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社區424妨害公務五人案」判決評鑑研討會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email protected]
2015/06/12

想要參加的朋友記得填報名表喔→http://bit.ly/1FhMMAO

確保不會忘記記得按參加活動喔: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71165059759422/

時間: 2015 年 6 月 13 日(六)14:00 ~ 17:00
地點:台灣國際會館(台北市南京東路2段125號4樓,偉成大樓)

【活動緣起】
華光社區係座落於愛國東路、杭州南路一帶的國有土地,管理機關為法務部。社區居民的組成,包括政府遷台前就已居住於此的居民、法務部員工,及1950、1960年代的城鄉移民;2007年始,政府在無妥善的安置計畫之下,驟然要求社區經濟弱勢的居民自行拆屋還地,並自2009年起,政府陸續對不願遷離的居民提起民事訴訟,以私法對付人民,逃避政府應受公法之約束的責任。訴訟結果,除判定居民必須返還土地外,還需附帶「不當得利」的賠償,使得原本生活困頓的居民,未來更加難以生活。

2013年4月24日,係華光社區金華街一帶強制執行拆屋還地的預定日。社區居民及聲援的群眾,在前一天晚上舉辦「金華街的最後一夜」晚會,並希望喚起社會的關注,讓迫遷可以緊急暫停。然而,負責協助民事強制執行的大安分局,卻在執行的前一天下午,以「安全維護」為由,違反比例原則地逕自將金華街一帶進行封街,引發當天晚上好幾波的衝突,警方也逮捕了許多聲援的群眾。

2015年4月8日,本案華光妨害公務案一審宣判,當時被起訴的五名聲援者,皆被判處五十天的拘役,其判決是否公允?而警方於強制執行前一日,擅自擴張封街之權力,這在民事強制執行的規範下,是否真的依法有據?種種的疑惑,皆有賴學理解釋之必要,故舉辦此研討會,期能就華光刑事訴訟之判決評鑑,確保人權保障之基石。

 

活動日期: 
2015/06/13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