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開作社宅 租金依所得
不能呼應市價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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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6

北市府都發局因應「人民民主陣線─—異於常人算障參政團」 (以下簡稱民陣•算障團) 10天前的陳情抗議,於6/25週四 下午2:30召開「研商本市捷運聯開宅針對重度肢障者承租權」會議。

 

會前記者會 抗議官僚作業疏失

由於6/15都發局承諾將以全體弱勢的簽約戶為主,將其聯開宅簽約權展延一個月,並非只針對個案來協調及處理,但都發局卻沒有通知其他特殊族群之低收、重障者可以展延,也沒有通知他們共同參與今日會議,與當時承諾要通案方式處理、非個案處理不一致。甚至當初承諾會立即將上述資訊予以公告,都沒做到。

今日都發局住宅服務科蔡瑞艇科長表示,公告需局長簽核,目前還在報准程序中,而聯絡疏失則都推給同仁不了解。

 

都發局緊咬「自償」需求  定位聯開宅不是社會福利

會議中,民陣•算障團首先要求先針對聯開宅的租金為何這麼高,為何是以 "市價" 85折作為租金,這個推算的標準與決定從何而來?並且要求優先討論全面降低租金的訴求。民陣•算障團認為,聯開宅目前簽約率僅29%,係因 "高租金" 讓一般收入的青年、甚至低收、重障等特殊族群退卻的主要因素,要求其全面降低租金是民陣算障團與會的主要立場。

此次會議由都發局副局長——張剛維主持,捷運局、社會局也派員列席回應。會議開始,不論都發局、社會局或捷運局,三局處均強調聯開宅不是社會福利,但這跟柯P所指示公共住宅——首部曲聯開宅要拿來當社會住宅、具有「公共性」的優先立場,完全不同調。

三局處的說法,引發民陣•算障團要求現場官員先定義清楚柯P的公共住宅是否是社會住宅,為何官員一再強調成本及自償率?民陣成員一再追逼,現場官員才確認所謂「公共住宅」符合住宅法第3條,就是「社會住宅」無誤。

 

為何聯開宅是以市價85折出租? 為回應居民反彈

針對民陣•算障團要求降低租金的訴求,捷運局則主張對於聯開宅規劃是以營利、出售為主,現依照「臺北市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公有不動產租售自治條例」以市價轉租給都發局作為“公共住宅” ,租金訂定以都發局制定為主。社會局表示不論補貼租金或是降低租金,都是使用政府的費用。都發局則說依照預算法,一定要有「自償性」,希望住宅基金能從租金回本,但是現場三局處卻無法清楚說明都發局或市政會議如何決定85折、為何不是5折6折,究竟決定租金的關鑑因素是什麼?

官員無法具體回應「租金為市價85折」的依據,僅一再以「綜合考慮」回應民團。民陣•算障團認為,「讓貧窮青年與弱勢障礙者住得起」,並非北市府的關鍵考慮,自償性與能否回本,才是官員們在乎的。北市府建造北投觀光醫院並且外包財團經營,花費9億僅能回收3億(賠本6億),為何沒有自償性或成本回收問題?無怪乎現場算障團成員追問:「三局處各有考慮,請問市政府的政策是什麼?」

另,都發局也表示,一般公營出租住宅的租金是以市價7折計算,而捷運聯開宅之所以用市價85折計算,是為了避免「住戶反彈」,這讓民陣•算障團大為驚訝。當初,都發局林洲民局長為此還怒批「台北人瘋了嗎?,怎麼會有可以負擔全額支付房價的人,去抗議暫時支付折扣房價的人成為他們的鄰居」,何以在後來的決策過程中,市府沒有力挺承租戶,反而屈從於住戶擔心「房價下跌」的價值觀,將租金調高,根本迎合民眾對於青年貧窮、弱勢、障礙等身份的觀感,帶頭歧視。難道捷運屬精華地段,所以窮人不配來住嗎? 

人民真正在乎的是「公共宅」住不住得起?而不是跟市民交待賺不賺錢?利益優先於公共性,看不到政府整體居住正義的政策在哪裡,以市價再來打折,普遍青年仍是租不起的,何況是低收或是重障者,隱形排除的源頭就是租金門檻。

 

2周後 都發局提出針對所有重障者如何入住聯開宅的計畫及因應辦法

2個月內,都發局提出針對此波「聯開宅」作為公共住宅使用的檢討方案及會議

進行了3小時的會議,均無法具體回應民陣•算障團提問,這批公共住宅——首部曲聯開宅制定的租金門檻以造成歧視與排除,普遍年輕工作族群都租不起,低收、重障更住不進的狀態,要如何解決?

都發局官員試圖解決現場兩名「已抽中但未簽約」的重障者葉建宏及周志文的居住問題,葉周兩名重障者都表示站出來抗議是要通案處理、改善制度,不願接受個案解決。

最後,都發局承諾2個禮拜內,針對所有重障者如何入住聯開宅的計畫及因應辦法,2個月內,提出針對此波「聯開宅」作為公共住宅使用的檢討方案及會議。

 
PS.活動照片可參考 隆隆 所照 ,若要使用,須取得作者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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