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核四商轉公投案理由書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
中選會應立即撤銷理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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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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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在核四公投案審查時犯了一個很大的失誤,他們說,今年核四公投案沒有開聽證會,是因為黃士修所提「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公投案,在去年宋雲飛提「您是否同意:核四啟用商轉發生電?」公投案時,已開過聽證會。但我們仔細比對發現,兩案的理由書並不同,尤其今年的理由書出現多項去年所無、與事實不符的内容,中選會竟然未經舉行聽證會釐清、求證,3月19日開會審議即認定此公投案合於規定。

中選會可能太相信黃士修,竟然沒有發現,今年理由書與去年不同、且多處與事實不符:

一、今年理由書第一頁,「2014年,核四通過系統試運轉測試」絕非事實!     

因為核電廠若要完成試運轉測試,最後須將燃料棒放入反應爐進行「熱測試」才能確認核電廠是否安全 。 眾所皆知,核四至今尚未放入任何一根燃料棒,完全沒做「熱測試」,怎可能完成整個試運轉測試? 這不是癡人做夢嗎

更嚴重的是,核四1號機連「熱測試」之前、更基本的「冷測試」都還沒做完就封存了,如今大剌剌的說 「核四通過系統試運轉測試」,就像小學還沒畢業,就說自己已經大學畢業了!

事實上,只要查一下原能會網站就知道,1號機封存前的「冷測試」,187 個系統,有3 2個系統被原能會停止審查(見「龍門電廠1號機燃料裝填前應完成事項清單」),其中反應器保護系統、反應爐壓力槽系統洩漏測試等關鍵重要系統,分別於2015年6月4日、2014年11月20日被原能會退回後,台電至今未補資料。

黃士修先生連原能會早已上網公佈的資料都沒查清楚, 難怪理由書錯誤百出!

二、今年理由書第二頁,「2年內可以放燃料發電,3年內做完熱測試就可以商轉」,也是錯的。

3月19日中選會開會之前,原能會主委謝曉星3月14日已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回答立委質詢時說: 「現階段要重啟核四保守預估至少需10年」, 也就是說,啟封、發電至少要10年。

我國核電安全主管機關是原能會,核四何時可以商轉,絕對不是黃士修說了算!

三、今年理由書第二頁,「核一二三廠原始儀控設計為類比系統,都可以抽胎換骨為數位儀控,全新的核四廠皆採用數位設計,國內外皆可做商業級和核能級產品檢證,怎麼可能有找不到備品的問題?」也不是事實。

    據今年5月26日原能會新聞稿:「目前核一、二、三廠的儀控系統大部分為傳統的類比系統,確有部分已更新為數位系統…。」 可見核一 二三廠 的儀控系統,大部分還是傳統的類比系統, 不是黃士修所說的什麼「抽胎換骨為數位儀控」。

另,根據今年2月1日台電公司新聞稿「核四安全儀控系統的設計為全球獨一,且已逾20年需汰換,而該供應商已停產,備品取得困難…。」可見核四確實有備品取得困難的問題, 而且是早在3月19日中選會開會之前,台電就白紙黑字用新聞稿公開承認的!

四、今年理由書第三頁,「廠房S斷層問題,非屬核能法規定義之能動斷層。」 更是不實!

     依據今年5月26日原能會新聞稿:「有關核四廠地質議題,台電公司曾依據經濟部『核四地質調查小組檢核評議小組』,於102年對核四廠地質狀況檢核結果之意見,以及本會專家小組要求,規劃進行汽機廠房S斷層槽溝開挖,進一步確認其活動性,以及進行相關海域線形構造特性等調查工作。相關開挖工作因核四廠進入封存資產維護管理狀態而暫停執行。 」

既然台電公司已經暫停進行S斷層槽溝開挖, 至今尚無正式結果, 黃士修竟妄言S斷層非屬核能法規定義之能動斷層, 莫非他的眼睛就是透地雷達,不需進行槽溝開挖就能透視各種地質?

黃士修連政府各單位已公佈的核四各種基本資料都沒弄清楚,中選會卻一昧相信黃士修,連最基本的求證都沒做;事實上,只要召開聽證會找原能會、經濟部…與會即可釐清;也會發現今年理由書不但和去年理由書不同,而且諸多不符事實。   

余清寶會長曾2度向監察院陳情,「中選會核准『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公投案,明顯違法!」幸虧有三位監委願意接受陳情、啟動調查,我們實在無法理解國民黨黨團總召江啟臣為何要攻擊接受人民陳情而啟動調查的監察委員?請問江總召,中選會發生這麼大的問題,身為立委負監督之責,您竟然不聞不問,明顯有虧職守 ,還有臉跳出來指責調查的監委嗎?

最後,這個錯誤百出的理由書,自從3月19日之後就一直掛在中選會的網站上,但至今原能會、經濟部…等單位,竟然都沒有主動澄清、糾正其中的錯誤,還要勞煩我們這些升斗小民出來開記者會, 各位公僕真的愧對我們這些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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