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強烈譴責中華電信工會反民主派任不適格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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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5

強烈譴責中華電信工會反民主派任不適格董事

中華電信為美國紐約上市公司 官派董事攸關政府體制威信

陳請監察院 立法委員 交通部要求中華電信公司查察釋明

    針對中華電信公司官派勞工董事爭議,本會強烈譴責中華電信工會反民主,派任不適格董事。中華電信為美國紐約上市公司 官派董事攸關政府體制威信,本會已陳請監察院 立法委員 交通部要求中華電信公司當責,查察釋明。並聲明如下:

查,本會為中華電信公司之法人股東,股東戶號:0656118。勞工董事顧名思義,乃是政府期望透過企業勞工參與經營,反映基層勞工意見,落實產業民主精神。因此,企業內所有員工均有表達推派人選權利,不容少數人或團體黑箱勾結交易,更違反公司治理行為準則正派透明經營精神。

復查,中華電信工會推派人選蔡石朋為退休員工,不僅非現職員工,且高齡68歲。依據「交通部派任公民營事業及財團法人機關代表遴選、管理及考核要點」『五、派任限制:除法令另有限制外,年滿六十八歲不得遴選為本部所屬事業、本部投資公民營事業機構及財團法人之機關代表。』中華電信工會推派人選明顯不適格。

除中華電信工會推派人選年滿68歲,違反交通部遴派規定,而中華電信公司關係企業工會從其組織名稱即可辨識,非中華電信公司企業內之企業工會,沒有資格推派勞工董事 。目前只有本會與中華電信工會與中華電信公司簽訂團體協約,且均由公司代扣會費。而據了解,中華電信公司彰化營運處企業工會、中華電信公司高雄營運處企業工會、中華電信公司行動分公司企業工會、中華電信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企業工會等,並未由公司代扣收取會費實際運作,且工會負責人幹部多為中華電信工會現任幹部,有「虛設行號、空殼公司」、「圍標」之嫌。中華電信公司為美國紐約上市公司,適用美國沙賓法案,官派勞工董事事涉政府體制威信,交通部、中華電信公司董事會應當責查明,公開說明處理。

本會重申:勞工董事之推派為全體員工之權利,陳請交通部依法行政,責成中華電信公司以透明民主方式,應由全體員工選舉勞工董事,深化產業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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