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肯定蔡英文總統釐清傳統領域非所有權不分公私有概念有助辦法更正
要求更正浦忠成副召錯誤傳達原轉會委員支持態度的不當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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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3

昨日總統府召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原轉會)第一次的委員會議,會議中針對近日引起各界正反意見交鋒的「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劃設辦法)充分發言、聚焦討論。根據總統府全程的會議錄影和會後記者會,「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對此有以下三點回應和訴求:

一、民族議會聯合行動肯定蔡總統從歷史正義的思維,肯認傳統領域是先於國家法律存在的事實。亦言之,當代國家法律定義下的公有、私有土地的區分本應不該割裂傳統領域空間及意義上的完整性。而傳統領域完整性的維護也為原轉會會議中所形成的共識,因為傳統領域承載著原住民族的文化和歷史,所以原住民轉型正義的實踐必然是建立在回復土地歷史正義之上。劃設辦法中的傳統領域定義,必須修正,刪去「公有」的字眼。至於劃設範圍適用於諮商同意權行使的方式,應在諮商同意辦法中妥善處理,做到平衡合理,獲取社會支持。在此指出,依原基法第20條所敘明「政府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諮商同意適用對象亦不應區分公、私有地,而是就對原住民族文化及生存存續及對限制私有財產權兩者衝擊,從公共利益的角度進行協商權衡,不排除階段性適用於不同事項範圍對象。因此民族議會聯合行動呼籲立法院尊重蔡總統的意見和會議的共識,尤其是執政黨的立法委員,做出決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會)限期更正劃設辦法,傳統領域不得區分公有地與私有地,必須刪除定義中的「公有」兩字。

二、針對原基法第21條4項授權的劃設辦法中的空間範圍和第20條所涉及的土地權之間的混淆,原轉會會議中多位委員有清楚的闡述和釐清,蔡總統也表達理解之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呼籲原民會和行政院更正先取得(回)80萬公頃公有地的說法,以避免造成原原、原漢之間因被誤導而產生不必要的紛爭。也呼籲原民會往後訂定攸關原住民土地和自治的法令應更多方廣納族人的意見和更多善意的社會溝通。另外,會後記者會新聞稿所載浦副召集人表示:「會中有4位委員表態希望劃設辦法(意即傳統領域排除私有地)暫緩;9位委員支持分階段劃設,辦法先上路,再持續討論私有土地劃設方式;另有4位委員未明確表示意見。」嚴重誤導社會大眾認知,且不尊重包括蔡總統在內的原轉會所有成員,甚至會損及其信譽。綜觀全程會議記錄,並無做任何形式的表決或數算人數,這也是原轉會議事規範所禁止的,從委員們的發言內容來看,亦沒有如浦副召集人所述的表態人數,民族議會聯合行動要求原轉會即刻更正,避免造成誤導混淆視聽,違反全體委員對維護傳統領域完整性的共識及傷害蔡總統對追求真相及和解的努力。

三、蔡總統提到原基法第21條1項中因諮商同意權所衍生的限制私人財產權益的疑慮,可以從法制層面適切處理,在諮商同意辦法中有階段性的推動。因此,民族議會聯合行動具體建議原民會可在同條4項所授權制定的「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中平衡權益。沒有歷史真相的傳統領域範圍,何以開展土地回復的和解?所以民族議會聯合行動認為土地正義的第一步應該是釐清傳統領域事實,並逐步賦予不分公、私有地的諮商同意權,以挽救土地不再持續遭破壞流失,就是國際規範普遍採行對原住民族生存土地空間保障最低限度的道德作為。接下來原基法第20條所要處理的土地、海域,其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等事項,才可以在良好的社會溝通情境下,朝向更符合族人的期待,促進和解共生和實踐歷史正義的方向邁進。

行動團體:太魯閣族自治籌備委員會、布農族民族議會、邵族民族議會、卑南族民族議會、排灣族民族議會籌備會、泰雅爾族民族議會、魯凱族民族議會籌備會、賽德克族民族議會等

結盟團體:都蘭部落、卡拉魯然部落、達魯瑪克部落、銅門部落等

聯署聲援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台灣第一民族黨、台灣團結聯盟、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聯盟、狼煙行動聯盟、賽德克族社區人文重建關懷協會等
(依筆劃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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