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保二重罰用餐,只為惡意解僱,判保訓會公正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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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時間:5月 16 日(一)13:00集結、13:30行動

地點:考試院大門(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主辦單位: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性別人權協會、TG蝶園

保二總隊員警葉繼元因蓄髮被惡意免職、喪失工作權。過去三年,保二總隊不斷針對蓄髮做出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密集懲處,共記下58支蓄髮申誡。2015年,保二在蓄髮申誡的基礎上,又惡意以「用餐10分鐘」為由記下最後一支申誡,集滿功過相抵18隻申誡,達到免職標準,旋即召開考績會將其免職。  

去年11月30日,葉繼元向長官報備、獲得許可後,於備勤時間前3分鐘前往機關內中隊餐廳用餐,快速在10分鐘內吃完,便回到辦公室值勤。但是,保二卻以違反勤務紀律為由記下一支申誡,這隻申誡也成為構成免職處分的最後一根稻草。

警工推質疑:葉員在長官知情、許可的情形下,在辦公室外34公尺外的機關內餐廳用餐,以至遲到10分鐘。保二為了在『不得記蓄髮申誡』的禁令下想辦法解雇葉繼元,甘冒公然挑戰署長最受基層歡迎的用餐政策的風險,以此為由祭出六倍份量的懲處,予以申誡免職。  

5月16日(一)下午14:00,葉繼元與委任律師郭德田將至保訓會進行「陳述意見」。警工推呼籲保訓會,此案爭議重大,保二總隊在處分與評議過程中屢屢挾龐大行政資源違反正當程序,保訓會應檢討免職處分違法之處,撤銷申誡,秉公審理此案。

  

發言人:

葉繼元(長髮警察)

郭德田(本案委任律師)

蕭農瑀(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王 蘋(性別人權協會)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

 

活動日期: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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