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承認錯誤放棄上訴 撤銷調動維持原職
聲援新海瓦斯工會袁副理事長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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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6
資料來源: 

時間:民國105年5月17日上午10點半

地點:新海瓦斯公司(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52號)前

行動訴求:

護送袁副理事長復職,並要求新海瓦斯資方應:

1.承認打壓幹部的錯誤行為,放棄對裁決決定上訴

2.撤銷袁副理事長調動命令,維持其原本工作職務

發起團體:新海瓦斯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

行動內容:10:30~11:00 新海瓦斯公司大門前記者會

 

新海瓦斯工會袁副理事長的裁決案在近日出爐了,其中雖然確定了資方的解僱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但令人遺憾的是,在調動部分裁決會卻罔顧了現實狀況,認為資方不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其中更誇張的是,裁決決定還在最後「補刀」,命令袁副理事長不得以「不當勞動行為」為由拒絕到新工作地點服勞務!

對於裁決會這樣的結果我們當然感到十分憤怒及不滿,但說到底,無論是調動或解僱,背後的始作俑者仍是新海瓦斯資方,因此新海瓦斯資方仍應先負起責任,對於這樣的不當行為進行改正!因此對於新海瓦斯資方我們提出以下兩點要求:

1.  既然裁決會已明確認定解僱構成不當勞動行為,則新海瓦斯資方應深切反省並承認自己的錯誤,放棄對裁決決定上訴!

2.  面對調動部分,既然調動權限只能來自於「民國80年」所簽訂的勞動契約,則我們要求新海瓦斯資方不得罔顧袁副理事長20年來的現實工作狀況,而應撤銷該調動命令!

當然,為以示對裁決決定的尊重,袁副理事長仍將於這一天遵照裁決決定回到新海瓦斯公司內工作。但這樣的裁決,我們認為無疑是讓資方可更輕易藉「調動」來惡整工會幹部,而使得目前基層工會將陷於更不利的處境。因此現在我們擬利用袁案作為契機,一併在這一天邀請各工會成立「搶救工會大聯盟」!我們期待透過「搶救工會大聯盟」將工會之間聯合起來,以凝聚一股屬於工會自己對裁決制度批判的力量,同時期待有朝一日能消滅目前弊病,並朝重塑裁決制度邁進!

活動日期: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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