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教師處於特別權力關係陰影籠罩之幽微角落,往往救濟無門,但隨大法官解釋逐漸開放,邇來更有司法院釋字第736號解釋已充分肯認教師對於各種身分以外措施救濟之權利,教師之救濟管道在形式之程序上已稱完備。
教師法第14條關於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所設要件之條文,涉及教師之身份及職業保障,實務上甚具重要性,為更進一步貫徹教師之身分保障,俾使教師之救濟程序能發揮其作用,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特舉辦法律研討會,茲就其中涉及有關之法律原則提出討論,祈請各界先進同道與會蒞臨、參與討論。
研討會期日
時間:5/6(五)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地點: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萬才館2311階梯教室(近辛亥路與復興南路口)
報名方式 網址:http://goo.gl/forms/tGCDWvuri6
或洽 02-23670151分機174 (施宜昕) email:[email protected]
「教師解聘程序與相關法律原則之適用」研討會議程
時間 |
主題 |
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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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30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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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場 主持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陳為祥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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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440 |
主辦單位致詞及引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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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解聘與勞動存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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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1500 |
勞動存續保障作為憲法法益:公立學校教師聘任關係的貫穿與特殊性 |
報告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林佳和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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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520 |
主題與談 |
與談人: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孫迺翊教授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孫健智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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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解聘與判斷餘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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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540 |
屬人性事務之判斷餘地─以教師解聘為中心 |
報告人:東吳大學法律學系胡博硯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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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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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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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15 |
中場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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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場 主持人:前大法官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許宗力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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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解聘與正當法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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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5-1635 |
論公法上原理原則於教師資遣及救濟程序之適用-以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為中心 |
報告人:戰鬥法律人協會謝富凱律師(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兼任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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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1655 |
主題與談 |
與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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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5-1720 |
綜合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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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1730 |
主持人結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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