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調漲碩士生學雜費
學生場外抗議 要求撤案

2014/06/10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實踐大學今天(6/10)召開102學年度的第二次校務會議,會中通過103學年度碩士生學雜費調漲10%,每學期增加4千多元學雜費,碩士在職專班漲幅更高達10%到28%,學分費最多從6,175元增加到8,233元。會議場外實踐基變社、反教育商品化聯盟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等團體抗議校方大幅調漲學雜費卻欠缺理由、資訊不透明,呼籲校方撤回調漲案、落實學生參與。

學生在校務會議外舉布條抗議實踐調漲碩士生學費。(攝影:陳逸婷)主秘胡寶麟出面接受訴求書表示,調整學雜費秉持「取之於學生,用之於學生」(攝影:陳逸婷)

實踐基變社成員,就讀社工系三年級的學生巫馥彤質疑校方調漲過程黑箱作業,出席參加學雜費審議小組會議的成員除學生會及議會代表外,校方「不知道用什麼方式」選出5位碩士生代表,而在第二次審議的會議記錄中,對於調漲一案的決議部分,也只寫「照案通過」,是多數決或者共識決,由記錄無法辨別。對此,出面接受訴求的秘書室主任秘書胡寶麟回應,學生會及議會代表是學生自主推選,應具有代表性;會計主任吳瑞紅則表示,學生代表由於平常較少聚集開會,是由各院自行推選,至於各院如何推選,他「也不太清楚」。

審議會後,5月28日校方舉辦一場公開說明會,巫馥彤說,會前學生無從取得任何相關資訊,巫曾親自向校方人員要求取得資訊,得到回應卻是說明會當天才會公佈,當他進一步詢問原因時,對方則表示「是為了避免引起筆戰」因此不提供。

在資訊不公開的情況下,學生抗議學校調漲103學年度入學新生的學雜費,實踐基變社指出,新生於5月15日已完成報到手續,等於是先報到、後漲價;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伯儀痛批,校方做法是「把學生當提款機」,他以101學年度為例,校方餘絀高達9千多萬元,質疑校方以財務困難作為調漲理由的正當性。林伯儀認為,私立學校仍是公共財,學校若認為經營上有困難,應該往教育部或者是校務基金的運用上思考,而不是把成本轉嫁於學生。然而,胡寶麟說校方目前正在整建校舍,未來還要整建學生宿舍,實際相當花錢,碩士生多收的學雜費,一學期多3百多萬,會用在學生的軟硬體需求,強調研究所是一個「市場機制」,調整學雜費則秉持「取之於學生,用之於學生」。

林伯儀認為,學費調漲會對學生造成負擔,進而導致「教育的扭曲」,舉例而言,學生在挑選科系時,就會思考哪個科系較有利於未來收入,以支付學貸,在這個邏輯下,除非學生家裡有錢,否則很難按照個人興趣選擇念社會學或者藝術類等科系,對教育的思維被迫扭曲成「以賺錢為主」。

巫馥彤表示,今日校務會議最後在無人提反對意見下照案通過。由於研究生學雜費調整案只需送教育部「備查」,不願具名也不願告知職等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李小姐表示,「備查」的意思就是只要校方考量財務狀況、助學機制及辦學綜合成效等因素,並經與學生溝通就可調漲研究生學雜費,至於怎麼認定「校方有跟學生溝通」,李小姐回應,基本上尊重校方的溝通方式,但教育部會檢視校方備查資料,若無達到妥切溝通,會要求校方「加強溝通」。換句話說,教育部對於研究所以上的學費調整案沒有駁回權限,至於到底有沒有跟學生溝通,也不影響最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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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逸婷

香港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兼任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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