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大戰 正反方今場外拚場

2019/05/08
苦勞網記者

立法院明天將針對同婚法案的3個草案版本展開朝野協商,今日(5/8)支持政院版草案的同志團體連同30多個同志家庭一同聚集到立院外陳抗,呼籲立委盡快通過政院版,保障同志結婚權益。同時間,反對同婚的保守團體,在立院的另一側動員千人陳抗,高呼落實公投結果,但僅聚焦公投第10案「婚姻限定在一男一女」,至於是否支持特定專法保障同性關係,則未加著墨。

同婚草案明天將進行朝野協商,同志團體呼籲盡速通過政院版草案。(攝影:張智琦)

目前同婚議題有3個草案版本,分別是行政院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下一代幸福聯盟遊說並由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出的「公投第12案施行法」;以及信望愛基金會遊說並由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目前3草案都已在立院逕付二讀,明天上午將併案協商。

  政院版 賴士葆版 林岱樺版
同婚表述用語 同性婚姻 同性家屬 同性結合
適用年齡 18歲 20歲 20歲
收養權利 允許繼親收養 無收養權利,一方得書面委託他方共同監護其未成年子女 建議不開放繼親收養和共同收養,一方得與他方當事人約定共同監護其未成年子女
防假結婚條款 當事人之三等親內血親、檢察官、社福主管機關得訴請確認其關係不成立

(製表:張智琦)

30組同志家庭:請不要拆散我們的家!

由於5月24日是大法官解釋規定的同婚立法期限,同婚團體和反同團體也把握剩餘時間進行最後的角力,積極遊說和呼籲立委通過特定的草案版本。

今日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和婚姻平權大平台帶著30多組同志家庭亮相,呼籲各黨立委盡速通過行政院版,不要拆散同志的家庭。

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集人呂欣潔表示,同志團體已經退無可退,政院版是可以接受的底線,無法接受其他兩個版本,她批評立委林岱樺版根本不是對外宣稱的「折衷版」,當中的第8條「防假結婚條款」允許三等親拆散同志家庭,將讓同志家庭沒辦法繼續存在,今天這麼多同志家庭站出來,就是展示他們和異性戀家庭沒有不同,也應該得到合法結婚的權利。

與伴侶在國外結婚並育有兩個孩子的女同志Cindy表示,林岱樺版只給予同志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而非完整的親權,同志的小孩在成年以後,就與家長在法律上形同陌生人,這種法律根本就是歧視,強調同婚立法將決定同志家庭的未來,「請立委做對得起良心的事情!」

透過人工生殖育有四名孩子的女同志媽媽陳釩表示,行政院版本是她目前可接受的,至少涵蓋繼親收養權利,通過後就可以給予雙親合法保障。她表示,現在帶孩子開戶籍、郵局開戶,都需要出示雙親的雙證件,但她只能出示她的證件,同婚合法化後就沒有這個問題了。

同志家庭的孩子們。(攝影:張智琦)

反同婚團體集結千人 高喊蔡英文下台

在立法院另一端的濟南路,則聚集了下一代幸福聯盟、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高雄市家長聯盟和宗教聯盟等反同婚團體,他們痛批蔡政府罔顧公投民意,執意通過同性婚姻,高呼蔡英文下台,並點名挺同婚立委尤美女、許毓仁、段宜康、林靜儀、黃國昌、林昶佐等人,也要求他們下台。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的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沈智慧則都到場表達支持。

去年公投中,下福盟提出兩項跟同婚有關提案,分別是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以及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然而,在今天的行動當中,下福盟卻僅聚焦在第10案上,下一代幸福聯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表示,去年公投第10案獲765萬票人民支持通過,但政府卻刻意忽略這個結果所展現的民意,這就是今天他們站出來的原因。他強調,「婚姻限定在一男一女」有具體民意基礎,但政府卻反其道而行貿然提出專法,且政院版本很多規定準用民法,形同是「破壞民法」。

游信義說,他們對賴士葆的版本有提供立法建議,但他認為公投第10案沒有落實前,任何專法都是不完備的,所以他們呼籲先落實第10案,再討論專法。

反同團體大動員,在立院另一側陳抗,要求蔡英文下台。(攝影:張智琦)

反同團體呼籲不要投給推動同婚的立委。(攝影:張智琦)

責任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