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無關勞工是否高級
職種對立是資方挑起的仇恨

2018/08/09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研究員
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監事

8月8日《中國時報》刊登了一篇署名「邵連尺」的華航內勤職員投書〈高級勞工竟喊過勞〉,由於邵文中對機師職業工會與空服員職業工會,有諸多或因接收到完全錯誤訊息,而衍生出對同一公司內不同職種同仁的「仇恨」。身為同樣在航空產業中的一份子,機師工會願意透過與「邵連尺」進行善意對話,試圖化解毫無必要的對立。

首先,2015機師職業工會只進行了罷工投票,最終因為和資方達成協議,根本沒有發動罷工;2016年空服員職業工會發動了罷工。自此兩年後,空服員與機師根本連罷工投票都沒進行過,何來「年年吵著要罷工」。

其次,作者強調自己對公司「最忠誠」,但如果對公司的不合理管理制度和勞動條件,都完全順從,甚至將對公司一切的建議與主張,都視為是對資方的「僭越」,從最基本的企業管理學來看,這可能才會對公司經營造成極大風險;反之,為了公司的長遠發展與管理經營的改善,作為員工,我們以集體的方式提出訴求與建議,自認才是對公司「最忠誠」的一群。

事實上,作者也承認自己因為機師與空服員的集體行動而受惠,華航資方因為2015協議及2016罷工,對所有地勤職員也分三次加薪,每次5,000元,一共加薪15,000元,若以原薪資40,000元,則其加薪幅度為37.5%,遠高於機師與空服員。 然而,讓人難以理解的是,作者身為基層內勤一員,行文卻彷彿航務高層,對機師所提出,很可能危及「飛安」的過勞工時與航班問題,進行了建立在誤導之上的批評。

此次工會訴求之一,是要求在需要較高飛行時間班次上(往往超過13小時),不應該只配置三位機師,應依照許多國外航班標準多派一名機師。作者也提到,在未能多配置一位機師前提下,可能導致長程航班機師需要連續工作12小時,若再考量飛行前準備、降落後時間,事實上不少機師的工作早已超過12小時。飛安的確保,絕不可能如作者所說,因一個月只有幾次就開綠燈放行。按照這個邏輯,高速公路上限速時速100公里,難道可以放寬讓客運司機每月可以有幾次超速開到時速160公里嗎?試問:這樣的論述,將讓旅客情何以堪?

另外,作者說機師「休息10幾天才出勤一次」,這種狀況如果不是組員刻意排休,或遇到SARS及金融海嘯期間,實務上根本不可能發生。退萬步言,若真有這種常態班表,難道不是反映機師人力配置不當嗎?而這不是資方的責任嗎?

作者還提到「機師多拿1個月全薪,就是10個地勤職員的月薪」,這如果是事實,其實也只顯示地勤職員因為缺乏組織與行動,完全遭資方輕視而導致薪資過低,只要地勤夥伴們願意爭取,機師與空服員絕對力挺同仁到底!

最後,作者以「全稱」的方式談到機師合約年限一到馬上「拍拍屁股走人」,然而事實上,機師工會經歷了三年前的罷工投票,協議將最低服務年限降低後,華航機師離職率不但沒有增加,反而減少!以作者的「忠誠」標準,所有留任的機師,面對中國大陸航空公司兩萬美金起跳的誘惑,他們對華航展現的不僅是忠誠,恐怕已近乎愚忠了!

工會絕不可能為了要增加礦泉水而罷工,而是因為公司堅壁清野的態度,對工會展開全面的防堵與抵制,表面協商,私下打壓。減礦泉水只是公司的小小政策,卻無意間促使許多機師加入投票,因為這反映出公司不尊重基層員工感受,不分長程12小時或是短程1小時,一律一人一瓶礦泉水的管理心態。

作者引用華航企業工會前理事長楊光海「仇恨不能成就只能增加對立」的忠告,我們認為極有道理,一如作者因公司不斷灌輸、提供錯誤訊息,而產生對機師與空服員的仇恨,這樣的仇恨,也只能增加機師、空勤與地勤間對立罷了。

期盼作者放下仇恨、了解實情,一同與各單位同仁團結起來吧。

責任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