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長榮航空從洛杉磯抵臺的BR15班機上,一名行動不便的外籍男性,因體型過胖,聲稱不能獨立上廁所,要求空服員協助,當趟空服員基於各種考量也協助其進入廁所,結果該外籍男性竟再要求空服員幫忙脫褲子,甚至出現裸露生殖器、要空服員擦拭其糞便等無理行為。已對當趟空服員造成嚴重的心理傷害,並等同是性騷擾的行為。
事後本會多名會員皆表示,該外籍男性的無理行徑並非第一次發生,此前已發生過不能自理如廁的狀況,以及便溺於座位上等異常行為,也向長榮航空公司提出報告,該外籍男性並不適合單獨搭乘飛機,其所需要的照護已超過空服員的訓練內容和工作專業。而根據長榮航空公司過往發布之BIP(Black List Passenger)即黑名單乘客處理程序,行為異常之乘客、無自理能力之乘客,即應列入黑名單,需增派人員隨機以維護飛安,或甚至予以拒載。
但由此案例可知,長榮航空公司在前端作業的處理上並未完全落實,也沒有在勤前簡報中註記該外籍男性的狀況,讓空服員難以知悉當趟航班的潛在風險,BIP黑名單的預防措施不完善,第一層把關即已失守,未能建立對空服員工作的保護機制,遂導致儘管空服員確實有權拒絕協助該外籍男性進入廁所後的各種需求,但在十多個小時的長程航班上,為避免該外籍男性佔據廁所等可能破壞機艙秩序或影響飛安,而選擇了上述的處理方式。
此事件也不能單純只以一極端案例的角度審視之,其引爆了全臺灣空服員的憤怒,係因臺灣空服員在機上經常面臨各種超出其工作範圍的不合理要求,若拒絕客人要求,除了面臨客訴外,也有內部懲處的風險,這也是全臺灣服務業工人長期在以客為尊的文化下,面對不良客人予取予求的集體創傷,足見服務業工人不僅有高強度的體力勞動,也有一樣高強度的情緒勞動,為避免發生各種心理層面的傷害,雇主也應積極正面地建立保護機制和預防措施。
本會籲請全臺灣的資本家正視服務業工人的尊嚴,也提出以下幾點訴求和建議,希望長榮航空能予以回應並妥善處理,而非僅止於個案,應視為制度性的改善:
一、落實BIP的制度:民航局應督正各國籍航空公司,作好完善的第一層保護和預防機制,若有不能自理或異常行為前例的旅客,應強制有看護或增派保安陪同上機,否則應予以拒載,以確保空服員不會被迫提供超出其工作範圍之服務,更避免影響機艙秩序和飛航安全。
二、航空公司應確立積極保護基層員工之立場,若乘客提出超過正常服務範圍之要求,空服員或地勤人員予以拒絕時,航空公司事後不應究責。
三、此案例中,當趟空服員於工作中遭到不當對待,身心受勤暫難以服勤,應視同為職業災害,長榮航空公司應認定並給予公傷假,並協助當趟空服員向該外籍男性提告,並索取精神賠償和道歉。
四、此案例係因長榮航空未能落實BIP機制,於第一關嚴格把關,長榮航空公司不應究責當趟空服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