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RCA工人關鍵一戰
最高法院應盡速判決、自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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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0

時間:2018年6月21日(四)上午8:45-9:15

地點:最高法院(台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6號)

6月21日上午九點半起,RCA案終於進入最高法院言詞辯論階段。這極可能是RCA案確定判決前最後一次開庭,曾在一、二審階段受法庭傳喚作證的RCA員工黃春窕、楊春英、鄭王愛珠、包民蘭、林陳錦等多位證人,而已病逝的一審重要證人秦祖慧,則由姊姊秦祖萍代表出席。RCA員工關懷協會會長劉荷雲認為,當法院以個資理由,交雙方律師決定是否辦理直播,最後遭到RCA等四間被告公司律師拒絕,不僅犧牲了本案全體當事人的觀審權利,對於這群親身走入法庭貢獻個人身家資料、罹病苦痛以利法院審理的證人而言,更是不公平。即便將被最高法院拒於門外,RCA員工目前仍將持續動員,要求法院在辯論後盡速做成對工人有利的確定判決。

明日RCA義務律師團將與對造就因果關係推定、工人損害之認定、舉證責任、揭穿公司面紗原則、請求權時效等法律爭點辯論,預計進行到下午。這些在一、二審判決確立的進步原則,將成為未來職災、公害損害賠償重要的先例,更重要的是作為整體職業安全制度改革的施力點。台灣官方面對RCA員工的整體照顧政策,一直是跟在判決後面保守行事,牛步怠惰,最高法院的審理將牽涉未來相關制度的修正,對台灣環境、勞動、經濟面向,影響重大。

正因如此,因應奇異公司日前提出美國全國製造商協會(NAM)、美國全國對外貿易理事會(NFTC)法庭之友意見書,工傷協會、陽明大學科技與社會研究所林宜平所長、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黃德北所長及陳信行教授、中研院社會所彭保羅副研究員組成「台灣RCA工人法庭之友」,出具意見陳報最高法院,並發動國際串連,呼籲最高法院切莫任由NAM與NFTC等利益集團,假「友誼」之名變相服務自己經濟利益、乃至扭曲了法律判決。至今日為止,已收到國際工會聯合會(ITUC)、國際責任科技運動(ICRT)韓國半導體工業勞動健康和安全支持協會(SHARPs)、日本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亞洲專訊中心(AMRC)等32份聯署,名單與聯署書內容亦將在辯論中提出。

這是集體力量成就的關鍵一戰!邀請社會各界於開庭當天,前來聲援RCA工人,促成最高法院盡速判決、自為判決。

*同日上午11:30,國際環境流行病學會亞洲分會亦將召開記者會,除報導台大公衛等團隊在RCA案提供之專業意見,現場邀請與會國際學者聯署聲援,希望法院採納「疫學因果關係」,在RCA與六輕等化學毒物的侵害損害賠償事件中,盡快做出有利勞工與居民的判決!

時間:6月21日(四),11:30-12:00

地點:臺大公衛大樓一樓全球廳(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17號)

主辦單位:國際環境流行病學會亞洲分會(ISEE/ES AC)、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活動日期: 
201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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