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稿】罪犯一個都不能跑 贜款每一毛都要追回來
鄧文聰若棄保潛逃,高院法官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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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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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與檢方近兩個月為前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可不可以保外就醫,幾度抗辯交鋒之際,渉及幸福人壽掏空案的富創負責人馮志明昨(週四)準備出境時,遭台北地檢署緊急攔下,交由調查局北機站帶回偵訊。高院有權決定鄧文聰可不可交保就醫,但是我們也要求如果發生鄧文聰棄保潛逃,高院法官要負起責任!

渉及幸福人壽掏空案的兩個人:鄧文聰保外就醫,馮志明準備出國,時機湊巧得令人難以置信。如果不是台北地檢署及時攔下馮志明的新聞曝光,我們是沒有機會發現其中關聯的巧妙。如果,發生鄧文聰就棄保潛逃,馮志明出國不歸,會不會這椿全民賠付303億的掏空案最後落得賊跑了,贜物也不見了?

我們的懷疑不是毫無基礎,其一,台灣身陷囹圄的大人物不乏保外就醫,棄保潛逃前例。其二,鄧文聰坐擁偏佈全球近3百億新台幣的資產,又面臨一審判決28年的重懲,不想逃實在有違常情。其三,2015年3月31日鄧文聰被捕,4月1日清晨台北地院居院就在毫無檢察官的情況下,讓鄧文聰以1000萬元交保。其四,雖台大、榮總醫院鑑定報告,認為鄧病情未達保外就醫狀況,但高院非常堅持鄧文聰的睡眠呼吸中止症非保外就醫不可。

我們還有一個懷疑的理由,與檢方偵辦掏空案最新的發展有關,就是台北地檢署週三緊急攔下富創建設負責人馮志明進行偵訊。富創建設從幸福人壽接手位在信義計劃區的D3土地,在幸福人壽2015年爆發掏空案之際,新聞媒體大幅報導,鄧文聰利用幸福人壽資金高價買下D3土地,再轉回自己手上。但是這塊地在掏空案一審時,並未被列為鄧文聰的「贜物」。昨天台北地檢署攔下馮志明,是不是意味檢方的追贜有了新發展?是不是會促成掏空案相關人等「出走」的動機?

種種跡象透露的巧合讓我們擔心,鄧文聰從此逃之夭夭。幸福人壽讓全國人民賠了303億,鄧文聰掏空幸福人壽,洗到全球各地的「贜款」至今下落不明。不論高等法院做出任何決定,我們都要求:罪犯一個都不能跑,贜款每一毛都要追回來。如果鄧文聰真的棄保潛逃,或借此機會串供,讓本案追不回贜款,高院的法官屆時要負起責任!

全民為幸福國寶人壽賠付303億 政府要用力追贜

人民民主陣線剷土豪行動在地院去年宣判鄧文聰有期徒刑28年時即指出,鄧文聰與黃正一掏空幸福人壽留下的爛攤子,以及另一家國寶人壽,最後由全民賠付303億元。我們認為,重刑不足遏止層出不窮的經濟犯罪,司法單位應更進一步追回鄧、黃侵吞的贓物,才符合人民期待的正義。

幸福人壽掏空案的「贜物」

根據時任金管會主委的曾銘宗(現任立委)的2015年的談話和媒體報導,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掏空公司,非法獲利的贓物從海外密帳乃至不動產都有,包括:

香港渣打銀行的新台幣43億元,金管會稱已完全追回。
在香港EFG銀行約80億元,金管會稱要追回的機會也很高。
D1土地150坪,以信義計畫區一坪土地千萬計算,市值15億(富翔建設名下)
D3土地1552坪,以信義計畫區一坪土地千萬計算,市值155.2億(富創建設名下)

歷年來保險安定基金已經賠付了2500億,但是追贜的紀錄並不光彩。2015年,曾銘宗以金管會主委在立院接受質詢時清楚表示,至少前兩年標售國華人壽、史上賠付最多的883億案件,至今沒有追回一毛錢。所以,政府與其繼續錯誤的賠付標售政策,不如用力追贓,逼使貪得無厭的資本家們吐出人民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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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文聰購買信義計畫區D1、D3土地小歷史(取採自20150410自由時報報導)

鄧文聰接手幸福後沒多久就看上D3,民國九十八(2009)年以六十二億元標下,超限卅三倍買地,遭金管會強制在一年內出售。最後輾轉由宣稱台港澳資金合資的富創建設買下;但富創登記地址就在幸福樓上,且與鄧文聰轉投資的長鴻營造關係密切。

富創建設資本額八億元,董事長是香港商金皇置業負責人馮志明;但市場盛傳,鄧文聰才是富創的實際負責人。

鄧文聰任內還有一筆信義計畫區D1土地也惹議,民國一○○(2011)年金管會認定幸福投資D1遲未開發而祭出重罰。日前有媒體接獲爆料,指民國一○一(2012)年幸福將D1持分以遠低於市價且非公開標售方式轉售量友全建設,量友全一個月內放棄合約,同樣由鄧主導的精聯建設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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