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台爆「假承攬真雇用」
工會抗議 原民會:將要求改善

2018/07/13
苦勞網記者

由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原文會)經營的「原住民族電視台」和「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爆出以承攬方式進用72名基層員工,其實際工作雖與正職員工相同,卻沒有勞健保、退休金、職災補償、特休假年資等《勞基法》保障,今日(7/13)原文會企業工會前往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抗議,呼籲原民會介入終結假承攬,將承攬人員全數納編正職。

原文會企業工會赴主管機關原民會抗議「假承攬」,要求全數納編為正職。(攝影:張智琦)

和正職工作沒兩樣 工會控假承攬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目前有250位員工,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資助運作,旗下有「原住民族電視台」和「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然而,原文會企業工會控訴,會內有高達三成人員都是以「個人承攬」方式被進用,承攬人員無勞健保、就業保險、失業給付和育嬰留停津貼等保障,與正職員工相較,每年待遇相差12萬,但所做的工作卻無任何差異,高呼「不公平」。

任職原文會族語中心的行政人員拉藍表示,近半的族語主播是承攬人員,但他們和正職的主播工作內容並無二致,包括前置時間、採訪和播報時數都一樣,卻不享有正職人員的勞健保。拉藍說,原民台表面增加族語時數和新聞節目,但員工應有權益卻沒有保障,呼籲將族語主播全數納編正職。

原文會企業工會秘書黃亭勻表示,不僅是族語中心,原民台新聞部採訪組台北中心的8位文字記者中,有5位都是承攬,他們的工作內容都比照正職,卻沒有正職享有的福利,出差加班甚至沒有加班費。她質疑,原民台之前擴編新聞中心,勞動力已經不足,原文會卻不顧基層的勞動權益,擴大濫用承攬,惡化原民台的媒體自主權。

工會強調,72名承攬人員多數都需接受主管指揮監督調派任務,和正職一同工作,多數年資都超過一年,顯示其工作性質並非臨時性、季節性需求,不符「承攬」定義。工會在五月和六月間曾向原文會提出將承攬人員全數納編的訴求,但原文會僅回應「計畫進行人力評估研究」,也表示員額預算被原民會限制,但原民會則回應「用人是原文會的權責」,雙方互踢皮球。

原文會工會代表董事牯慕‧瓦旦不滿地說,現行的人力不需要評估,原文會既然實際上對「承攬」人員也有監督指揮權,就不應再違法濫用承攬,「他們就是在做正職工作!」黃亭勻也認為,法規並沒有寫員額不能增加,認為原文會有員額增加的空間。

原民會:會要求原文會檢討承攬

針對工會抗議,原民會教育文化處處長陳坤昇受訪表示,是否增加員額涉及業務經費和人事經費,會請原文會做妥善人力規劃,預計九月到十月間會完成。至於原文會以承攬來進用非典員工,陳坤昇表示,這樣的管理方式違反民法,會要求原文會做檢討改善。

原文會副執行長Kacaw‧Fuyan則說,他很關心員工工作權,包括承攬人員在保險方面的權益,也覺得要改善。他表示,原民會希望原文會在人力上做調整,「我們也是朝這個方向努力」,至於是否將承攬納編正職,涉及預算編列、人力資源評估和調整,還需做內部討論,但「不無可能」。

責任主編: 

