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追求清白三十年 蘇炳坤案宣判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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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7

【時間】2018年8月8日上午09:00 高院刑事庭專一法庭宣判後

【地點】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  

【出席】

蘇炳坤(冤案當事人)

尤伯祥(台灣刑事辯護律師協會理事長、民間司改會常務董事、蘇炳坤案義務律師)

任君逸(蘇炳坤案義務律師)

劉佩瑋(蘇炳坤案義務律師)

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陳雨凡(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葉建廷(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

【說明】

蘇炳坤先生於1987年遭認定有強盜、殺人未遂罪成立判刑15年確定。有罪確定後經檢察體系自省自覺,為蘇炳坤提出救濟,歷經檢察總長4次非常上訴、檢察官4次再審聲請,雖未能順利打開法院大門,但已樹立檢察官的公義角色。蘇炳坤於2000年經總統為罪刑無效之赦免。然獲得赦免並非無罪清白,在司法上蘇炳坤仍為「有罪之身」,仍在等待司法上的無罪判決。為此,蘇炳坤仍未放棄,持續尋求平反。

2017年9月19日經台灣高等法院裁定准予開始再審,最高法院於2018年2月8日駁回檢察官抗告,確定本案重啟審判。

法院於2018年7月2日傳訊本案共同被告郭中雄,說明刑求真相,7月16日,蘇炳坤先生本人也在法庭上再次陳述他受到刑求的相關經過,誠如蘇炳坤辯護人尤伯祥律師所言,這場審判,審判的不只是蘇炳坤,也是審判過去的司法,當刑求清楚浮上檯面,法官便不應該再去迴避國家暴力的事實。

蘇炳坤追求清白三十年,其中台權會、司改會、平冤協會等關注台灣司法改革與人權保障的團體,接續協力,陪伴蘇炳坤走向無罪,將於宣判日再次集結,聲援蘇炳坤,並於宣判後舉行記者會,說明宣判結果,在此邀請各位媒體朋友參與。

期待此次宣判能還給蘇炳坤清白,認定蘇炳坤無罪,彰顯司法的轉型正義!

活動日期: 
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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