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納勞團?承諾能落實?
收費員六月抗爭 猶有變數

2014/06/13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孫窮理

經過6天夜宿交通部、時而發動突襲的的抗爭,在400多收費員進逼林口收費站路肩兵臨城下的威脅下,終於得到高公局長陳彥伯的「四項承諾」,暫時退兵(相關報導);不過由於4點承諾中,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見面的對象不包括協助抗爭的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等工運團體(相關剪報),而自救會22個收費站在下午又做出一致的決議,拒絕與「外力」切割,收費員與交通部的這個歧見,可能將是未來事件發展的一個變數,至於前3點承諾,收費員的態度也顯得十分保留。

收費員於林口交流道路肩展開抗議行動,警方人牆後,後方車輛仍可通行無礙。(攝影:陳韋綸)

而針對前3點訴求,自救會會長林碧煌表示,如果遠通存心逼退收費員,何來薪資保障?自救會還是要求遠通提撥成立安心基金,由交通部監管,一但發生逼退爭議,遠通將接受懲罰性賠償,一次給付60個月的薪資差額,如此才能防止遠通以各種手段逼退收費員。針對陳彥伯表示將成立申訴處理小組,林碧煌更直言「沒有信心」,因為高公局目前的「關懷會議」,只會派員到收費員家中,對家人放話要求收費員「不要抗爭,根本是「施壓會議」。而對陳彥伯表示,遠通如果不做就開罰,林碧煌則嘆,之前遠通違約罰金的5億,高工局根本無能追討,質疑高公局執行力欠佳。

陳彥伯表述4點承諾後隨即離去,一度引發收費員鼓譟不滿。不過,由於葉匡時已經答應期限前出面,經過現場400多名自救會員、按22個收費站分別討論後,認為抗爭已經有了初步進展,因此決定宣佈結束今日的行動。此外,收費員也一致拒絕由自救會代表單獨與葉匡時協商。自救會顧問、全國關廠工人聯線成員陳秀蓮認為,決議凸顯自救會拒絕了交通部分化勞團與收費員的企圖。陳秀蓮表示,行動結束後,各站收費員討論後,將召開站代表大會,討論與葉匡時協商事宜。陳秀蓮強調,不要輕忽收費員癱瘓國道的能力,如果見面後葉匡時仍持續「跳針」,收費員只好再次「重返國道」。

夜宿交通部近一週的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是在今天於晶華酒店,欲堵參與「全球旅遊倫理規範」簽署會議的交通部長葉匡未遇後,展開「上國道」的抗爭。葉匡時事後對媒體重申「國家安置不可能」,並要求收費員盡快接受遠通媒合。自救會認為,抗爭以來交通部始終未正面回應訴求,因此中午400多名自救會會員,乘遊覽車上中山高速公路,之後於南下林口交流道下車,於護欄內高舉「血汗國道」、「國家關廠」、「開罰遠通」、「照顧勞工」標語,之後更進一步跨出護欄,靜坐路肩,要求交通部長葉匡時出面。下午約4點,高公局局長陳彥伯出面並做出4點承諾,葉匡時也答應在轉置期限的6月30日前,與自救會當面溝通,收費員宣佈暫時解散,結束這一波6天夜宿交通部的抗爭。

收費員抗議的位置,是在交流道出口的路肩,行動也止於白線後方;國道公路警察面對收費員圍起人牆,後方,車輛仍有通行的空間,因此行動並未癱瘓國道,交通也大抵順暢。警方雖然在過程中二度舉牌,不過沒有以強制抬離的方式,驅趕收費員。

6天以來,收費員先是在天候不佳的情況下,堅持交通部前紮營夜宿,之後並發起「協尋葉匡時」行動,前往葉的住所,並在昨天遊行至總統官邸,加上今早的突襲,交通部對於自救會訴求,卻始終以「法無規定」回應。自救會顧問吳靜如表示,收費員抗爭至今,無論是高公局或是交通部,「回應跳針」,收費員迫於無奈,只好重返國道,以身體行動告訴政府「收費員要工作」。自救會也對造成用路人與臨近住戶的不便致歉,強調今天的行動,「實是逼不得已」。

收費員在交流道的護欄外,高舉「開罰遠通」標語。(攝影:陳韋綸) 今天的行動從中午開始,收費員頂著炙熱陽光,坐在柏油路上,不時以口號、短講與唱歌為自己打氣。過程中,警方一度傳出「高公局將派員『了解現場狀況』」的消息,但最後高工局僅派出4輛空車。自救會認為,高工局的做法,只是拖延時間,目的是想把收費員移往他處,並痛批雙方已協商多次,「難道高公局還不瞭解狀況?」,因此要求,除非6月30日,也就是遠通承諾的轉置期限前,葉匡時親自與收費員見面,否則將不會主動自高速公路上撤離。(攝影:陳韋綸)

