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 徐享崑7人聲押禁見

2007/09/07

【聯合晚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2007.09.07 03:18 pm

自來水公司董事長徐享崑,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 記者劉學聖/攝影

台灣大學副教授游以德,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 記者劉學聖/攝影

台灣自來水公司董事長徐享崑去年及今年辦理大崗山監控設備等多項工程,涉嫌透過台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副教授游以德及自來水公司董事長特別顧問陳茲國,向廠商收取超過一千萬元的回扣,高雄地檢署昨天指揮高雄縣調查站等單位到台北及台中搜索,將徐享崑等13人帶回偵訊,今天清晨聲請羈押徐享崑、游以德、陳茲國、孫玲玲、郭秀美、林連茂及楊崇德7人。

檢方指出,徐享崑等人涉犯的貪污治罪條例行收賄罪嫌,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且有串證之虞,因而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院上午召開合議庭理,至中午止尚未裁定。

檢調說,目前事證較明確的為「大崗山監控設備工程」、「南化幹管安全操控及防災預警工程」、「澎湖水量計自動讀表工程」等三項工程,徐享崑涉嫌透過游以德、陳茲國穿針引線,與有意承包的廠商接頭、索賄,再由徐享崑指示下屬配合進行預算編列、規劃設計,最後發包給付賄款的特定廠商施作。自來水公司承辦相關人員如有不從,即遭調職要脅,不少承辦人員被迫配合高層指示,辦理廠商要求的案件。

據初步了解,徐享崑到案後始終否認收受賄款,檢方呼籲其他同樣曾致贈賄款廠商,勇於出面檢舉,高雄地檢署將依法給予證人保護。

【2007/09/07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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