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打擊人口販運、終止海上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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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9

我國漁船對遠洋及近海外籍漁工的剝削甚至凌虐,時有所聞,近日經由《報導者》再次報導去年發生的印尼漁工Supriyanto疑似遭虐死慘案,揭開了我國遠洋漁管理的黑幕:造假橫行、上下交相賊,造成漁工被剝削甚至虐待的情況長期被漠視。移盟對此深表痛心。

移盟認為我國遠洋及近海漁工的剝削情況皆十分嚴重,許多漁工實際上皆為人口販運被害人,要求政府終結海上剝削、有效打擊人口販運。

移盟主張將全體遠洋漁業漁工納入勞基法、與其他移工一致,全部由勞動部管理,並加強對漁業的勞動檢查工作,杜絕一切的海上剝削與人口販運。因應現實,移盟對此提出幾項主張:

一、跨部會合作,監督遠洋漁業勞力剝削及非法漁業:現要求勞動部與農委會跨部會合作,提出對遠洋漁業漁工勞動檢查及勞資爭議申訴的具體作法,以各種語言告知所有遠洋漁船漁工,將嚴重違規之船隻停業處分,並定期公告。

二、武裝保護,強化海上勞檢:《報導者》報導揭露了農委會漁業署的海上「觀察員」,由於人單力孤,為了自己的安全,即使看到不法情事,往往只能佯裝沒看到,以致於觀察員海上監督船隻作業的功能根本完全失去作用。我們要求政府應增派遠洋漁業的勞動檢查員,並與觀察員共同作業,由政府指派配有防身武裝的人員陪同,以確保其人身安全,及確實完成任務。

三、終結境外聘僱、聘僱遠洋漁工全面納入勞基法:遠洋漁業業者習慣以境外聘僱方式聘僱漁工,而包括仲介業者及聘僱的審核,完全由業者成立的漁會自行審核,政府完全不做積極監督管理。移盟要求立即終止這種亂象,將遠洋漁業移工的仲介及聘僱納入管理,完全與境內移工一致化,對仲介業者與移工聘僱有效管理,讓漁獲歸漁業署,勞動歸勞動部。

四、立即停止漁業仲介違法超收仲介費的亂象:即使境內聘僱的漁工,仍繼續遭受仲介嚴重剝削。菲律賓政府早已禁止仲介業者對漁工和家務移工收取仲介費,但仲介業者多半繼續違法超收,並由台灣仲介業者代扣,並逼迫漁工簽下根本不存在的貸款或借據。政府應由中央積極查辦,嚴禁對漁工薪資中扣除任何台灣法規規定之外的扣款,杜絕違法仲介剝削。

五、嚴格監督管理漁工膳宿,下修漁工膳宿費上限:目前近海漁業移工與工廠移工都需要繳交每月最高5,000元的膳宿費,但漁工沒有宿舍,漁船居住環境惡劣,飲食常有不足的情況,漁工在這種膳宿品質下,卻需支付比廠工平均更高的膳宿費,不但極不人道,並且極度剝削。移盟要求勞動部應規定漁工居住環境基本要求,並且取消漁工膳宿費的扣款,因為長期以來漁工惡質的膳宿已經不成為剋扣漁工薪資的理由。

移盟參與團體(依筆劃排序):

大武山文教基金會、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南洋台灣姊妹會、屏東縣好好婦女權益發展協會、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屏東縣瓊麻園城鄉文教發展協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夏潮聯合會、高雄市基督教家庭協談協會、高雄市彩色頁女性願景協會、國際醫療行動協會、勞動人權協會、婦女救援基金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社團法人關愛之家協會、Asia Pacific Mission for Migrants(APMM)、Migrante International- Taiwan Chapter

移盟顧問(依筆劃排序):

王增勇副教授兼所長(政治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夏曉鵑教授(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陳宜倩教授(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曾嬿芬教授(台大社會系)、廖元豪副教授(政治大學法律系)、賴芳玉律師、藍佩嘉教授(台大社會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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