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悼我逝去的護理師(士)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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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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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嘉基護理師陳怡君職災案嘉基工會新聞稿

四年多前的101年2月8日凌晨,兩度任職於嘉義基督教醫院(嘉基)的護理人員陳怡君,燒炭自殺身亡。怡君身亡後之診斷書,認怡君係因職場工作適應不良、憂鬱症、泛性焦慮症導致自殺身故。今年1月18日,嘉義地方法院民事庭一審判決,怡君的死亡係屬於職業災害。目前,這件職災案正在進行二審的程序。

適逢5月12日國際護師節前夕,甫成立兩個月的嘉基工會,針對這起四年前發生的職災案,提出工會的聲明,呼籲嘉基院方應記取教訓,避免類似的事件在未來繼續發生。

一、本會呼籲嘉義基督教醫院(嘉基)撤回上訴

失去親人的沉痛,非身歷其境者不足以體會。雖然我們試圖同理,但深知不足以同感其萬一。尤其陳怡君剛完成學業不久,原本還能夠陪伴家人幾十年,驟然過世更令人不忍。司法訴訟的過程,重視透過正當程序呈現兩造信賴之真實,判斷原告是否有請求權基礎。但在聲明證據的過程中,常反覆重現令人難過的事件經過,甚至必要時可能對陳怡君家屬、朋友等親近之人詢問證詞,加深傷痛。

是以本會呼籲嘉基撤回上訴,莫再折磨陳怡君家屬!本會亦願盡力邀請雙方試談,以最大減少痛苦的方式撫慰家屬。

二、嘉基應重視勞工心理健康之保護

職業安全衛生法之立法目的在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又同法第23條第1項前段規定「雇主應依其事業單位之規模、性質,訂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定有明文。健康不僅是健壯無疾病,而是人的生理、心理、社會福祉完整無缺的狀態 (WHO,2006)。陳怡君過世迄今4年餘,嘉基仍未將心理健康維護之具體措施訂定於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中,顯然輕忽後工業時代醫療生產集中下,工作規律反覆、集中管理對於勞工心理壓力造成的不良影響。

對此,本會呼籲嘉基應具體化應對勞工心理健康警訊時的措施,訂定於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中,且於危機發生時,由具心理學、身心醫學專業之心理師、醫事人員或社工適時介入。

三、嘉基應落實新進護理師訓練計畫,予新進人員適應緩衝期

陳怡君心理健康受害問題與第一次任職於手術室時,嘉基未落實循序漸進之訓練計畫有關,且任職未滿二個月,即同日安排不同科別之手術。對護理教育中未有實習經驗的手術工作而言,同時學習多種術式器械、熟悉眾多醫師習慣的壓力不言而喻。

本會呼籲嘉基應循序漸進使新進人員適應職業內容,避免職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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