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產業政策 指向除罪化合法化

2013/02/23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2003/02/23)

台灣應如何訂定性產業及性交易政策?行政院首部委託研究報告已有答案,具體建議將性工作與性產業「除罪化、合法化、正式化」,未來應制定性交易管理條例與相關法律配套措施,不要使國內性產業被剝削及邊緣化。

在法理上,研究報告明確指出,處罰性交易活動,已違反平等原則,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性交易關係中意圖得利的相關規定,無法以保護人性尊嚴加以證立,並且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為違憲。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首度委託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夏鑄九主持「我國性產業與性交易政策之研究」,最近完成期末報告,並已向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的會前會作過簡報,已有初步的建議及架構,不過,由於相關部會對此仍有不同意見,行政院長游錫坤要求再整合意見。有效處理性產業問題,是陳水扁總統在公元兩千年競選總統有關婦女政策的重要政見之一,研考會已納入列管。

研究學者透過協同團體如日日春協會的協助,親訪居民、里長、流鶯、公娼等,做多面向的研究。部分居民這樣說:「未來如果規劃成色情專區,我們住在裡面的人就會被人誤解,被貼標籤,我們會選擇離開」,因此研究報告不贊同劃設性產業專區,而認為性產業設於住宅區外,是可思考的方向。

研究報告建議處理性產業的方式,尊重歷史脈絡所自然形成的性產業聚集特定區域,讓聚集與分散兩軌並行。研究報告認為,台灣社會普遍認知,性產業是鄰避性產業,均不願設於住宅區中。

研究報告批評,我國對性產業的態度,一直未積極面對,反而將性產業非正式化,透過掃黃競賽,逃避解決此一爭議問題的責任,忽視性產業存在於社會的事實,讓性產業非正式化與汙名化。

研究報告表示,從官方的AIDS感染人數統計推估,有相當女性已受到感染,如果扣掉國外買春者,應該有好幾百人是透過本土買春得到。保守推估至少有五百至一千個以上台灣本土女性性工作者已遭到感染,但目前性工作者都是地下化,難以追蹤查考。研究報告認為,如果一直將性工作者繼續置於非正式部門,國家便無從介入性工作者的性病防治工作。

研究報告指出,台灣的性產業,無論其道德爭議性,在台灣今日已是龐大、高度資本化、組織化的產業。國家如果無法使性產業完全消失,至少可以使性工作者較有權力保護自己的權益。使性產業成為較少剝削的產業結構,就如同國家透過勞動立法保障弱勢勞工的權益,不要使國家成為第三者剝削性工作者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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