. 審核晨光時間活動內容與所使用的教材:晨光時間雖屬自主規劃課程及活動,但為了避免違反既有的教育法令與精神,晨光時間的活動及教材需交由課發會審核。 4. 主管機關(教育部)應針對晨光時間活動進行全面普查:不應以學校自主規劃為由,無視若干宗教志工團體寡占晨光時間的結構性問題,應進行全國普查,清楚了解各校晨光時間的現況,就各縣市結構性的問題或個別學校的困難進行導正或協助。 5. 入校志工應遵守基本的倫理守則及相關規範:晨光教材不論生命教育或其他有與性平相關教材與活動,志工需具性別平等意識並受過基本教育訓練。 6. 落實教育部函釋,志工帶領晨光時間活動時,教師應隨班。 我們長期關注多元教育,關心校園現況,我們無法忽視晨光時間的亂象頻傳,我們要求教育部立即進行全台國小晨光時間運用普查,了解晨光時間運用方式與內容設計,積極處理志工團體入校亂象,勿一再縱容志工團體以不適當的教育手法及錯誤的教材,戕害公民獨立自主思考的養成教育。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