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台商聯盟 記者會 新聞稿2014.6.23】
受害台商聯盟23日上午10:00於台大校友會館將召開記者會,公開向即將訪台的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喊話:『諸多於中國大陸的台商遭違法坑殺、權益未獲保障,為此,受害台商團體將在台發起圍堵張志軍行動,要求大陸當局提出應有的保障措施!』
環宇案:兩岸投保協議,保護不了台商
記者會現場,受害台商聯盟以台商環宇公司於青島遭遇的「坑殺」事件為例指出,儘管兩岸投保協議簽署兩年後,台商合法權益仍未獲應有保障。
出席記者會的受害台商聯盟、台商環宇公司發言人黃越超表示:環宇公司2004年曾遭山東省官員羅織罪名,其法人代表遭違法收押了22個月,後雖經判決無罪釋放,但環宇公司價值500億台幣(100億元人民幣)的資產竟全部被當地官商聯手侵吞。爾後,參與侵吞的青島市長助理王雁已於2005年遭中國法院判決貪污與侵占有罪,死緩定讞;山東人民政府與台商環宇公司於2013年10月簽約承諾賠償環宇公司50億元(10億元人民幣)。但在支付25億元(5億元人民幣)賠償金後,山東人民政府竟然又反悔出招,透過國營企業聲稱擁有債權,強行扣押另外25億元賠償金,拒不支付。涉案官員已遭判死緩;台商遭坑殺500億元,竟僅獲賠25億,只佔5%,試問:這是哪門子的「投資保障」!?
黃越超強調,山東人民政府最後簽約賠償,正是在兩岸投保協議2012年8月簽署之後。然而,直到今日約定好的賠償金,還要再被官員片面凍結。這再次證明,兩岸投保協議現實上效用令人存疑。
兩岸投保協議的內容雖明確要求中國大陸當地政府,應採取合理必要措施,保障台商及其投資權益;並規定採取的措施「應符合公平無歧視與正當法律程序」(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第三條)。但從環宇公司實際的案例看來,大陸地方政府完全不理會投保協議的落實對台商的「合理保護」,反倒可說是「無理坑殺」;當地政府對於遏止不法行為不僅「該作為而不作為」,甚至官員本身還違法介入謀求私利。投保協議實施的績效可以說是「零績效」,說好聽一點是徒具行文,說難聽一點是廢紙一張。
受害台商聯盟吳姓台商表示,「投保協議已經睡著了」,原因是到目前為止,透過投保協議得到公平處理的受害台商可以說是寥寥可數;受害沈姓台商則是因為到天安門切腹自殺才獲得賠償,而且賠償的金額十分之一都不到。環宇公司的例子是損失五百億,賠償實拿廿五億。比例只有損失的5%。另外一個台商損失五千萬,只拿到七百五十萬。大概只有實際損失的15%。而其他血本無歸的台商更是不計其數。
台商將「如影隨形」向張志軍展開抗議陳情
受害台商聯盟指出,為凸顯問題,6月25日至28日大陸國台辦主任率團來台,受害台商聯盟將展開「如影隨形」抗議陳情行動,已備妥18套劇本保證張志軍來台期間務必近身陳情,誓不罷休。記者會現場將展示抗議計畫與相關道具示意圖(包括三明治人看板、遊覽車布條、氣球布條等)。預計25日張志軍一抵台,就將開始展開行動。
受害台商聯盟表示,張志軍是國臺辦主任,責無旁貸要保障台商權益,這次來訪台灣當然也是要傾聽台商真實的聲音,所以他們決定發起「圍堵」張志軍行動,號召所有受害台商向張志軍當面陳情,如果張志軍主任只是虛晃一招,不解決台商爭議,落實投保協議精神,他們將準備「十八般武藝」,「如影隨形」一路陪伴張志軍。
若張志軍不願出面解決爭議,受害台商聯盟亦已規劃在全台灣密集舉辦巡迴宣導會,以其血淋淋事例,現身說法勸說各地台商:不管兩岸是否簽署投保協議,只要中國大陸政府官員像現在這樣繼續貪污腐敗,台商的財產權、人身自由權是完全沒有保障的。
受害台商聯盟也將呼籲台灣政府當局:若台商的相關合法權益未能獲得保障,大陸「中央政府說一套,地方政府做一套」的狀況仍未改善,兩岸投保協議根本形同廢紙,應當拒絕接受ECFA架構下的服貿協議或貨貿協議再通過,勿讓中國貪官汙吏繼續詐騙台商。
「環宇案」大事記
日 期 |
事 件 |
1993年9月14日 |
環宇集團與青島簽訂土地投資開發合同,合作成立公司。 |
1994年年初 |
環宇集團投資資金完全到位。 |
1995年6月21日 |
成立環宇濱海城(青島)發展有限公司。 |
1996年10月2日 |
濱海城開工。 |
1997年12月4日 |
啤酒城公司正式成立。 |
1998年7月8日 1998年11月 |
青島國際啤酒節在啤酒城開幕。 環宇公司取得面積105323.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 |
2001年 |
青島市市長助理、嶗山區區委書記王雁盜賣濱海城165畝土地。 |
2002年 |
青島市委書記王雁與情婦王若薇盜賣「世紀豪庭」土地。 |
2003年11月13日 |
市價5億元的濱海城100畝土地,違法以3980萬元的超級低價,「定向」拍賣給青島崇傑集團。 |
2004年初
2004年4月2日 2004年5月18日 2004年5月19日 2004年12月20日 |
環宇被開除員工遭官方唆使,撰寫抹黑舉報信稱「環宇董事長吳振順擁有槍械、火箭炮,有軍隊十分鐘可以打到北京」到中紀委。 青島市公安局組成「402專案組」。 公安逮捕環宇公司法人代表吳振順。 報上刊登拍賣愛丁堡花園土地的公告。 上午愛丁堡花園土地過戶,下午3點宣布吳振順無罪釋放。 |
2005年2月 2005年5月 |
不明身份人員直闖環宇辦公室,稱要法人代表吳振順的命。 青島市委書記王雁因貪汙與侵占,遭中國法院判決死緩。 |
2006年1月27日 2006年年底 |
邊境管控解除,環宇公司法人代表吳振順離開中國。 啤酒城公司掛牌出讓,由上實青島公司接手。 |
2013年10月11日
2013年10月30日 |
環宇與青島市嶗山區人民政府簽訂《最終協議書》,確定補償環宇公司濱海城部分被盜土地10億人民幣。 嶗山政府發函環宇,說是法院告知不再付賠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