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基金會於今(26)日上午10點30分舉辦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籌備啟動記者會。現場並邀請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總統府代表沈錦燦主任、司法院司法行政廳王梅英廳長、立法院陳瑩委員、鄭天財委員、谷辣斯.尤達卡委員、原住民學者蔡志偉及基隆快樂山、花蓮銅門部落等原住民多人,共同宣布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籌備將正式啟動。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羅秉成律師表示,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籌備啟動後,將以最快的速度讓人力、物力及相關資源到位,預計最快今年12月起,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將開始正式對外服務。於硬體設備完成前,法扶會於今年將招募2位專職律師、1位法務人員;明年原民中心的預算順利通過立法院審議,將會有5位專職律師,5名法務人員為宜花東地區的原住民提供服務。歡迎具有原住民身分律師加入團隊,都會優先列入考慮,但也歡迎長期關注原住民族議題的法律人才貢獻心力,為原住民族法律權益共同努力。
法扶會表示,自去年8月1日總統蔡英文正式向原住民族道歉以來,即對外表示由於現行國家法律與原住民族傳統慣習、文化,經常會有格格不入的地方,因此便需要由國家來建立具有文化敏感度的「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透過制度化的設計,來緩和原住民族傳統慣習、文化和現行國家法律規範之間,日益頻繁的衝突。而身為第一線協助原住民族法律問題的法律扶助基金會,便應該肩負起成立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的責任。
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羅秉成律師說明,過去法扶會在協助原住民的法律問題中,經常可以看到原住民切身的傳統社會規範,在諸多國家法律中,其實是長期落入受宰割的命運而沈默。許多族人因為持有獵槍而被起訴,因此不再狩獵了。也有族人因為堅持保留傳統領域的原生木材也被起訴判刑了。這些個案除了殘害原住民的人權之外,也逐步的消滅原住民的文化。
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羅秉成律師說明,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應該以國家層級之單位為建置之標準。但囿於時程、經費預算等因素,考量原住民人口分布數量,以及法扶會歷年原住民扶助案件數量,尤其關於原住民族傳統慣習及國家法制爭議的案件,皆是以花東地區所占比例為大宗。因此第一階段以花蓮地區作為中心的設置地點。惟原住民族隨著社經環境之變遷亦已有所遷移,除花東地區外,都市原住民族人口亦佔多數,第二階段除將逐步籌設北、中、南區之原住民族服務中心,以達成全國原住民族法律服務系統網絡,提供原住民族可近性及有效性之服務外;原民中心也將於第二階段提昇至國家層級單位。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委夷將.拔路兒也在會中表示,原民會為了協助族人的法律問題,自102年起雖已透過行政委託的方式與法扶會合作辦理原住民族法律扶助專案。但是原民會也體認到光透過這樣的方式仍有不足,必須建立專業且具文化敏感度之法律服務系統,才能真正根本解決原住民族傳統慣習與現行國家法律制度的扞格。他並強調原民會也在政府及立委的監督之下,完成三項攸關原住民的重要法令如森林法、野保法、漁業法等。但是如果沒有法扶會的律師協助,仍然無法保障權利,因此未來原民會將會與法扶會積極合作,並促成原民法律服務中心成立的工作。
具原住民身分的東華大學蔡志偉教授強調,將來成立的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將承辦原住民族特殊類型之案件,如森林法、野動法、槍砲條例、水土保持法、原住民保留地等文化衝突或者文化抗辯之案件。並藉由本支援系統的建立,能即時、專業的協助原住民族族人,避免族人發生傳統慣習與國家法制衝突的狀況時,因司法系統不諳原住民族傳統慣習,而致使族人的權益受到侵害。
曾受法扶協助的基隆快樂山部落及花蓮銅門部落的族人也到現場表達支持。他們表示原基法的立法目的,就是要解決國家法制與原住民族傳統慣習的問題,但是因為相關法律人材欠缺,導致原住民族常常在法庭上要整個國家機器對抗,許多族人為此流離失所,傳統文化逐漸喪失。他們希望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正式啟動之後,能夠作為族人的後盾幫助更多的原住民解決這些衝突的問題。
最後所有的與會貴賓也一起舉起象徵原住民的圖騰,並宣示原住民法律服務中心就是要來做原住民的後盾,讓原住民族都能保有傳統文化並保障自身的法律權益。
附件
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之成立目標及未來規劃藍圖
一、建立專業且具文化敏感度之法律扶助支援系統
1.藉由中心的建立,能即時、專業的協助原住民族族人,避免族人發生傳統慣習與國家法制衝突的狀況時,提供具有品質,且符合原住民族文化慣習的事實上及法律上的主張。
2.中心將主動走進部落,為族人提供必要之法律服務。
3.本中心將優先承辦/協助原住民族文化衝突(抗辯)之特殊類型案件(森林法、野動法、水土保持法),惟考量中心前期能量,及中心所設位置之地域,原則將以宜花東地區之原民案件為主。
• 民/家事:原住民族保留地、親屬、繼承。
• 刑事:野生動物保育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
• 行政:水土保持法、國家公園法、漁業法、原住民保留地、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原住民身分。
二、建立原住民族法律文獻與司法案件資料庫
1.提供律師訴訟實務上之參考依據。
2.扶助律師、本會同仁教育訓練之教材。
3.原住民族司法自治學術研究文本。
4.政策或法律倡議之說帖
三、相關教育訓練工作
1.舉辦讀書會、教育訓練及研討會
2.推動原民專科律師
3.培訓原住民族法律專業人才(擬與東華大學簽署MOU合作)
‧東華大學原住民法律專班,為台灣目前唯一的大學原住民法律專班。
‧根據法務部數據,截至104年底,全國律師累計為15,000人,累計加入公會人數(接近執業人數)為7,994人。
‧具有原住民身分的律師,不分年齡及族別,一共只有13人,其中實際有在執業的人數為11人。
四、 政策及法令倡議
針對不斷重複的議題提出討論與研究(如獵槍、野生動物等案件),期進行原住民族法政策之倡議及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