回應

「什麼都沒有⋯」一個員工之死,揭露原民台「假承攬真僱傭」亂象
2018-07-13 報導者 葉瑜娟

沒有三節獎金、沒有勞退、沒有特休、沒有加班費、沒有升遷管道,一開始連工會都無法加入⋯⋯,原本適用於包工或接案的承攬契約,卻成黑心雇主節省人事成本的巧門。甚至由國家預算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支持的原民台,都帶頭剝削底層勞工。日前,一名原民台「承攬員」病逝,零喪葬、零撫恤,「什麼都沒有」的淒涼境遇,讓原民台「假承攬真僱傭」的問題浮上檯面。
穿著白色帽T的大男孩雙手放在胸前,若有所思地看向遠方,背上一對巨大翅膀,頭上的光圈閃閃發亮,就像一個天使的模樣──這是Ati臉書最近一則公開貼文,圖片下方「Farewell告別派對」的文字說明了貼文主旨:一封Ati告別派對的邀請函,同時也是Ati的訃聞。
從貼文下滿滿的悼念文字不難看出親友的震驚與不捨,在原住民族電視台(以下簡稱原民台)廣播部擔任製作人的Ati,4月初因肺炎住院,期間進出醫院數次,4月22日因掛心手邊工作而急著出院,卻在隔日上班等車途中因呼吸窘迫暈倒,由路人發現後送至加護病房接受插管治療,最終於5月13日辭世。
Ati的人緣極佳,告別式由一群摯友主辦。靈堂前,幾位朋友紛紛聊起他們印象中的Ati。
「Ati很愛他的工作,唯一比較有顧慮的就是擔心自己是漢人,沒辦法一直在原民台做下去,」朋友A說。
朋友B則想起,向來樂觀正向的Ati在進入原民台後曾有一段時間鬱鬱寡歡,朋友們問起,他說合約快到期了,不確定隔年還有沒有工作;大家鼓勵他不要放棄,努力下去一定會有好結果。而後聽到Ati成功續簽了下一年的合約,B和其他朋友紛紛恭賀Ati時,Ati卻幽幽地說了一句:「但我什麼都沒有。」B記得當時她不斷問Ati,不是已經續約了嗎?怎麼會什麼都沒有呢?Ati仍只淡淡地說:「雖然續約了,但我還是什麼都沒有。」

原民台承攬員工高達3成

「什麼都沒有」,不僅僅是Ati的心聲,更是多數原民台承攬員工的心情寫照。目前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底下的原民台及廣播共有250名員工,其中70多人和Ati一樣是以「自然人承攬」晉用的勞工,承攬員工比例高達3成。
像Ati這樣非原民台正式編制的承攬員工,生病時無法接受公司的救濟金補助,病逝也無法領取公司3個月薪資的喪葬費及6個月的死亡撫恤,他們連被認定為「職災」的資格都沒有。(編按:於Ati的案例中,由於親友都認為Ati本身即有肺炎疾病,並不算是過勞職災,沒有打算往這方向爭取;此處指若其他承攬員工碰到職災狀況,也無法得到應有的保障。)
Ati住進加護病房時,廣播部曾為Ati發起募款活動,《報導者》記者取得一份原民台內部會議的文件。上面寫著Ati為承攬人員,亦非工會會員,無本會(指原文會)與工會的救濟金補助。為了讓Ati能專心治療,將發起募款,並將募款金額全數用作醫療費用。募款活動雖是同事們的一份心意,卻也血淋淋地揭露了「承攬人員」與正職的差距有多大。

同樣工作量與受指揮,卻沒假沒保沒福利

記者採訪其他原民台承攬員工工作狀況及福利時,「什麼都沒有」是訪談中最常出現的句子。
「我們沒有加班費啊。三節獎金、年終獎金、特休、年假啊,也是只有正職才有;我們『承攬』是什麼都沒有,只有薪水,就這樣子,什麼都沒有,」在原民台工作3年多的部落青年阿曼(化名)說。
阿曼對於部落事務相當關心,大學畢業在外工作一段時間後,聽朋友說原民台有缺額,基於幫族人發聲的熱情,就很開心地加入原民台工作。不過在工作一段時間後,阿曼才發現這份工作的保障並不完整⋯⋯。
儘管承攬和正職員工的工作內容沒有不同,但承攬員工不僅沒有三節獎金、不能申請加班費,也沒有特休假,只能透過加班來換補休。阿曼提到,某次申請貸款被要求出示勞健保證明時,他才發現原來公司一直都沒有幫他投保勞健保。也才知道,承攬員工必須自己到職業工會加保,每個月勞健保費又多出一千多元的開銷,也比薪資相同的正職同事多付了一倍以上。
除此之外,正職出差每天都有固定的膳食費,但承攬員工卻要實報實銷,如果沒有收據就必須將款項繳回。阿曼曾聽說,某位承攬同事之前到菲律賓的小鎮採訪,因為沒有蒐集收據,被公司要求吐出4萬元的差旅費。儘管後來以專案方式解決,仍讓阿曼現在一聽到出差就怕,很擔心處理不好就要賠錢。

