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控告台南市政府、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歐欣公司、行政院退輔會等不法
進行龍崎歐欣、南鐵東移等案違法環差,要求調查不法、撤銷環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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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8

記者會時間:2018年3月29日(四) 上午10:00~10:30

地點: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處 (台南市健康路310號) 

主辦團體: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台南市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分會、牛埔里反歐欣掩埋場自救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發展學會、龍船里反對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土豆仁辦公室、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台南市教師會、台灣要健康婆婆媽媽團協會

龍崎掩埋場開發案(開發單位為歐欣公司,退輔會有24%股權),南鐵東移地下化案(開發單位為交通部),二開發案分別於92年及85年通過環評,然而在二開發單位尚未拿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別是經濟部工業局及交通部)核發的”開發許可”下,而且龍崎歐欣掩埋場案,98~99年間開發單位也沒有進行所通過環評案的水土保持計畫;,南鐵地下化案,98~99年間也尚未完成都市計畫審查,而二案,竟然都於98年間申請動工,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明顯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16-1(註),申請開發需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發許可。

環團明日將到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控告歐欣公司、行政院退輔會、交通部等欺騙,違法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也控告環保署、台南市政府、經濟部工業局等,明知二開發單位沒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發許可,竟護航讓開發單位進行環境現況差異分析,涉嫌圖利,敬邀採訪。

「註」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6條之1規定:「開發單位於通過環境影響說明書 或評估書審查,並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開發許可後,逾三年始實施開發行為時,應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送主管機關審查。主管機關未完成審查前,不得實施開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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