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監察院認定有疏失 鄭市長至今未表態
新屋大火的最後一哩路 我們還在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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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9

時間:12月20日上午10時

地點: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監察院於十月份完成新屋調查報告,報告內指出新屋大火之火災搶救過程有以下三大指揮調度疏失:1. 指揮官湯佳興明知火點在後方,卻並未從後方做灑水等作為,反而貿然派員從正門進入,間接導致6名消防員逃生不及;2. 指揮官湯佳興未依規定於入室搜索前登錄搜救小組姓名、人數、時間及氣瓶壓力,亦未指派專人管制進去,導致無人知悉室內救災人數,發生火場外移車,火場內水源遭斷。3. 指揮官湯佳興全程以「中繼頻道」救災,未曾與室內人員確認通信是否良好,導致雖下令8次撤退卻無人回應。

鄭文燦市長於新屋大火周年時(2016年)承諾本會與家屬將重啟調查,給家屬一個交代。然而,交付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自行調查之結果是:火場搶救過程沒有疏失,移車斷水有發生但與殉職並無直接因果關係。監察院針對現場火災搶救過程做出詳細的調查,並認定火災搶救過程確有三大指揮調度疏失,並建議指揮官湯佳興應受懲戒。對此,桃園市政府的態度為何?遺憾的是,桃園市政府與消防局一再重複將推動火災預防、增加訓練、加強個人裝備等其他策進作為,但是對於新屋大火現場的疏失與責任歸屬,依舊避而不談。我們認為,沒有對大火疏失的充分檢討與反省,就不會真的改變指揮系統,不會改變未來每一個在火災現場的人的思維與做法。

因此,我們選擇來到桃園市政府前,我們籲請:

  1. 請鄭文燦市長針對監察院調查報告進行公開表態,請問市長新屋大火是否在火災搶救過程中有明顯的指揮調度疏失?
  2. 請市長代表市政府向六位殉職消防員家屬針對消防局指揮調度疏失道歉,以撫慰家屬。
  3. 新屋大火是重要的公共安全事件,我們要求設立新屋大火紀念碑,供桃園市民共同悼念6名殉職消防員,並於碑上載明殉職原因,以供警惕,以創造更安全的居住生活環境。
活動日期: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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