每年福利待遇相差逾10萬

承攬和正職的差異到底有多大?根據原文會企業工會的統計,假設以月薪35,000元計算,一年下來光是三節、年終、勞健保、特休等各項待遇差異便高達12萬多,更別說是加班費、特休假、婚喪假及升遷等其他福利。一旦被裁員(不續約),也無法領到資遣費及失業給付。而承攬一旦碰到職災等問題,更會因「沒有雇主」而求助無門。
實際上,「承攬」一般指的是業主直接將工作發包給接案者,以「工作完成的狀況」計酬。這樣的工作型態在工地相當普遍,好比直接約定50萬元讓包商完成整間房子的裝潢,或針對個別的接案者,提出完成一個網站多少錢、完成一篇稿件給多少錢的合約;工作者可以自由決定工作方式及工作時間,業主無權干涉工作者如何完成工作。
由於接案者相關的義務及保障僅仰賴一紙合約,且接案者不受業主的指揮、監督,兩者的關係並非《勞基法》保障的僱傭關係,而是回到《民法》規範。若是由包商承接了標案,再交付給底下員工執行,則包商和底下員工為僱傭關係,底下員工仍受《勞基法》保障;但若是原民台採用的「自然人承攬」,等於員工個人為接案者,在這之中,「雇主」的角色就消失了。
問題是,Ati生前負責了廣播部9個節目,有明確的上下班時間,公司內部甚至有Ati簽到簽退的單子,Ati的工作內容和其他同事沒有太大差別,同樣必須接受主管的指揮,這樣子還算是「承攬」嗎?
原文會工會(以下簡稱工會)主張,Ati和原民台其他承攬員工都是很明顯的「假承攬、真僱傭」,日前工會在董事會提出希望Ati能比照正職的撫卹規定,已獲董事會同意,現在正進一步招募承攬員工入會,希望能爭取將全數承攬都納編為正職。

神祕的員額數

承攬納編為正職有多困難?阿曼說,曾問過行政部的人什麼時候承攬才能有正職的福利,行政部門的人也很無奈,說只能等看看什麼時候情況會有改善;而他曾看身邊的人等了5年才成功轉正職,儘管主管時常說只要好好做就有機會轉正,但他悲觀地說那都是騙小孩的,「組織章程員額數很少,你要讓大家變正職,除非修改原文會的組織章程,你要增編才有辦法⋯⋯。」
不管和誰聊起承攬問題,「員額」都是關鍵字。「員額」像是一張巨大的緊箍咒,貼在原文會頭上,讓底下的承攬員工只能認命。
「但是實際上,基金會可能員額根本也沒有滿啊!」工會祕書黃亭勻忿忿不平地說,目前原民台正式員額應是185人,但原民台現有的正職(包括留職停薪者)也只有174人,明明仍有11人的差額,原文會卻遲遲不願意讓承攬轉正。
工會董事牯慕瓦旦則是連「員額」的說法都存疑:「我自己覺得,員額根本不是問題,那個只是一個搪塞的藉口。那到底是誰訂的?我到現在都問不出來,問基金會也沒人答得出來⋯⋯以前主管跟我講說好像是監督管理要點,但我去查,根本都沒有啊!我們設置條例更沒有!所以那個員額是從哪裡來的?根本沒有。」
Ati病逝後,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針對公私部門非典型勞動現況進行討論,會上原民台濫用自然人承攬成為焦點。卑南族立委陳瑩質詢時指出,原文會設置條例並沒有明訂員額限制,原文會應該視業務狀況做調整;立委林靜儀也質疑,承攬員工接受原民台的指揮監督,有違反《民法》第490條「定作人不得指揮監督承攬人」之嫌,要求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勞動部於5月底前釐清原民台是否濫用承攬。

