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失聯外勞的悲歌:如過街老鼠,到處都可能被抓
人權團體向監察院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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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時間:2019年9月4日(三) 上午10點

地點:監察院大門前(忠孝東路一段2號),會後我們也會進入監察院進行陳情

失聯移工所違反的是《就業服務法》,其所受到的處罰也只是行政罰,但台灣政府卻透過所謂的「祥安專案」,動用到國安單位與軍警人員跨部會地將失聯移工視為必須杜絕的「犯罪者」。2017年近距離射向越南移工阮國非的九聲槍響,僅稍稍讓社會大眾開始看到失聯移工作為一個人背後的血淚故事,但因種種原因選擇與原雇主失聯的所謂「逃跑外勞」,其污名與歧視標籤仍未完全褪去。

32歲來自印尼的移工Sri Kodriawati,在選擇與原雇主失聯並與同樣為移工的男友逃逸之後,因為生病就醫,警察先把男友帶去警察局,之後不久,Sri就在後來送診的大醫院被檢察官開立死亡證明。這過程中Sri有沒有接受急救治療?為何檢察官的驗屍證明中死亡方式為何記載為不詳,種種疑點,民間團體認為有必要來到監察院進行個案陳情,也希望政府相關單位採取積極措施,確保失聯移工也應免於恐懼享有即時有效的醫療權利。

主辦單位: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主持人:施逸翔 台灣人權促進會 副秘書長

發言:

李麗華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 秘書長

黃昱中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 法律顧問、執業律師

汪英達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 移工服務暨安置中心主任

案情說明:

Sri Kodriawati , 32歲,來自印尼爪哇島,2017年2月19日來台後在花蓮擔任家庭看護工作。

2018年8月22日離開雇主處,和同樣逃逸的同鄉男友受雇於從事建築民宿之雇主。某日,Sri表示她的肚子疼痛難耐,男友與雇主便將她送到宿舍附近的診所就醫,打了針拿了藥後便回到住處,不久後,肚子又開始痛,雇主和男友再送她去就醫,因為看她疼痛劇烈,所以這次送她到大醫院。

到了醫院後,Sri躺上病床不久,警察來到醫院,把Sri的男友叫到一邊,詢問他和女友是否都是逃逸勞工,在查對證件後便把男友帶到警察局。之後Sri發生了什麼事他就都不知道。

本案疑點:

1.驗屍證明上所載,死亡地點在竹山秀傳醫院(到院死亡),意思是指一到醫院就死亡嗎?或是已經過急救無效後死亡?

2.依據Sri 男友的說法,到醫院時Sri躺在病床上,在她死亡前,醫生是否已進行診療,若是有診療,應該有病例表及診療紀錄。

3.若醫生曾對Sri進行過診療,驗屍證明中死亡方式為何記載為不詳。

訴求:

1.      全面禁止用捉拿重罪犯的規格,緝捕失聯移工。

2.      回歸入出國及移民法就業服務法之行政規範。

3.      外籍勞工自由轉換雇主,雇主自由選擇聘僱勞工。

4.      保障移工醫療權---移工繳交健保保費,應享有健保資源的權利。

活動日期: 
2019/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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