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大運選手村 蓋完就趕人
移工訴求轉換僱主 延長居留

2017/01/12
苦勞網記者

趕在世大運8月舉行前,世大運選手村將於3月完工,然而負責選手村興建工程一百多名印尼移工,如今卻在三年簽約期未滿的情況下,面臨可能遭到強制遣返的命運。

為了興建選手村,承包建案的皇昌營造公司,聘用了118位來自印尼的移工,在雙方簽署的工作契約中寫明工作時間為2013年8月10日至2017年1月2日,但移工實際入境開始工作的時間則為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12日、2015年3月11日,分三批來台。入境時間比起契約要晚了一年多,然而移工在台工作的時間卻沒有獲得延長,移工支付了同等高額的仲介費與規費,原預期可停留在台工作滿三年,後來才發現自己的可工作時程只有一年多到兩年。

今天(1/12)早上,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希望職工中心與有意留台繼續工作的其中116位移工至新北市府前一同表達抗議,移工控訴幫他們辦理來台工作的印尼仲介公司,和三間台灣仲介公司以「三年契約謊言」欺騙移工,現在又推託找不到可轉換的雇主,就要遣返移工回國。此舉將使移工在印尼繳交的5萬多規費、5萬到8萬的貸款,和每個月給台灣仲介的1,800費用血本無歸。因此,移工要求仲介協助提供工作機會,讓移工可以轉換雇主,延長在台工作的時間,否則應退回按比例退仲介費彌補損失;並要求承包工程的皇昌營造,提供其他工程單位的職缺,讓移工可以順利轉換雇主。

116位移工幾乎佔據市府廣場前方一大片空地,訴求爭取工作的權益。(攝影:陳逸婷)

去年通過的《就服法》第52條修正案,讓移工免三年出國一次,原可減少移工出入境又要再花一次高額仲介費的負擔,卻因為仲介透過其他門路,而形同無物。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陳秀蓮舉例,有仲介會違法向移工收入續約或期滿轉換的手續費,或者拖延辦理轉換的手續拖延時間,讓移工超出期限而被遣返,以皇昌聘僱百位移工的案例而言,只要仲介雙手一攤,表示沒有找到轉換雇主,移工的工作時間就直接被減少,陳秀蓮認為,仲介掌握聘僱移工的多數資源與管道,使得就服法修正「看得到吃不到」。

此外,移工團體還呼籲:國家建設不應建立在剝削移工之上。並指出皇昌營造在2016年拆除忠孝橋時,讓近400名原本負責興建選手村與捷運工程的移工,前往拆除忠孝橋而引發爭議。皇昌該年度更承攬一共高達85億元的九項公共建設,勞動力需求這麼龐大的建設公司,卻不照顧為他們提供勞力的工人,不對116名移工續約,放任他們遭到遣返,質疑台灣的重大建設奠基在剝削移工的廉價勞動力,來成就台灣社會的「現代化便利生活」。

協調會達成三項初步共識

抗議過後,由新北市勞動局召開一場協調會議,會同印尼在台辦公室、三間台灣仲介公司(包含揚運國際集團、宏得寶有限公司、世和人力仲介)、皇昌營造、移工團體和百位移工,一同針對移工的訴求釐清討論,會後,主席做出初步結論,可分為三方面,首先,是補齊移工的相關文件,以供查核。台灣仲介公司方面,下週一中午前,需提供移工的契約書、每月的代扣款收據與薪資明細,供移工核對訊息與數字;皇昌營造則要提供出勤紀錄,讓移工確認自己的加班費是否給齊。

再者,請仲介協助提供工作機會,讓移工有機會轉換雇主,若無法順利轉換雇主,希望印辦針對移工分期繳給印尼銀行5到8萬的「不明貸款」,協助釐清,並爭取部分退款,印辦則表示願意協助。實際退款的討論,則待文件核對完備後,再進一步討論。

最後則是由於移工契約只到2月10日,被遣返時間迫在眉睫,因此,新北市勞動局將行文勞動部提出重大爭議事件,替移工延長轉換雇主的等待時間,以利上述其他過程的進行。

移工自行繪製手舉牌,表達訴求。(攝影:陳逸婷)協調會過程,最前方無奈表情者為移工,後方右邊藍色襯衫為人力仲介揚運的董事長高壽濤。(攝影:陳逸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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