外包求救的背後,到底哪裡出問題

距離林靜儀所訂下的期限已過了一個多月,林靜儀說勞動部給的回覆是須依原民台專業需求。而在原文會的網站上多了一則名為「人力資源盤點與策略規劃服務研究」勞務採購案的招標公告,顯然是想直接將立委們所要求的「人力資源盤點」工作再度外包出去。令林靜儀大呼為什麼原文會不好好正視自己內部的人力需求,只想以拖待變。她並說,未來不排除利用審預算時,要求原民台將承攬員工轉為正職。
7月13日早上,工會與台北市產業總工會赴原民會前抗議原文會濫用承攬,希望原民會能善盡主管機關職責,要求原文會盡快將所有承攬人員納編,不要和原文會互踢皮球。
記者會上,牯慕瓦旦拿著麥克風高呼,北部新聞中心的記者有8成都是承攬,上個星期有一位承攬攝影遭到燙傷。但因為承攬不像正職有3天帶薪病假,又怕丟工作,看完醫生,只能繼續回去上班。她並擔憂,承攬記者可能因害怕無法續約而侵害新聞自由,多次詢問原文會卻得到「員額受到原民會限制」,原民會於立法院卻總以「用人是原文會職責」回應。她希望原民會能說清楚,員額限制的依據到底是什麼?誰能負責納編業務?
對此,原民會教育文化處處長陳坤昇受訪時表示,員額限制並非原民會規範,應是寫在原文會自己的組織要點中,納編問題仍須回歸原文會自己的人力需求,若是原文會評估後認為人力不足,應自行修改組織要點。顯然介入意願不高。在現場記者不斷追問下,陳坤昇鬆口表示,原文會目前對承攬的管理方式已違反《民法》「不得指揮監督」的相關規定。但並未承諾是否積極介入改善,僅說過去勞動部曾要求原民會督促原文會,原民會也已要求原文會提出改善方案,預計9~10月間會完成,但一切要等原文會完成人力盤點。
記者會後,工會成員也赴原民會向陳坤昇表達訴求。陳坤昇不斷強調,原民會僅捐助經費給原文會,無法介入原文會組織運作,僅能發文要求改善。工會對於陳的說法並不滿意,雙方並無太多共識。
員額限制到底寫在哪裡?據記者實地調查,不論是在《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監督管理要點》、《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要點》都找不到員額數字,唯一最接近的是《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組織要點》第4點的「本基金會組織架構及編制,如附表一、附表二所定。」然而,網站上的公開資料並沒有附表一及附表二,因此仍無法確定確切的員額限制是多少。
詢問原文會副執行長章俊博,185位的員額限制究竟是寫在哪裡?他聽了一愣,並回答「這部分我沒辦法做回答」。記者進一步追問是否可以經由董事會做調整,他也沒有正面回答,僅說董事會都知道員額限制就是185位,原文會已聽到工會全數納編的訴求,但目前由於還在做人力盤點,這部分要等完成人力盤點後與主管機關原民會討論後再做決定。
而針對原文會是否為「假承攬、真僱傭」一事,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專門委員黃琦雅指出,過去曾發現原文會徵才公告中看到記者工作包括「採訪、寫稿及其他長官交辦事項」,若是承攬記者也須完成長官交辦事項,已是明確的僱傭關係;6月初勞動部已發文給原民會,要求原民會協助了解並輔導,也同時將公文發給台北市勞動局,表示若有承攬員工個人權益受損事項向台北市政府申訴,應予協助,並可透過勞檢等方式督促原文會改善。她並表示,目前還沒收到原文會的回覆。
在原民會及原文會互踢皮球之下,勞工部門主管機關也是「被動處理」的態度,承攬似乎已是個難以解開的結,難道法令上面沒有任何方式解決嗎?

派遣專法要等到何時?

