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無良美商是共犯,GE、湯姆笙別想閃
RCA工人「法庭之友」聯合抗議美國全國製造商協會及美國全國對外貿易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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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3
資料來源: 

記者會時間:2018年6月14日(四)上午九點半集合、十點開始

記者會地點:美國在臺協會現址(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34巷7號)

(如因暴雨延期,將另發通知,並在「拒絕被遺忘的聲音」及「工傷協會」臉書粉專公布)

根據RCA員工關懷協會委託律師團閱卷得知,被告之一奇異公司(Genereal Electronics Company)以美國「法庭之友」(Amicus Brief)制度,陳報美國全國製造商協會(NAM)及美國全國對外貿易理事會(NFTC)所出具之意見書,針對二審判決中依「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判奇異公司應賠償RCA員工關懷協會,兩個商業團體都認為,此舉將使外商認為,台灣投資環境「欠缺可預測性成為不受歡迎之地點,可能對台灣的經濟造成傷害」,要求最高法院判奇異、湯姆笙等被告無賠償責任。

美國全國製造商協會及美國全國對外貿易理事會針對一、二審判決中,法官認定RCA等被告惡意隱匿汙染事實,造成勞工健康損害等情事隻字未提,毫作為美國對外貿易團體,對於投資者惡行毫無檢討,還認為最高法院若「支持該判決將打擊國外投資。並阻礙本地製造業之發展」,簡直是威脅!我們嚴正抗議用工人健康與環境污染交換台灣對外貿易關係!

明日早上,除了要求美國在台協會好好管教這兩個不肖美商資本家共犯外,從1998年起,一路支持RCA員工抗爭的工傷協會、以及顧問團代表陽明大學教授林宜平、世新大學教授黃德北及陳信行、以及中研院學者彭保羅等,都將提出我方「法庭之友」的意見,未來也將向最高法院聯名遞交我方之「法庭之友意見書」,聲明RCA訴訟判決對台灣社會職業安全及環境政策的重要性,也呼籲最高法院自為判決,留給台灣整體制度進步的機會。

活動日期: 
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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