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稿】兌現承諾,全面憲改 公民參與,程序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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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6

《公民參與憲法改革程序法》公佈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

公民憲政推動聯盟今日(3/15)上午邀集公民團體及立法委員一同參與「打造新憲法,公民出任務」記者會,我們簡單回顧了太陽花運動至今的憲改歷程,批判去年修憲破局,公佈蔡英文「全面憲改承諾書」並呼籲再次啟動憲改,最重要的是,我們公布憲動盟所草擬的《公民參與憲法改革程序法》,期望下次憲改動力,將是人民由下而上的打造憲政共同體。

記者會主持人葉大華,同時也是長期訴求十八歲公民權的台少盟召集人,提到太陽花運動表現出人民對於制度改革及擴大政治參與的渴望,然而去年修憲契機出現,十八歲投票權和降低政黨門檻等高度共識的議題,卻被政黨算計所犧牲,當時憲動盟召開「憲改藍圖會議」讓蔡英文承諾實踐由下而上的憲政改革,今天也有民進黨立委到場,希望新國會能夠積極回應憲改的主張。

憲動盟執委徐偉群接著切入正題,指出《公民參與憲法改革程序法》的目標是透過立法啟動憲改,藉由公民與國會協力產生憲改草案,克服修憲高門檻,也透過公民參與過程打造台灣憲政共同體意識。並說明程序法的設計原則是任務法,設有啟動機制與時程,透過兩階段2018、2020來完成全面憲改,公民與國會議員是協力組成公民憲政會議,屬於合作關係而非對立,對公民代表也有配套的生活保障,另外,也設置獨立秘書處來協助公民憲政會議的進行,包括研習、諮詢和審議三階段,最後產生憲改草案再送回到立法院。

同樣是憲動盟成員的台大法言社代表賴又豪認為,兩年來推動憲改感受最深的是憲法有很多問題,但門檻過高,需要相當高程度的共識,因此必須容納各方意見,很多民主國家都證實了擴大公民參與的憲改是有可能的,像愛爾蘭、加拿大都透過這種方式去修憲,顯示公民有能力處理複雜的議題,也因為有公民參與,提出的公投案更容易獲得人民支持,公民與國會議員共同討論所產出的結果更可能成功。各國領袖願意投入資源支持公民參與的發生,現在也正是考驗主政者有沒有足夠的政治意志,一步步推動全面憲改工程。

民間代表的第一輪發言結束,鄭麗君首先以立委身份回應,她認為若立法院未來能夠立出這樣一部法,會是台灣未來憲改成功的關鍵因素。過去台灣七次修憲都是「由上而下」,結果出現權責有問題的國會、比天高的門檻,讓憲法幾乎變成祖宗遺訓,若不扭轉成「由下而上」的模式去推動,很難促動夠多人民出來讓公投過關。今年是首次國會政黨輪替,新國會也必須積極立法。憲動盟的程序法並沒有取消掉國會議員的代議權,只是增加公民與國會議員的協力關係,更沒有逾越目前憲法的規範,若能由下而生形成憲改草案,對朝野立委的壓力也會升高,提升在立法院表決成功的可能性。希望新國會把握上一次沒有成功的憲法時刻,希望新的憲法時刻能在未來四年展開。

接著顧立雄委員首先表態支持程序法,但也提到幾個需要考量的問題,包括配合大選的時程壓力,如何順利鑲嵌回既有的修憲程序,將公民憲政會議設在立法院之下,但過去缺乏實務操作的經驗等等。他贊成儘速推動,以雙軌並進的方式,透過公民審議的結論,也是考驗立委在國會中進行修憲表決時應當順應民意,這樣的過程是有意義的,比較有可能取得3/4同意。更重要是憲政共同體意識的創造,台灣幾十年民主化的過程,逐漸形成想像的共同體,憲政審議的過程能夠進一步形塑共同體的意識。

接著輪到民間團體第二輪發言,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召集人黃嵩立想要傳達一個基本概念,社會中有部分人覺得「尊重憲政體制」就是憲法不能更動,要束之高閣,但憲動盟的看法相反,正是因為尊重憲政體制,所以要憲改。憲政體制是用憲法當作治理國家的基本原則,充分達到民主、社會保障等價值,應經過全民檢驗,看現在的憲法是否足以保障基本社會價值,做不到當然就應該修改。在蔡主席競選總統時說他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依循普遍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的民主發展,有些人認為這就是憲法不能更動,但我們要提醒的是,這部憲法是依循民意的憲法,必須是活生生不能被冷凍的。蔡總統應該記得全面憲改的承諾,讓現在的憲法更能遵循民意。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再過幾天是318運動的兩週年,公民憲政會議也是318四大訴求之一,雖然當時憲動盟還沒成立,但是憲動盟提出的「由下而上,全面憲改」,已經實踐相當多關於憲改議題的討論,去年的318一週年的系列活動,我們也透過街頭審議來討論選舉制度改革。大家現在普遍看到民意支持度只有9%的總統,可以一意孤行推動人民所不支持的對中經貿政策,也就能確實的認知到憲法到了需要改革的時候。希望318的訴求,徹底憲改的理念能夠被實現。

尤美女立委委員也回憶318提出召開公民憲政會議,表示很高興在兩年後公民團體提出這個程序法,稱讚這是非常有創意的法律,過去因為是菁英立法,造成憲改功虧一簣。民間團體提出一套程序法,讓公民參與憲改有法源依據,這是很好的設計。憲法是人民寫給國家的情書,人民的想望與期待都在裡面,所以是需要人民參與的,過去的憲法從開始到修訂完全沒有人民參與。程序法如果能通過,很符合小英主席對公民團體主張「由下而上,全面憲改」的支持,她承諾過2016執政後會確保憲改進行。公民參與有法源,加上政治領導人的意志。太陽花後我們已創造很多奇蹟,很多不可能的事,現在都是有可能的。

陳其邁委員也認為憲法不是祖宗遺訓,他提到與林濁水委員過去都參與修憲,造成的結果是由上而下,政治人物關心的修憲議題跟一般老百姓可能不一樣,修出來的憲法是否合用、與時俱進、人民所期待,都有很大的落差,尤其是人權保障的議題。《公民參與憲改程序法》的推動最主要還是由下而上,人民作主來推動改革。程序法的立法跟公民參與憲改的制度,他表達支持,也表示有將憲動盟的理念帶到黨部討論,會持續跟憲動盟保持合作,讓不合時宜的憲法規定在人民的參與下修正。

最後, Kawlo・Iyun・Pacidal代表時代力量,全力支持憲動盟推動憲改的努力與程序法的推動。她認為318運動中,人民徹底覺醒,看見整個憲政體制的淪喪是因為過去由政治菁英主導修憲的過程導致,她回想1994年由「山胞」改成「原住民族」,是過去原民用流血方式才推動的修憲成果,她很高興過去一年能參與憲動盟的憲改運動,可惜去年因為政治算計讓憲改胎死腹中,其中的努力不只是草根論壇,還有原住民族的部落論壇。修憲過程由誰來決定誰來行使,原住民族是非常清楚的,因為過去都是別人來替原住民族行駛,憲動盟的推動過程也有原住民族參與,她希望程序法能夠成功的推動憲政改革。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代表顏厥安(台大法律系教授,守護民主平台監事)因繁忙未能出席上午記者會,他對於全面憲改的呼籲以及對當前局勢中憲政議題的分析,有一份完整的發言全文附錄在信件當中,請媒體朋友參照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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