中國文化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李健鴻表示,若是像原民台的「自然人承攬」,目前勞動法令中僅有《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有針對承攬狀況要求雇主責任,但在勞動條件上幾乎沒有相關保障;而在公部門限制派遣人數的狀況下,許多公部門開始透過派遣公司當承包商的方式來做「假承攬、真派遣」。李健鴻認為,應訂立派遣專法來嚴格限制假承攬的狀況;但他同時感嘆,在目前國內勞資雙方皆反彈派遣專法、尚未形成共識的狀況下,非典勞工只能繼續被剝削。
實際上,原民台的承攬案例也是非典濫用脈絡下的結果。最常代表工會出面爭取承攬工權益的牯慕瓦旦說,早在原民台還未脫離公視的時候,她當時也在公視做了8年的派遣,她還記得當年曾希望跟正職一樣有年終獎金,最終派遣公司竟然做出「直接預扣每個月薪水留作年終獎金」的決議,那時派遣工們彼此只能自嘲「就當作先存錢吧!」而當時公視派遣工會反派遣運動打得風風火火,原民台脫離公視後也顧忌社會形象不敢使用派遣,沒想到最終竟然想出勞動條件更糟的「自然人承攬」方式。
「看到他們,讓我想起自己年輕時⋯⋯我覺得他們很可憐,因為他們很多可能第一份工作在原民台,可能剛畢業,對自己的族群很有抱負⋯⋯。」過去長期擔任非典工作者的牯慕瓦旦最能理解承攬勞工的心聲,而現在她也正在為承攬勞工爭取權益的路上,希望年輕員工都能有個正職的工作,別再走她走過的路。

【後續與迴響】原民台55名承攬員工轉正
2019年1月2日,55位原民台承攬員工正式簽訂不定期勞動契約,確認僱傭身分,納編為正職,不再受差別待遇。 原民會也表示,將持續關注原民台員工權益,以確保勞工權益獲得保障。

監察院將調查原民台疑浮濫使用自然人承攬一事(2018.7.18更新)
今(18)日監察委員王美玉及王幼玲申請自動調查,將針對原民台是否藉此逃避雇主責任展開深入調查。
原民台由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捐助成立的「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經營,目前包含廣播部共有250名員工,其中70多人是以「自然人承攬」晉用的勞工,承攬員工比例高達3成。這些承攬員工沒有加班費、沒有年終、沒有三節獎金、也沒有特休假,甚至被要求自己到外面保勞健保。
《報導者》實地了解過世員工生前工作處境,以及內部承攬員工「同工不同酬」的狀況,並追查原民台不斷宣稱的「員額」限制依據為何。根據原文會企業工會統計,正職及承攬一年下來的各項待遇差異便高達12萬元。
監察院指出,他們據報導得知原民台及電台自然人承攬比例高達3成,大鑽法律漏洞,形同以承攬方式剝削勞工。但政府每年卻仍持續編列預算捐助原文會,監察院將進一步調查勞動主管機關是否針對此情形加強查核,以及是否採取措施遏止雇主「假承攬、真僱傭」。 (文/葉瑜娟)

當年他們雖由承攬轉正職,但這個基金會似乎學不會教訓,隔年開始又陸續使用承攬人員做正職員工的工作業務,依舊沒有勞保健保三節等等,還更可惡的事,要求承攬人員要和正職一樣上下班時間進辦公室工作,這個基金會那些老屁股不走這裡就永遠沒有一天是正常健康的事業體係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209集:原文會承攬員工身亡無保障 原住民媒體為誰發聲?
2018-08-12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整理 / 陳淑敏

