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培育優秀博士生,教育部請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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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自108學年度起(2019年9月1日),科技部提供「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準備開始試辦申請,目前科技部計畫內容,預計提供300名優秀博士一年級新生,不含進修推廣部,補助四年每月至少四萬的學習津貼。然而這筆款項是以配合款的形式支付,按照試辦計畫內容,補助前兩年由科技部負擔三萬元,由申請機構負擔一萬元,後兩年科技部負擔兩萬元,申請機構至少負擔兩萬元。科技部的計畫希望以獎助金的方式,吸引台灣人才願意於國內大學就讀,並使博士生在學習階段更心無旁鶩進行知識生產之工作。

以配合款的形式,我們擔心對於許多經費自籌有所桎梏的學校,會因為龐大的支出壓力,而使得該校的博士生即使希望能申請獎助金,卻受到行政與校方的阻礙。然而這並不全然是校方的問題,一直以來台灣高教經費預算的短缺,與分布不均,使得科技部為了國家人才培育及知識生產,所提供的獎助金計畫,利益良善卻無法實行。

台灣的高等教育,是為了台灣技術人才及勞動力的養成,從台灣大部分的產業,都以學歷作為重要的人才評量標準,可以看出台灣的資本確實需要高知識分子所提供的勞動力。台灣的高等教育也不僅只生產未來的高知識預備勞動力,從教育部統計公布的數據,106學年度各校承接政府、企業、研究單位「學術研究」計畫經費約有240億元新台幣,各校使用智慧財產權延伸運用的總金額約有10億元新台幣。顯然這些投資所帶來的研究工作,大部分都是由博士生所承擔。如果要再加上這些投資所帶來的知識延伸的各種利得,更會遠遠大過這個數字。

從教育部公布的數據,我們可以得知台灣的研究所,不僅只是培育未來的技術勞動力,這些在校的研究生更帶來龐大的知識生產效益。但高等教育的最高領導機關──教育部,卻一直以來對於高等教育的人才培養與知識生產的基礎單位,博士生的生活與研究處境視而不見。

當代台灣的博士生,一邊支付高昂學費補足國家對於高等教育經費不足的困境,一邊對於台灣社會整體的知識生產、研發、人才培育用低廉的時薪,近乎無償的貢獻自己的勞動力。一直以來,在高等教育繼續升學,進入研究所就讀,就是高風險的投資。對於這樣的惡劣現實,科技部的補助計畫雖然只能起到杯水車薪的作用,而我們高教的管理機關「教育部」卻無動於衷,任於其他部門負擔這個責任。

我們初步的計算,科技部的博士班獎助辦法,提供300人,每月四萬的獎助金挹注,每年度僅需要1億4400萬左右的預算。如果由科技部與教育部各負擔一半的經費,教育部每年度只需要提供7200萬元,就教育部每年的結算資料,每年教育部剩餘款項,加上預備金,約有5到6億的額度,支付這個金額綽綽有餘。因此,我們提出為了避免每間學校校務基金自籌額度的不同,這個立意良善的獎助計畫,反而因為校方無法負擔自付額度,而造成博士生看得到卻吃不到的狀況。教育部應該以高等教育的最高管理機關以身作則,承擔一半的款項預算。而不是任由別的部會來完成教育部原本對於高等教育管理、知識生產、人才培育的責任。更能體現,教育是平等的原則,而不是大學校、中產階級以上的學生才能參與的小圈圈。

■我們的訴求:

1、 教育部應該以高等教育的最高管理機關以身作則,承擔一半「科技部補助大學校院培育優秀博士生獎學金試辦方案」款項預算。

2、 重視大學研究所人才培育與學習品質,與學生對話重新檢討現有制度。

■發起團體:
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國立臺灣大學工會、清華大學研聯會、政大研究生學會、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臺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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