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客運拿補貼繳罰款?
工會怒控桃市府護航

2018/08/01
苦勞網記者
苦勞網實習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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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日前公布「106年桃園市轄市區公車營運服務品質評鑑」,將新竹客運、統聯客運、桃園客運、捷順交通和指南客運5家客運公司評定為「優等」,遭批嚴重放水。今日(8/1)臺灣汽車客運業產業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聚集於桃園市政府前,抗議桃市府放任客運業者違法,持續給予補助,要求桃園市勞動局公布裁罰金額,並將勞動條件列為評鑑指標。

客運業工會今到桃市府抗議,要求公車評鑑納入勞檢指標。(攝影:楊珺婷)

桃市府最新公布的公車評鑑,將桃園客運等5家公司評為優等,遭客運業工會砲轟抗議,指這些客運業者是製造血汗勞動的違法慣犯。臺灣汽車客運業產業工會代表范光明指出,以桃園客運為例,105年至今共違法27項次,包含《勞基法》20項、《工會法》5項、《職安法》2項。例如桃客未依《勞基法》給予勞工加班費,即便過去被桃市府開罰,現在仍未見改善。

根據桃市府公布的資訊,105年至今市府針對客運業者開出530萬元的罰款,然而同時也提供客運業者上億元的補貼。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總幹事王浩質疑,桃市府握有公車業者高額「營運補貼」及「營運路線」的審核權,卻漠視客運業者長年違法的惡習,這些公司沒改善勞動條件,每年照樣領市政府上億的補助款,難道是用人民的納稅錢補貼違法慣犯?

工會主張,桃市府應公布歷年裁罰金額,並將勞檢指標納入評鑑項目,也應依照《公路法》第47條要求違法客運業者「限期改善」,否則得停止其部分營業。桃捷工會理事長蔡明晃也呼籲桃市府,應把安全駕駛、合理班表放入評鑑項目,否則無法解決問題。

對此,桃園市交通局表示,目前評鑑並未將勞檢指標納入,其他縣市也未有前例,交通局會再研商要不要納入勞檢指標。至於給予客運業相關補貼,市府則聲稱這些補貼是為了提升民眾搭乘意願和公車服務品質,可以被檢驗。桃園市勞動局勞檢處也出面表示,會加強稽查客運業者,也會和交通局研議評鑑納入勞檢指標的可能。

不過,對於桃市府回應,現場駕駛高呼不滿意,強調客運業目前違法頻率高,交通局和勞動局卻不斷推說要研議。王浩也質疑,勞動局僅公布裁罰530萬的粗略數字,民眾無法得知個別業者的裁罰金額,也無從得知究竟有無加重處罰,但新北市府就曾公布確切裁罰金額,呼籲桃市府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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