原住民族電視台五月時,曾爆出一名廣播部製作人重病,在出院後急著重返工作崗位途中再次病倒,送加護病房插管後最終離世。然而這位製作人卻因為是承攬員工,在第一時間沒有得到原文會任何醫療補助,甚至在病重送加護病房插管時,公司只能以「募款」、「專簽」其他方式另籌措醫療補助費用。
這起事件,突顯原文會大量使用承攬員工,承攬員工須自行負擔個人勞健保,未獲任何勞動保障的困境。行政院日前喊出將在兩年內將「派遣」員工歸零,看似政府保障勞權的決心。然而,現行各機關仍如同原文會一樣,大量使用非典型「自然人承攬」人力,工作量卻與正職無二異。
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原文會工會代表,身兼勞工董事的牯慕瓦旦來談談原民台承攬員工的困境。
牯慕瓦旦提到,這名過世的廣播部製作人為承攬人力,礙於目前原住民族文化基金會(以下簡稱原文會)有「員額限制」160人,人事預算不得超出總預算25%,有三成的承攬員工負擔了正職工作業務,福利卻不能比照正職員工辦理。
在人事預算限制下,原民台的組織擴編卻不斷擴張,去年新增了全國性的原住民族廣播電台廣播部門,部門人力需求應有50名人力,原民會卻砍掉一半剩下25人,因此其他人力僅能以「承攬」填補業務需求。
而該名逝世的製作人就是在人事員額限制下的「承攬員工」。承攬員工不僅沒有勞健保、特休假,該製作人甚至身兼十個節目。製作人在生病過程,因為憂心自己沒有太多假可以請,怕因此被解僱,在身體尚未完全痊癒時,趕著回到工作崗位,卻再次造成憾事。
牯慕瓦旦說,「一來放不下工作、一來怕工作沒了,他在公司上班的途中昏倒,送到加護病房過世。」也因為這名製作人驟逝,原民台的員工才驚覺,承攬人員因故死亡,是沒有任何撫卹補助。牯慕瓦旦說,「因為沒有事情發生,大家覺得每個月有領薪水就好了,不太會顧自己的勞動權利。」不少員工本身懷抱著對傳承原住民的使命,不在乎自己的勞動保障。
在製作人昏倒送加護病房期間,公司內卻是由廣播部發起全員募款作為醫療補助。公文中指出,「因劉員非工會員工,無本會與工會的救濟金補助。為使劉員放心治療,於內部會議提出發起全會募款作為醫療費用。」
「他不是正職員工,他什麼都沒有,連所有保險(勞健保)都沒有。」牯慕瓦旦提到,當承攬人員最初簽約時,公司即要求承攬員工自行找職業工會負擔勞健保。「對基金會(原文會)的態度,你就是個人、廠商、工作室。」
這名製作人身兼了十個節目,但有主管認為這樣的業務量「正常」。經工會實際了解相關工作人員,真的很累,「其實他兼十個了節目,有七、八個節目是委外(廠商)。原本外部主持人需要的工作,他也必須要去幫忙。」而製作人需要協調溝通聯繫、承受長時間的工時壓力。
但是回到民法上對於承攬的定義,承攬員工只需定期內完成工作,不受監督指揮之權;然而原文會的承攬員工上下班仍須簽到、有特定指派關係、受公司監督,牯慕瓦旦認為,這已經違背法律的承攬關係,業務內容也與正職無異。
承攬員工猝逝後,原文會高層人員卻只提到「我們會請行政去看他的勞健保後續」。牯慕瓦旦認為,公司面對承攬員工的傷亡,撇得一乾二凈,有如局外人一般。直到後續工會積極對外揭露此事,以及牯慕瓦旦身兼勞工董事的身份,董事會才終於在會議上檢討原住民電視台的承攬問題。
牯慕瓦旦在會議中強調,「原民台十幾年了,我們真的是第一次碰到員工生病在工作途中發生。於情於理,他真的就是在做正職工作。我們違法在先、就是假承攬,不符合承攬規定。」最後董事會才決議按照正職員工人事條例,透過自籌款給予該名製作人撫卹金。
管中祥認為,從這起悲劇中可以看到政府長期漠視承攬員工的勞動權益,「這不只是一個人身體健不健康,更關乎到公司如何對待他的員工;原住民電視台又是國家重要的族群頻道。」
回到公司制度結構的檢討,原文會稱的「員額」與人事預算25%限制,原文會工會認為,這其實並沒有明確的法源依據。工會四處詢問原文會與原文會相關規定,原文會指稱原住民族委員會(簡稱原民會)要求;但原民會文教處一再否認,聲稱原民台的所有經營管理都在原文會董事會決策,不會加以干涉人事預算。
