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役政署成「派遣公司」,役男淪為19K奴工?
徹底廢除義務兵役,遏止非典勞動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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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5

 

民國104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替代役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新增「產業訓儲替代役」制度,從去(105)年開始開放更多民間企業得以招募替代役,因為日前「四海遊龍」的徵人啟事,使得「鍋貼役」成為熱門的討論議題。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於1月5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任何形式的替代役,實際上都是開一道門,放任役男變成私人企業或公部門得以節省人力成本的廉價、非典勞動力,破壞整體勞動條件、加劇青年低薪的慘況。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認為,只有徹底廢除常備役、替代役等義務兵役,才能遏止如此濫用非典勞動的亂象!

代役法令鬆綁,圖利更多私人企業

產業訓儲替代役與民國96年通過的研發替代役的役期皆為三年,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在成功嶺新訓,為期一個月;第二階段開始進入企業服役,為期十一個月,薪資標準由政府訂定且不適用勞基法;第三階段,即役期的最後兩年,適用勞基法,給薪待遇則由役男與用人單位洽談。

產業訓儲替代役與研發替代役的不同之處在於,產業訓儲替代役的申請資格放寬為「學士或副學士」以上;此外,研發替代役從事研發設計工作,產業訓儲替代役則以「技術工作」為主。換言之,對比研發替代役,產業訓儲替代役又鬆綁了學歷、工作範圍的限制,得以圖利的私人企業更多更廣。

儘管先前內政部役政署署長林國演表示,四海遊龍申請的替代役是「到工廠內部生產線了解運作狀況,不可能在門市煎鍋貼、賣鍋貼」,但根據「518人力銀行」上,四海遊龍所張貼之徵人啟事,工作內容包括顧客點餐、收銀結帳、簡易餐飲烹飪(鍋貼包製,鍋貼煎製,麵食烹煮)、外送、開店、打烊工作……等等,根本就是讓役男作與一般勞工無異的勞務工作。

役男淪為19K奴工,卻無勞動保障

替代役男在職場實際領到的薪水,皆低於同等學歷的畢業起薪(詳見表一)。最慘的是學士或副學士學歷的役男,在開始第二階段進入企業工作後,月薪僅有19,469元,與畢業起薪相差達八千多元,甚至根本不到基本工資!儘管用人單位還需要多負擔一筆金額給政府,使用在替代役管理、保險、撫卹、行政、交通等支出,然而下表的比較顯示,用人單位聘用替代役的費用,低於聘用勞工所需負擔的薪資、勞健保、勞退提撥等,使得私人企業只需要以極為低廉的成本,就能買下役男的勞動力!

表一、產業訓儲及研發替代役與一般勞工的薪資、雇主負擔比較

 

產業訓儲及研發替代役

一般勞工

學歷

役男實領

用人單位負擔

畢業起薪

雇主負擔

(加勞健保、勞退)

學士、副學士

19,469

28,000

27,655

32,805

碩士

23,250

33,000

32,638

38,592

博士

28,314

38,000

資料來源:勞動部、內政部役政署;整理、製表: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

 

雖然在第三階段,役男的薪資回歸市場機制,自行跟企業議定,但服替代役等同於綁約三年,不得隨意中途離開,《替代役實施條例》第7條規定:「未能服滿規定之役期者,改服一般替代役;其所服期間除第一階段按實際日數計算外,其餘期間以四分之一計算,折抵應服之役期。」也就是說,雖然第三階段的薪資回歸市場機制,但三年的綁約使得替代役男的議價能力大為下降,在此不對等的關係下,役男如何與企業議定合理的薪資?

更重要的是,第二階段的役男進入職場工作,卻不適用勞基法,沒有一般勞工享有的勞保,在勞動現場遇到工安意外、加班、休假、扣薪等勞動爭議時,企業是否要負起雇主本應承擔的責任?混淆不清的責任歸屬,使得替代役男毫無勞動保障!

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抨擊,雖然政府聲稱產業訓儲及研發替代役可以延攬人才進入產業、讓役男畢業即就業,但實際上,役政署根本成了「派遣公司」,無論是產業訓儲替代役或研發替代役,役男都成了外派給私人企業的,便宜好用卻無勞動保障的非典勞動力!我們認為,此舉只會破壞整體的勞動條件、加劇青年低薪的慘況!

替代役制度助長公部門的非典僱用

除了前述的產業訓儲替和研發替代役,使役男淪為私人企業的奴工,事實上,在公部門服務、月薪僅六千多元的替代役,也同樣是政府為了節省人事成本,而拿來運用的廉價、非典勞動力!

根據銓敘部的統計資料,台灣自2001年以來,公務員的人數從395,523人,下降為347,552人;約聘僱人員則從26,947人,逐漸上升為29,478人;根據役政署的統計,行政院核定之一般替代役人數,也從10,055人上升到25,846人(詳見圖一)。檢視這十五年來,約聘僱人員加一般替代役與公務人員的比值,已從9.36%上升到了15.92%(詳見圖二),這還不包括臨時人員、派遣等其他形式的非典勞動。

圖一、我國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與一般替代役人數(2001-2015)

資料來源:銓敘部、內政部役政署;整理、製表: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

 

    

圖二、約聘僱人員加上一般替代役與公務人員的比值(2001-2015)

資料來源:銓敘部、內政部役政署;整理、製表: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

 

由此可見,這十五年來,台灣公部門持續進行人力縮編,為了節省成本,將原本應由公務人員負擔的工作,轉由非典勞動者來替代,使得公部門非典聘用的現象愈來愈嚴重。因此,替代役制度的存在,就是助長政府節省人力成本、迴避雇主責任!

徹底廢除義務兵役,才能遏止非典勞動亂象

說到底,我們認為義務役的存在,無論是常備役或各種形式的替代役,都使政府可為了軍事、公部門運作,甚至是圖利私人企業的用途,以極為低廉的價格買斷役男的勞動力,縱容非典勞動亂象蔓延。

國防部在去年年底,已明確表示民國107年將啟動全面募兵。但是,屆時82年次以前出生之役男將全數轉服一年役期的替代役,而83年次以後出生役男,還是得服四個月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仍然有服兵役的義務。我們認為,既然國防部已作出全面募兵的承諾,則應該根本廢除義務役、廢止常備役以及任何形式的替代役,不讓役男再淪為被強制買斷的廉價、非典勞動力!

我們的訴求:

現行服役之替代役,役期應與常備役一致,且應比照勞基法規範並同工同酬。

落實全面募兵制度,逐步廢除替代役與常備役等義務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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