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大學在上週三(6/15)校級課程委員會中,教學發展中心與職涯發展中心提出的兩個案子「教學實習與實務」及「職場實習服務體驗」,企圖將校內的TA(教學助理)與AA(工讀生)轉為「學習型助理」,讓學校省下幫學生勞工納勞健保以及繳納身障勞工不足額怠金的成本。整個提案過程未曾與學生兼任助理溝通,而會議上學生代表竭力表達反對意見,但會議中學生代表與教師、行政人員比例懸殊,後者仍以多數優勢淹滅學生意見,權益受到侵犯的廣大學生在憤怒之下不得不親自挺身而出。
學生會在二案通過當天稍晚即發出聲明稿針對學校漠視勞動權益的行為強力譴責,但仍不見學校出面回應。臺北大學學生會亦於6/20提出完整的五點訴求,且在隔天親手將訴求書交予校方,從五點訴求中要求學校先行停止強行通過、剝奪基本勞動保障的兩個案子,且在資訊透明化的情況下重啟溝通,期望恢復學生兼任助理的基本勞動權益,同時增進身心障礙工作者的工作權。
臺北大學校方僅在行動當天中午12點簡略回應學生會五點訴求,且其中「暫緩執行」與學生要求的「停止實行」實質上意義完全不同。為了讓校方當面回應訴求,學生下午1點開始在行政大樓前聚集,一同向學校表達憤怒與意見。即使面對期末考週強大的課業壓力,仍有近百名學生到場抗議。
近百名學生在現場呼喊訴求,並有學生會成員在現場發表短講,表示對學校政策的不滿,同時東海大學工會也到場力挺。臺北大學校方派出主任秘書林嘉洤與學生溝通,回應過程卻說詞反覆,拖延近半小時仍不肯簽署承諾書,直到抗議學生走上樓至校長室外企圖與校長直接對話,主任秘書林嘉洤才在現場簽下承諾書,共識內容如下:
一、停止實行「教學實習與實務」與「職場實習服務體驗」二案
二、全面清點、公開學生兼任助理相關勞動現況
三、建立公開、全面性的「勞僱協商」機制
四、落實身心障礙者工作權、避免對立
五、保障學生勞工,學校、教育部、勞動部共同出面解決問題
除了簽下承諾書之外,主秘也具體承諾在九月之前召開有關兼任助理的公開討論會。
此次臺北大學學生的抗議終於讓學校願意進行對等溝通,並且停下不合理的決策,體現了學生勞工團結的力量。在此也肯定臺北大學校方願意出面對話、並且承諾學生訴求。臺北大學的學生將會持續關注學生兼任助理與身心障礙就業相關勞動權益,也呼籲全台各大專院校學生勞工共同站出來捍衛勞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