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自辦重劃 前朝害人 後朝裝蒜

2016/04/12
黎明自辦重劃區自救會辯護律師

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問題重重,其中交六用地地主之一的賴家多次向重劃會要求原位置分配,但重劃會卻唬騙地主的土地不能分配在交通用地上,房子必須拆除,當時地主不懂法律而簽定拆遷補償的協議記錄表,但內政部在2012年針對交六用地上的住戶,做出土地原位置分配的個案函釋,這代表其房屋並沒有妨礙施工或妨礙分配,依重劃相關法律規定,不需要拆遷。

多名中市各重劃區自救會地主昨日原定在上午9點拆賴姓地主家拆房子時,同時提出抗議,卻發現重劃會竟已凌晨4點就拆除。(圖片來源:台灣護樹團體聯盟成員周家安攝)

僅管賴家提出「自辦配地無效訴訟」仍在進行,然而承辦重劃會的富有土地開發公司提出法院要求4月11日要強制執行拆除賴姓地主的房屋公文。多名中市各重劃區自救會地主昨日原定在上午9點拆賴姓地主家拆房子時,同時提出抗議,卻發現重劃會竟已凌晨4點就拆除。

昨日我提出「重劃公司有特權?」「沒按照法院拆除計劃,沒有安全防護及施工圍籬,任由瓦斯外洩、石棉逸散,比天賜良機還可惡」等質疑後,許多網友留言說,「明明是法院判決不公,為何要去市府耍猴戲」,「明明是老胡作孽,與佳龍何干?」,「應該要廢掉重劃惡法,何必要製造對立?」

有參與昨天記者會行動的夥伴,都知新聞稿標題是「司法殘跛,人民不當沉默羔羊」,判決當然不公,但是主管機關把重劃高權下放給財團,自然要嚴格把關、實質審查,守護人民的身家財產,而不是坐視財團予取予求、壓榨百姓,我們到市府陳情的原因,無非希望主管機關能夠嚴格審查,重新核定、重啟調處。

下面的公文,是決定自救會地主訴訟成敗的重要關鍵,如果大家有關心自辦重劃的議題,可能知道2014年第一單元「安和自辦重劃」獲得台中高分院判決認定重劃分配結果無效,係因為重劃計畫書、預算書、費用負擔總計表,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未實質審查即予備查,因此不生核定之效力。而計算負擔總計表係重劃土地分配之基礎,該總計表尚未經主管機關核定並經確定其效力之前,自不得進行下一階段之重劃土地分配及抵費地之處理。

但是,讓自救會不能接受的地方,是市長林佳龍就任後,台中市政府竟然發文說當時老胡市長公文上的「備查」是誤植、事實上已經有實質審查,就讓這個些財團灌水、造假的違法重劃案,補正放行,導致第二單元黎明自辦配地無效訴訟仍在痛苦纏訟中,而賴家已經面臨民宅先拆之無奈,這也是自救會不能接受當初一心支持所選出來的市長,竟然蒙蔽前朝的錯誤決策,繼續放行財團的違法重劃,甚至沿襲前朝自辦重劃「閉眼審查」的方式,繼續護航財團陸續通過第4單元、第12單元、潭子弘富等自辦重劃進入公告配地階段。

市政府身為主關機關絕對可以有所作為,各單元自辦重劃自救會成員眼見房屋深夜遭拆,昨天擋拆記者會完,主動說要去市政府陳情,無非引頸期盼市政府可以嚴格把關、重新核定、善盡監督,毋枉當初大家對新市政團隊的期待。

市長林佳龍就任後,台中市政府發文指當時市長胡志強公文上的「備查」是誤植、事實上已經有實質審查。(圖片來源:柯劭臻提供)

責任主編: 

柯劭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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