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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2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日前接獲宏華公司承接中華電信電話客服業務員工反應;宏華從去年以來,主管就經常要求員工配合加班,部分單位月加班總時數頻繁超過上千小時,頗有讓加班常態化之惡性發展趨勢。並且因員工是否配合公司加班,直接影響到評比考核等成績,導致員工往往在顧及考績的考量下被迫配合加班。許多女性員工甚至出現一天工作11小時以上,或遲至夜間11點左右才得以下班的情況。
除要求員工加班逐漸常態化後,宏華公司近日更要求加班員工,必須在當月內立刻在電腦系統上選定給付加班費或者是補休,而且一經選擇即無法再更改,員工反應:過去至少允許加班員工半年內得隨時更改選擇補休或加班費,宏華公司日前硬性之規定將導致員工更加不方便。針對宏華公司加班問題,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要求:
1. 倘若加班需求過大,即代表公司仍有人力缺口,應先尋求增聘人力。
2. 反對將加班配合度列為考核評比項目,此制度將導致勞工不敢拒絕加班。
3. 應放寬員工選擇補休或加班費的選擇期限。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最後強調:以上各項訴求均應透過正式勞資會議協商管道討論,然宏華公司至今依舊拒絕與產業工會之宏華代表依法召開勞資會議,呼籲宏華應儘速與產業工會召開勞資會議,確保員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