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立法協商之溝通 按照既定時程推動加入TPP

2016/01/29

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於今(29)日召開「TPP/RCEP專案小組第13次會議」,本會議是TPP成員國於104年10月5日宣布完成談判後所召開的第4次會議,邀集農委會、法務部、國發會、衛福部及經濟部等機關,就各部會辦理我國加入TPP的影響評估進度、如何強化遠洋漁業管理、釐清TPP 第17章公營控股企業的定義與透明化義務、以及加強法規透明化等議題進行討論並督考進度。

為利我國積極融入區域經濟整合,以提升我國競爭力及加速經濟發展,張副院長聽取報告後請各部會仍按既定期程於本年3月底前,提出第一波國內相關法規的修法內容,另同步完成更新及擴大影響評估報告後由相關單位進一步審視,以利各項談判整備作業。

行政院表示,在強化國內溝通徵詢、凝聚共識方面,經濟部「TPP溝通專案辦公室」已於1月27日舉行啟用茶會,該辦公室為一行動導向、雙向溝通之平臺,未來各部會可儘量利用該辦公室組成溝通團隊,更專業、更全方位地向全民溝通。

行政院指出,TPP標榜為高品質及高標準的協定,所有部門均須納入,議題範圍超越WTO,並納入如中小企業、環保、勞工等超出傳統自由貿易協定的新興議題。針對TPP協定草案的新興議題,政府亦積極參照TPP協定草案進行國內法規調整工作。

有關環境專章部分,行政院指出,TPP在環境專章內對海洋保護及捕撈漁業訂有規範,歐盟亦同樣關切此一議題。我國雖為世界上重要遠洋漁業國之一,相關法規落差必須調整因應,以確保我漁產品可以持續順利出口至TPP及歐盟國家,同時有效管理遠洋漁業、防堵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 IUU) 漁業,並符合TPP環境專章有關海洋漁業的規範。農委會於會中提報研訂「遠洋漁業條例」草案之進展,條例草案已依TPP協定明定對於IUU漁船不予補貼,透過立法以達成漁業資源永續發展,防止過度捕撈及產能過剩的目標,同時向TPP成員國表明我國爭取第2輪加入TPP的堅定決心。

有關公營控股企業專章部分,行政院表示,為了確保私人企業與公營控股企業間之公平競爭,不會因為公營控股企業享受政府給予的法規優惠、補貼或其他補助而使私人企業居於不利地位。TPP第17章就公營控股企業從事商業活動(販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例如公營行庫貸款予民眾)等訂有相關規範,張副院長於會議中責成國發會於今年3月底前協調各部會盤點所屬公營控股企業的清單,以檢視我公營控股企業從事商業活動是否均符合TPP的要求。

有關透明化專章部分,行政院指出,增加法規透明化是TPP協定的重要精神之一,亦為我國加入WTO時之承諾,在制定技術性貿易障礙及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時,均需通知WTO並給予60日以上評論期。對此,國發會已規劃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設置法規命令草案預告期60日以上的專區,預定今年2月底前完成,以便利國內外人士及企業參考與運用。未來政府將繼續推動有關貿易及投資的法規,原則上均應提供60天評論期,以增加我國法規透明度與可預測性,以提升我投資環境與外資來臺投資意願。

行政院指出,TPP成員國訂於2月4日在紐西蘭奧克蘭舉辦TPP協定簽署儀式,並將初步討論未來新成員入會的方式,該協定樂觀預計將於106年生效。為能充分掌握TPP最新資訊,經濟部規劃將於近期續組團前往TPP成員國請益TPP協定草案內容及談判經驗,並爭取對我申請加入第2輪談判的支持。此外,經濟部已多次利用與TPP成員國官員會談的機會,瞭解TPP協定相關內容,例如法規透明化、政府採購、公營控股企業、各成員國國內批准程序以及新成員加入程序等重要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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