7月中,工會曾前往原民會抗議,原民會處長義正言詞表達「我們不可能伸手管你們。你們找人出來對質。」事實上,原民會是原文會的主管機關,原文會與原民台的經費掌握在原民會教文處。牯慕瓦旦認為,在原民會與原文會卸責之下,身為底層員工,又有誰敢出來跟處長對質。
2014年原民台脫離公廣集團,原文會接手原民台經營的初期,只有半年移轉時程,過程倉促,原民台也經歷一番人事動盪。有立委說,依照法源,所有員工要資遣,重新面試再進原民台。因此許多舊員工包含牯慕瓦旦的年資全部歸零,沒有勞退,後來原文會有依年資給年假。在原文會第一年,工會花了極大力氣重新評估擬定人事相關要點,最後發現原民台每年的人事預算一定會超出25%,但這個限制高層至今無人說得清楚。
原民台最初編制有120個人。轉自原文會底下後,因人力出現缺口,新聞部擬將每日新聞縮減為半小時。同時期卻有立委砲轟未經同意縮減時段,要求原民台每日新聞恢復一小時。但人力不足,礙於員額限制,開始大量聘用承攬人員。
牯慕瓦旦也指出,事實上,原文會底下應該還有十個正職名額,卻始終未釋出。牯慕瓦旦質疑,「這都變成一級主管的口袋,他就是不出來給你。我們合理懷疑,這十個是要給你屬意的人?雖然是用公開招聘,但是誰要給正職,其實都是主管決定的。」
一個電視台的經營,底下需要有大量的記者、企劃、製作與工程部人員,長時間大量提供勞動工作。牯慕瓦旦強調,「這不是階段性的工作,他們根本就不是承攬。你要這麼多人,基金會是不是要努力去想辦法去說服主管機關需要這麼多人力,讓我們真正獨立營運自主?如果主管機關真的沒有干涉我們的人事預算,基金會(原文會)難道不能做嗎?」
管中祥認為,即使原民會聲稱不加以干預,但在現在制度上的設計上,是有權決定公司機構的存活,人事權也把持在特定人士手上。「原民台的發展長期處於不穩定的狀態,不斷的換雇主,從過去台視到東森到公視,現在看起來是獨立於原文會的機構。」管中祥問道,原民台的經營狀態看起來應該是比過去更加獨立與穩定,有因此變得更好嗎?
牯慕瓦旦說,「不少同仁內心很大的吶喊,我們可以不要再流浪了嗎?」原民台夾在公視法與原民法之間都有涵蓋,最後立委決議原住民媒體不該附屬在公視底下,轉移給原文會經營。牯慕瓦旦認為這凸顯另外一個問題,「公視有公視法。現在沒有原住民族傳播法,像是一個沒有遮蓋的基金會。」尤其在第一屆台長馬躍比吼辭職下台寫下的辭職信,即點出原民台內部仍存在「政治干預」,並未實質獨立營運的問題。
牯慕瓦旦感嘆,「坦白說,真的是越來越糟糕,我是第一個被申訴的。在政黨輪替時,我在第一線來自各方的壓力,現在更嚴重。」
如今原民台隸屬於原文會。原文會上級主管機關則是由原民會把持所有預算,以及來自各界立委的壓力,「很可悲的是,記者想要做專業的事,來自各方壓力底下,工會很害怕沒有辦法做好監督的責任。我們覺得沒有一個屏障在保護我們。」
管中祥點出,原民台隸屬原住民族文化基金會,但兩者在任務宗旨上有其差異與矛盾,「他(原文會)要做教育文化藝術推廣,有非常強的對外宣傳使命。另外一部分,媒體角色要獨立自主;但有了這個使命,很難獨立自主,又遑論要反過頭來監督上級給你錢的單位。」
牯慕瓦旦坦承,身為正職,還有空間捍衛自己的新聞價值;但承攬員工不一樣,擔憂因為報導而被高層關切,影響工作權。
牯慕瓦旦感嘆,「他們的勞動權真的很糟糕,真的很慘。現在很多剛畢業兩三年是我們的青年人。我自己也是一個母親,也很長一段時間是派遣。我現在看很多一樣為了族群使命來到原民台工作的人,其實他們很像我的孩子。如果我的孩子對族群文化那麼認同,希望能夠捍衛族群頻道價值,他卻受到勞動權益那麼的糟糕。甚至可能因為他做該做的事情,明年老闆不跟你續約。非典人力的青年,年終沒有年終、對家人報喜不報憂。台灣沒有給青年一個未來。」
從原民台承攬員工的案例中,可以看到的不只是政府長年來漠視大量的非典型勞動人口。作為台灣族群重要的原住民族電視台,保障一名員工應有的勞動權益,等同保障不同族群的傳播發聲管道,也守護了台灣言論多元的新聞自由空間。

