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法院濫訴 喊捏蛋無罪 政大學生向地院提上訴

2017/04/20
苦勞網記者

政大學生高若想去年(2016)7月至教育部針對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進行抗議時,在教育部專委王淑娟頭上捏爆一顆雞蛋,遭到檢方起訴,並於今年3月31日由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公署罪」成立,今天(4/20)在政大勞促會、高教工會與台大工會等多個學生團體陪同之下,高若想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出上訴,並召開記者會認為因為侮辱公務員罪判高若想有罪,是忽略弱勢者與公權力之間的不對等,更是對抗議者的「濫訴施壓」。

今天(4/20)由政大勞促會、高教工會與台大工會等多個學生團體陪同之下,高若想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出上訴。(攝影:陳逸婷)

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針對「侮辱公務員公署罪」提到,許多國家對於只單純污辱國家象徵或者機關權威的行為,都視為言論自由範圍都已除罪化,以高若想對公務人員捏蛋案而言,被捏蛋的公務員如果覺得不舒服,可以提起民事賠償,然而此案中高若想是被以「侮辱公務員公署罪」加以定罪,林佳和以美國燒國旗為例,強調「挑戰國家象徵以及所代表的公務員,不應是罪」,然而台灣還保有污辱國旗或者侮辱公務員的罪名,是「不民主的象徵」,因此出面支持高若想上訴。

工鬥成員郭冠均則表示,蔡英文上任執政至今,民進黨總談轉型正義,法律也應該「轉型」,檢討妨礙公務的法律,他說道,工鬥團體便曾因為捍衛七天假遭到妨礙公務的打壓,強調社會進展是透過勞工運動與社會抗爭,才得以促成,因此在類似的案件上,政府與法院都應該擔負責任,檢討相關的法律。

遭一審判決拘役20天的高若想表示,自己從碩一就開始參與爭取兼任助理勞動保障的學生勞權運動,現在她已經碩四了,勞動身份仍然尚未被校方承認,當學生勞工勞權受校方打壓而走上街頭抗議爭取,卻又再次遭到刑法的打壓,讓運動者孤獨地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削弱人民透過社會運動來爭取自己權益的能量。

記者會結束後,高若想進入台北地方法院提起上訴,學生與勞工團體表示,呼籲法官重新審視案件脈絡,並看到學生團體針對學生勞動者議題遊說多年,還是爭取不到勞保年資的情況下,才會發生衝突,以及這個「捏蛋」衝突背後反映校方如何侵害兼任助理勞動權益的問題,並喊口號「反對濫訴,捏蛋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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