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倍「美麗灣」災難將再現
搶救東北角海岸 要求內政部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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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2

葉世文任內內政部提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形同五十倍

「美麗灣」災難將再現、環團要求內政部營建署撤案  

101年3月葉世文於營建署長任內,內政部營建署提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將約300公頃私人土地,原屬於景觀保護區、一般保護區、農業區等土地(表一),變更為乙種旅館區、遊樂區及住宅區等,提出通盤檢討土地分區變更,一旦通過,五十倍「美麗灣」災難將再現。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將於下周二(4月7日)上午召開第848次會議審查,環團與立法委員特召開記者會,要求內政部營建署撤案,要求內政部召開審查會議應公開透明。

立法委員劉建國表示,今年一月立法院已通過海岸法,營建署為海岸法立法行政部門,懷疑營建署是否真正落實海岸保護目標,是否具體支持海岸保護政策? 為何還要提出破壞海岸,為美麗灣五、六十倍面積的災難開發土地變更通盤檢討?

立法委員陳素月表示,沒聽說交通部觀光局或新北市政府要在此地進行觀光旅遊風景區推動計畫,為何內政部要主動提出通盤檢討案? 本案若通過,台灣海岸都將面臨浩劫,內政部營建署應說清楚講明白。

草山生態文史聯盟理事長文海珍表示,約300公頃私人土地(海岸一般保護區及景觀保護區)多數屬於都市土地的保護區,而且私人土地本可循一般法規申請開發,是否通不過,才讓營建署主動提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 去除保護區限制,方便讓私人土地變更與有利開發? 很明顯是圖利私人開發,要求營建署說清楚講明白。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表示,由於該案所屬土地皆為海岸保護區且大多數為私人土地,一旦通過,高達290公頃土地將可變更為遊樂區跟旅館區,涉嚴重圖利。下星期二內政部將召開審查會,要求內政部不能關門、消音、會議進行應公開透明。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吳麗慧常務理事表示,「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由營建署提出,名不正言不順,營建署應"主動撤案"。這300公頃私人土地之申請變更,私人就應該採用個案變更程序,營建署不應協助,不應代行通盤檢討進行變更。

 

表一、「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中之五個開發案

開發案

位置

面積(公頃)

原土地屬於

變更後

私人

1

位於核四西側56.62公頃

56.62

一般保護區

乙種旅館區,

德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2

位於金沙灣地區

30.11

景觀保護區、一般保護區、農業區

遊樂區

金沙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

卯澳地區

86.21

景觀保護區、一般保護區

遊樂區

金浴海灣育樂有限公司

4

舊草嶺隧道地區

115.18

一般保護區

遊樂區

柯達育樂事業有限公司

5

計畫區南側

12.77

景觀保護區

住宅區、遊樂區、海濱浴場區、道路用地

私人

 

 

共約300公頃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顏淑女執行長表示,本案並非政府有任何開發需求才變更,實質是營建署代私人提出土地變更之通盤檢討,土地由「保護區」變更為「特定風景區」後,為私人進行旅館及遊樂場開發大開方便之門,下星期內政部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將審議,環團要求營建署應立即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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