回應

鐵飯碗的兩難:從國道收費員到政府派遣工

【聯合報╱社論】
2014.06.16 03:08 am

因國道實施電子收費而遭資遣的收費員,最近不斷衝撞官署,甚至占領高速公路交流道,抗爭態勢節節升高。持平看待此事,論情理,政府部門有義務督促遠傳儘快完成轉置工作的安排,勿讓大批收費員失業流離;論法理,高公局約聘的收費員要求「國家安置」並不合理,要求提撥五億安置基金也欠缺正當性。

回顧兩個月前,持續十八年的「關廠工人連線」抗爭方告落幕,政府和勞工皆付出了慘烈的代價。有了上次的殷鑑,這次對於國道收費員的轉置處理,政府無論如何不能再重蹈覆轍,不能讓社會公共場域被失業勞工當成抗爭和洩憤的工具;那樣,只會造成三輸的局面。

就本質而論,「國道收費員抗爭」與「關廠工人抗爭」是截然不同的脈絡,不可相提並論,也難以比照辦理。後者,是黑心企業早年積欠員工薪資後驟然關廠逃往海外,而當時法令亦不足提供工人在廠房變賣時優先求償的保障,致留下難分難解的餘緒。至於前者,國道收費員是政府「一年一聘」的約聘人員,且自民國九十五年起預知國道要實施電子收費,高公局即在每年簽約時諭知此事。亦即,收費員並不是一夕之間慘遭政府拋棄。

事實上,在九四二名國道收費員中,有四八六人選擇領取五個月的「離職補償金」,自行轉業或退休;另四五六人選擇「轉置工作」,由承攬國道ETC工程的遠通電收進行就業媒合,其中已有二四七人媒合成功,進入新的職場工作。至於尚未獲轉置的二○九人,有些是希望擔任超市「收銀員」卻被安排去「剁雞」,有些則希望在「甲鎮」卻被安排至「乙鄉」,而無法如願;遠通電收更指稱,有些人拒絕配合轉置,連媒合說明會都不參加,難以安排。

由此可見,這次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的主軸,並非政府冷血無情地裁員,也不是沒有任何後續的安置計畫;主要的癥結在,遠通電收安排收費員轉置時,也許處理手法不夠細膩導致怨懟,也許因收費員個別需要不同而難以妥善,終使雙方失去耐心與互信。在此之際,勞運團體的介入,使未獲安排的收費員怒而走上街頭,而一些原本已領取「離職補償金」的人看好抗爭後勢,也改變心意前來示威。這種種變化,恐怕是政府始料未及。

於今之計,交通部必須拋棄「這不干政府的事」的態度,盡快督促遠通對收費員的轉置作出妥善處理。收費員最近抗爭轉為激烈,主要是六月底的轉置期限將屆,可能面臨「補償金」和「轉置」兩頭落空的地步;因此,交通部不妨協調遠通將轉置期限延長兩個月,為收費員預留一些空間。同時,政府應將收費員的就業轉置列為專案,要求交通部高公局、勞動部職訓部門及遠通三方共同協助完成其媒合,並逐周向社會公布進度。如此,方能清楚責任歸屬,究竟是遠通方面故意拖延,或是收費員只想要求國家金錢賠償卻不願接受就業安排。

這樣的程序有其必要,一是政府有責任全力促成收費員的轉置媒合,使有意願工作者皆能就業;二是要讓過程透明清晰,使任何一方都不能再任意推諉或汙蔑他方;三則是向社會大眾說明此事不該由政府出資安置,因為國家出錢就等於全民買單,不符此案的契約精神。

最近各界檢討派遣工的低薪問題,政府聘用「派遣工」比重過高也被列為檢討重點,勞動部長潘世偉更因此主張:「公部門應該全面禁用派遣工」。問題是,如果連短期人力都要捧上「鐵飯碗」,要保障他們的終身就業,國家是否承受得了如此沈重的財政負擔?全民是否供養得起如此為數龐大的公家人口?試想,國道收費員只是最基層的約聘人力,才兩百多人的轉置都能引起如此激烈的抗爭與不安;那麼,公部門全面禁用派遣工的結果,這個大擔子要由哪一個世代來扛?這是鐵飯碗的人情理想與財務現實的兩難。

對於國道收費員失去的工作,我們深表遺憾。但是,在人生的轉折點上,接受不同的工作安排並面對新的職場挑戰,也許才是個人和家庭的長久之計。請加油吧!

【2014/06/16 聯合報】@ http://udn.com/

全面實施電子收費前,關於各項後續的處理一直都沒有妥善的規劃,所以現在才導致收費員們的反彈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