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華航罷工周年 運輸業工會再戰休息時間
抗議交通部改革跳票、漠視過勞、打壓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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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

*時間:2017年6月23日下午2時
*地點:交通部正門口(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主辦單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台灣鐵路產業工會、北捷駕駛產業工會、台汽客運產業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
*行動:運輸業勞工大體檢、「勞工在流血 部長講幹話」行動劇、血濺交通部

一、華航罷工周年 交通部改革跳票、漠視過勞、打壓抗爭

去年6月,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展開罷工,1800名華航空服員不畏烈日與資方打壓,為休息時間而戰。蔡英文總統大動作開記者會表達支持,她說:「若不是忍無可忍,空服員不會走向罷工」,並承諾新政府要做最好的溝通,解決問題;行政院長林全也指示要全面改革華航。然而,一年過去,空服員仍在飛過勞航班,華航承諾的7項訴求一一違約跳票,新政府的改革承諾也跟著。甚至過分的是,交通部進一步要求勞動部建立「罷工預告制度」,要求工會必須提前預告罷工日期與人數,讓資方有所準備防範,讓罷工毫無威脅,這無疑是無視勞工權益,打壓工會抗爭。

接下來,空服員職業工會長榮分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台鐵產業工會、北捷駕駛產業工會、台汽客運產業工會相繼成立,同為血汗過勞的運輸業工會受華航罷工激勵,紛紛為改善過勞班表,爭取休息時間而戰。然而,交通部一樣漠視與打壓。當遊覽車司機因疲勞駕駛發生翻車事故造成33死11輕重傷時,交通部以「手握方向盤的時間才算工時」規避司機超時工作的問題;當台鐵產業工會發起春節依法休假抗議日夜休輪班制,交通部說「夜班仍有3-5小時可待命不需工作」,完全忽視待命等同工時;當飛航與客艙組員抗議超時航班恐影響飛安,交通部民航局竟公然回文「若組員感到疲勞可自行喝咖啡提神」。

交通運輸業員工唯一的期望就是能夠在專注、安全的前提下把乘客帶到目的地。但是,超時工作、沒有休息的環境已讓我們身心不堪負荷。交通部作為主管機關,卻是背棄改革承諾,放任雇主違法、壓榨勞工、懲處爭取權益的員工,而員工過勞流血的代價,就是要旅客用生命交換。

二、運輸業勞工爭議不斷、乘客安全何在?

1. 空服員仍在飛過勞航班

中華航空台北紐約四天班CI012、台北曼谷CI833、CI835、高雄成田CI102航班仍造成空服員過勞;長榮航空也有桃園澳洲BR315、桃園呼和浩特BR728、桃園西安BR172、桃園成田BR198, BR196、高雄成田BR108、松山羽田BR192、桃園胡志明BR391、桃園金邊BR265、桃園北京BR716等超過十班的過勞航班。航空公司為避免違法,僅針對超過12小時的航班做形式上的通報。可笑的是,在現行法規裡,超過12小時,雇主僅需以突發事件為由,通報後就可規避責任,瀕臨12小時的高疲勞航班,雇主更是完全逃脫讓組員能夠在當地休息、或回台時增加曆日休等落實休息的責任。交通部放任航空公司遊走法律邊緣,逃脫提供員工完整休息的責任,就是持續讓第一線組員過勞,旅客安全受威脅。 

2. 台鐵員工仍全年無休、人手不足

去年9月,台鐵產業工會成立,為改革違法實施30年超時、過勞的日夜休班表,甚至發起春節依法休假。然而,即便在工會抗爭下,勞工紛紛公開陳情因為輪班制度已中風,罹患高血壓、帶狀泡疹、甲狀腺囊腫等疾病,勞動部也已鬆口表示若該輪班制已經影響員工身心健康,台鐵局應增補人力、檢討班表。但交通部台鐵局所提報的人力缺額仍然遠遠不足,也不願意和台鐵產業工會展開班表的對等協商,甚至大動作向休假會員祭出曠職處份,並揚言懲處,讓員工飽受過勞與打壓的雙重威脅。

3. 運輸業司機疲勞駕駛,形同酒駕

客運司機底薪過低,需仰賴大量加班才能維持生計,更有甚者,輪子轉動才算工時、未行車時間不計入工時等規定,更導致司機普遍每天長達16小時工作,過勞又被苛扣加班費,安全與權益都嚴重受損。而北捷司機員則是面臨另一種過勞型態,捷運站與站之間間隔短,駕駛必須重複精密繁雜的動作,每天至少150次停靠站、開關門、1200次指差確認、一千多公尺折返路程,不良的駕駛環境、長期輪值三班、作息不正常、三餐時間不正常,再加上準點壓力,開捷運列車需要更高的專注力還有抗壓性,也就更容易讓司機產生疲勞。然而,北捷公司卻沒有安排足夠的休息時間,駕駛員每次表訂休息時間僅有16分鐘、吃飯僅有35分鐘,扣除上下月台時間、點檢核、借還裝備、常態延誤、上廁所時間,能夠實際休息的時間通常不到表訂的一半!在未獲充分休息的狀況下,駕駛員如何能將乘客安全又準時地送往目的地?

三、放任過勞等同殺人 交通部責無旁貸

航空公司派空服飛過勞航班;台鐵局強迫員工輪值日夜顛倒的日夜休班表;客運業者苛扣司機工作時間,讓司機被迫更長時間工作;北捷公司不給駕駛員足夠休息,這些為節省成本而壓迫勞工的作法傷害的不只員工,更是置旅客安全與度外,讓公共安全更暴露危險之中。今年年初的遊覽車翻覆事故就是最慘痛的例子,業者縮減成本獲取利潤竟要司機與旅客拿寶貴的生命交換,而此現象不改變,下一場集體傷亡又會在哪裡發生?

雇主為求經營放任員工過勞,交通部作為運輸業主管機關,本應掌管員工與旅客安全卻消極不作為,都應視同觸犯公共危險罪,造成廣大生命傷亡或受威脅的行為人。因此,今天眾運輸業工會在交通部集結,要的就是交通部履行改革承諾,修改相關規範,並拿出具體作為監督業者與轄下部會。我們的訴求如下:

1. 空服員

民航局應修改「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具體修改為:

(1). 草案第37條之2第1項:「組員於執行飛航任務或待命前之連續168小時期間內,應給予組員連續30小時以上無勤務之休息」,交通部應以曆日取代小時,將168小時更改為7日,以保障員工有完整的休息時間。 
(2). 交通部應明定「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之定義,限制航空公司不得濫用第37條之1第3款,以突發事件為由,以安排機上輪休之方法,要求員工連續工作20小時。
(3). 提高最低安全派遣人數,空服員安全派遣人數應至少為1艙門1空服員,且若公司要求空服員提供大量機上服務工作,應按機型滿座人數再行增加派遣人數為1:30。

2. 台鐵
台鐵局提出增補3000員額之方案遠不足夠,交通部作為台鐵局雇主,應加強增補人力,盡早改善輪班制班表,以增加曆日休息的方式,還給員工完整休息。

3. 北捷
交通部應要求北捷公司增加員工休息時間,讓員工能在2趟任務間具體休息至少為24分鐘,吃飯時間45分鐘。

4. 客運業 客運業駕駛之未行車等候時間視同工時,交通部應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條之2,下降單日駕車時間10小時之規定。

活動日期: 
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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