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反輔大性別歧視,還我行動自主權
民間團體要求即刻檢討全國大專院校宿舍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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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3

台灣女性學學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婦女、性別運動團體支持輔大灰姑娘廢除宵禁行動,以及針對校方、教育部回應,提出以下聯合聲明:

早在1990年代,已有多所大學女生宿舍因應性別平等潮流,以及尊重女性行動自主權,陸續廢除門禁限制。門禁不光是性別差別對待,同時也是透過剝奪自由鞏固管理權的實質手段。過去男女不同調的門禁制度,凸顯出校方認為「女生比男生更需要保護」的家父長心態與性別刻板印象;同時也是透過不民主機制制訂相關辦法,藉保護安全之名,佐以各項懲罰制度以行掌控學生自由之方式;種種限制的門禁措施僅有一個目的,就是接受學校管理的學生若發生意外,學校才需負責;反之,遲歸或簽署外宿單等未符規定者則被學校一概撇清。

輔大女生宿舍住民自2009年起,不斷向學校提出廢除宵禁的訴求,卻未能獲得校方尊重女性居住權的回應;如今已屆2016年,校方第一時間仍是「拖」字應變,令人遺憾,也說明台灣性別平等教育仍有待努力。除了校方多年不作為外,學生抗議行動經媒體報導後,教育部作為性別平等教育推動的主管機關,即便明知輔大嚴重性別歧視的治校方針,非但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主動介入與糾正,反而以大學自治持續漠視與放任校方長期剝奪學生權益。

儘管今日上午輔大已在校務會議投票通過下學期解除宵禁,看似已圓滿解決;但這決不代表整件事情已經結束。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此違反性別平等之規定應立即廢除,無須等待下學期;且輔大校方的實質執行力,仍有待社會持續監督。此外,無論是6月1日爭取輔大女宿住民權益的「輔大灰姑娘」到教育部陳情,或是今日上午立院質詢,教育部均以「一個月內建立平臺,檢討全國大專院校宿舍宵禁制度」作為回應;面對如此長期又具急迫性之爭議,教育部此番回應不具任何誠意,亦無面對該問題的敏感度;未能善盡其作為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的主管機關職責,顢頇失職。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一條「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四條「學校不得因學生之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給予教學、活動、評量、獎懲、福利及服務上之差別待遇。……學校應對因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而處於不利處境之學生積極提供協助,以改善其處境」的主張。

輔大女宿宵禁事件僅是現有校園管理問題之冰山一角,我們嚴正呼籲教育部應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善盡主動調查輔大宿舍管理性別歧視問題的責任,並且立即著手積極檢討全國大專院校宿舍管理規定,是否有違反性別平等及侵害住宿權益的弊病,儘速革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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