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群体性事件年增9% 专家在杭共商信息公开

2014/06/29

2014年06月29日 17:02:29

  浙江在线杭州6月29日讯(通讯员 邵甜 王雯)6月23至25日,浙江大学、浙江省环保厅宣教中心主办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参与和社会质量”国际学术会议在杭举行。

  环境保护部政策、宣教部门专家,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英国利兹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39所国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近50名教授或研究员围绕公众参与环保、公共事件处置等交流探讨。

  环保群体性事件年均增加9%

  全国2/3城市面临“垃圾围城”

  “群体性事件我们每年是9%的速度在增加。”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李静云博士介绍,环保类申诉事件增多的症结在于信息不够公开。其中既有政府部门选择性公开,也有对负面信息表态的模糊不清,从而导致信任度、安全感下降。

  “现在中国每年的垃圾增长是10%以上,已经超过了GDP增速,全国来讲有三分之二的城市基本被垃圾包围,四分之一的城市已经找不到垃圾填埋场的场地。”

  李静云说,建设垃圾焚烧厂是缓解“垃圾围城”的必要举措,但需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以日本东京为例,城市多处都有垃圾焚烧厂,在燃烧排放过程中所有情况都是对居民公开的,只要一感觉气味不对,生产就会停止。

  她认为公众参与实际能监督政府履职、环境执法到位,包括监督企业守法,是成本最低的管理办法。前不久通过的《环保法》中,明确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等,环境执法不力,还能像监察机关举报。

  浙江大学副教授王江丽则提出了“绿色正义”的概念,更宽泛考虑人与自然、自身以及社会的关系。很多环境类群体事件多起于“邻避”问题,谁都不愿作为公共利益的牺牲者。

  “你的后院是后院,那别人的后院也是后院”——她说要以整体观看待垃圾焚烧等群体性事件,从正义缺失的表现反思,从程序争议、邻避现象、利益群体的合法性进行分析,要求政府提出可行方案、注重公共性,也要求居民转变观念、减少垃圾产生,最终建立一个互信体系。

  浙江最大的民间环保组织“绿色浙江”秘书长忻皓则认为,相关项目要实现公众参与的全过程化,也就是策划、设计、施工等环节都有公众进行监督。同时将碎片化的信息系统表达,规避对公众产生误导。

  环境信息公开应引入市场化

  公众参与要与政府双向互动

  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的重要前提,浙江大学教授陈海嵩认为应引入竞争性市场概念,PM2.5、水污染信息仅能从政府一方获得,会滋生政府有选择发布的机会主义。

  他建议要引入民间检测力量,或者将民间环保组织的检测数据合法化,形成一个环境与信息间相互竞争的市场,事情真相才能得到体现。

  美国圣克拉拉大学教授Tseming Yang介绍,美国国内推行的TTT体系,要求每家企业每年披露产生的污染物质。体系包括600多种有毒物质,企业违背或虚报将遭受日均2.5万美元的重罚。所有公众都能通过环保署官网查询任意企业的污染情况。

  浙江是国内NGO组织较多的省份,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逐年提升。这其中,“嘉兴模式”最具代表性,主要是指嘉兴市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过程中形成的“一会三团一中心”公众参与机制。

  一会即环保联合会,三团指市民环保检查团、专家服务团、生态文明宣讲团,一中心则是环境权益维护中心。已成为省内其它城市推进公众参与的模板。

  荷兰社会质量国际协会研究员Kai Wang比较了海牙与嘉兴的公众参与模式,他表示嘉兴的NGO具备较浓的政府资助背景,操作性有限。他建议政府部门要提升社区等多样群体的责任感,拓展居民、企业等多方沟通参与。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易龙飞介绍,“嘉兴模式”的持续性关键就在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获得财政和资源来支撑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在嘉兴当地民间环保组织羽翼丰满后,政府部门应退出扶持,使其真正成为NGO,把公众参与范围和力度进一步扩大。

  陈海嵩则表示,政府要祛除制度的“祛魅”,从绝对权益转为维权平衡,从单向强制到双向互动,努力实现政府、公众等群体的多元利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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