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工業管線管理 江揆指示分期修訂法規 建立全生命週期管理機制

2014/08/20

因應高雄氣爆案後續處理工作,行政院長江宜樺今(20)日聽取工程會及經濟部針對高雄石化管線與產業發展相關議題所進行的專案報告。江院長表示,為讓工業區外管線管理體系更為周延,將分期修訂相關法規。至於高雄石化產業未來發展,因與地方發展息息相關,將於聽取高雄市政府意見後再行研議。

江院長進一步指出,為使相關工業管線管理更為完善,請經濟部邀集相關部會建置管理平臺,並進行分工及權責劃分。除工程會建議修訂的法規外,各部會也應主動進行相關子法修訂。此外,在中央建置監督平臺後,希望地方政府也能建立聯合性的管理平臺,自規劃設計、施工、平日維護管理、災害事件應變及汰換等全生命週期的完整管控機制與作業流程,依權責分工建立業者、地方、中央三層的管理機制。

至於相關子法修法時程,江院長指示,請各部會於本(103)年年底前完成,且除丙烯外,具爆炸性的丁二烯及具劇毒性的苯類等管線及儲槽之安全管理,於修法時應一併納入考量。另江院長請經濟部協助高雄市政府在3個月內完成所有地下工業管線的清查安檢作業。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工程會主委許俊逸會後表示,未來修法將朝「消防安全」、「災害防救」及「產業發展」逐步補強納管區外工業管線,其中短期將修正「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內政部主管)及「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經濟部主管),並訂定「工業管線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經濟部主管);另將於中期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經濟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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