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妥善審議《文化基本法》,藝術工作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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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1

■時間:2019/05/02,上午11點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濟南路1段1號)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排定於5月2日上午再度審議《文化基本法》草案,有消息指出,委員會預計將於當日完成一共7個版本的《文化基本法》草案審議,以達成2016 年總統大選蔡英文總統提出「推動文化基本法,建立文化長期施政綱領」 的文化政策主張。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認為,自1997 年第二次全國文化會議提出制定《文化基本法》的構想以來,《文化基本法》的立法始終滯怠不前,面對台灣亟需改善的藝文環境,許多藝文界人士也期待盡快於本會期通過該法案建立文化長期施政綱領。

然而面對藝文界對於「文化影響評估範圍應納入重大政策、法規」、「藝文工作者勞動權利,應予以有效保障」的迫切期待與訴求,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更應妥善審議《文化基本法》,納入民間訴求。使台灣初次訂定《文化基本法》,能夠成為有效改善藝文環境、保障藝文工作者權利的完善立法。 

■訴求: 

一、立法院和行政院以現行政院版《文化基本法》草案為基線,儘快在本會期通過三讀程序,確保文基法實質而重要的階段性進展。 

二、強化《文化基本法》草案中政府政策法規面之文化影響評估,並承諾修訂現行法律,強化藝術文化工作者勞動權利。 

三、立法院應明文列入《文化基本法》條文說明或者以附帶決議方式通過修改《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落實保障藝術工作者勞動權益。

■共同發起團體 

社團法人臺灣文化法學會 - TCLA 

Tacps臺灣文化政策研究學會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

活動日期: 
201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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