原民台以假承攬真僱傭方式及自創「趴班人員」長期剝削員工勞動權益,原民會疏於管理,放任違法,監察院提案糾正
2019-02-15 監察院新聞稿

監委王美玉、王幼玲指出,原民台隸屬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原文會),由原民會監督編列預算捐助成立,卻以「自然人承攬」之方式,與員工簽訂名為承攬、實為僱傭的契約,嚴重侵害員工勞動權益。且107年原文會承攬員工人數已占全體員工3成,其中勞務承攬員工更有高達8成為原住民。原民會卻放任原民台長期剝削員工,漠視原住民就業權益保障,嚴重損害政府形象。
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調查「原住民族電視台承攬員工勞動權益減損案」,監察院於14日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審議通過調查報告,並對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糾正案。
監委指出,原文會與員工簽訂之勞務承攬契約書,承攬業務僅係職位名稱。且承攬報酬係以1月為1期而分期給付固定報酬,每期須完成工作進度亦未表明,顯未以「一定工作之完成」為其契約要素,不符合承攬契約要件。根據原民台工會代表表示,勞務承攬人員一樣須受部門主管監督指揮,實際工作內容和工作量與一般員工無異,但實質年薪資相較於正職員工短少12餘萬元,且因無法適用勞動基準法,面臨勞保費、健保費、勞工退休金、端午中秋兩節獎金、年終獎金、考績獎金、特別休假、加班費、法定休假等,什麼都沒有的境遇,勞工福利確有減損。
監委表示,原文會自立名為之「趴班人員」實係部分工時勞工,惟原文會就其是否投保勞保,一問三不知。且原民會及原文會明知勞動部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卻藐視法規,即有重大違失。
監委表示,本案是因為去年一名原民台自然人承攬人員Ati病逝,零喪葬、零撫恤,面臨「什麼都沒有」的淒涼境遇。Ati工作內容與正職員工幾乎無異,且同樣必須接受主管的指揮,此讓原民台「假承攬真僱傭」的問題浮上檯面。原民會長期疏於管理,放任原文會違反勞動法令,長期剝削員工,未盡監督之責,漠視原住民族就業權益保障,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應積極改善。
此外,對於原文會規避雇主責任情形,因未有相關申訴故勞動部及臺北市政府未積極查處,回應消極,應檢討改進。至於行政院107年核定之「零派遣計畫」,未來政府機關應以本案為鑑,避免「假承攬,真僱傭」之違法現象發生。
本案糾正案文指出主要疏失如下:
一、原文會係原民會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自103年1月1日起,經營原民台。依「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監督管理要點」,受原民會指揮監督,為百分之百由政府編列預算而成立之組織。原文會自103年起,逐年遞增勞務承攬員工,至107年6月底已達71人,約為全部員工250人之3成,其中,勞務承攬員工亦高達8成為原住民。原文會與員工簽訂之勞務承攬契約書,承攬業務僅係職位名稱,且承攬報酬係以1月為1期而分期給付固定報酬,每期須完成工作進度亦未表明,顯未以「一定工作之完成」為其契約要素。且依原文會工會表示,勞務承攬人員須受部門主管監督指揮,但實質年薪資相較於正職員工短少12餘萬元,也無法享有相關勞動權益保障,甚至勞動部也發現該會承攬人員需與正職員工一樣遵守作業規定。顯見原文會以「承攬之名行僱傭之實」,規避勞動法令、行事草率。而原民會長期疏於管理,放任原文會違反勞動法令,長期剝削員工,未盡監督之責,漠視原住民族就業權益保障,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核有嚴重怠失。
二、原文會自立名為之「趴班人員」實係部分工時勞工,惟原文會就其是否投保勞保,一問三不知。且原民會及原文會明知勞動部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卻藐視法規,不僅未遵守,甚至公然違法剝削勞工權益。原民會與原文會於監察院詢問會議前未先行充分瞭解趴班人員之勞動權益,嚴重剝削趴班人員,原民會亦未本於權責監督原文會,違失情節洵屬嚴重。

官僚體系從李登輝時代就開始搞外派外包,騙取正職縮編的假象。然後大量外包。這是政務官對整個政府組織無知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